運輸隊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運輸隊科技工作管理制度
1、運輸隊成立科技創新領導小組,負責計劃、指導、落實和考核科技工作,同時,建立技術市場,收購科技工作成果。
2、及時傳達礦技術例會的內容以及有關科技創新的文件精神。
3、輔助班組以班組為單位,領導小組每季度給各個班組下達科技工作計劃和指標,并進行監督和考核。
4、隊部為每個科技創新的個人或班組提供條件、環境和物品的保證,給予人力物力支持,保證科技創新的積極性。
5、領導小組每季度將收購個人和班組的科技成果,進行匯編總結,根據成果的科技含量的大小,實際應用效果的好壞,加工制作的難易程度等進行研究評價,決定獎勵金額。
6、對申報專利的個人或班組進行加倍獎勵,申報專利成功的,給予不少于2000元的獎勵。
7、每月隊將拿出工資總額的1%-5%,對科技成果的申報人和班組進行獎勵。
8、把科技創新管理工作與每月技術骨干的評選結合起來,對于本月有創新項目的個人給予升級獎勵,對于沒有創新項目的個人給予降級或取消評選資格。
9、領導小組針對運輸系統所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制定措施,拿出方案,制定項目計劃及項目配件。
10、建立表格,將日常所有的上報項目進行上表統計。
11、每季度將所統計的科技項目打印上報礦相關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