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電工操作規程
一、一般規定
1、經過安全和本工種專業技術培訓,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
2、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3、熟悉高低壓電器布置情況、系統接線圖、各種高低壓電器的性能、用途,熟悉有關設備的安全運行規程、作業規程和各項管理制度。
4、具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和電氣安全知識,掌握一般觸電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電氣設備的防滅火知識。
6、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正常工作
1、配電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違反規程的命令、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2、高壓系統停送電操作,必須由負責人按規定填寫工作票,值班員根據工作票的安全要求填寫操作票,然后由2名配電工操作,其中1人操作、1人監護,監護人兼下令人,并按下列原則進行:
a、送電先送高壓,后送低壓;先送進線,后送分盤;先送照明,后送動力;先送隔離開關,后送真空斷路器。
b、停電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先停分盤,后停進線;先停動力,后停照明;先停真空斷路器,后停隔離開關。
3、操作低壓及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
4、低壓設備停送電,應按停送電制度進行,操作原則如下:
a、先停分盤,后停總盤;先停動力,后停照明;先停弱電,后停強電。
b、送電先送總盤,后送分盤;先送照明,后送動力;先送強電,后送弱電。
5、停電操作,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在停電后的線路上工作,必須進行驗電、放電、三相短路接地,并在停電的開關把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
6、在高壓回路上的工作需拆除接地線后才能進行時,必須經值班人同意,接地線的拆除和恢復由值班人員進行。
7、當故障線路和設備修復好時,應由值班負責人或安全負責人通知值班人員恢復送電,值班人員應將通知記在交接班記錄簿上。
8、當上級領導不在、設備發生臨時故障時,由值班負責人采取措施。如能解決的,由值班負責人決定自行解決,過后及時報告上級;如不能解決,應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及有關人員。
9、對設備過負荷和過流造成的跳閘,應查明原因整改后送電。當確認是因過負荷而停車,在電工的監視下,啟動2次未成功者,應卸載后再行啟動;跳閘原因不明時,配電工應拒絕送電。
10、設備停電后,即使是事故停電,在未拉有關隔離開關(刀閘)、未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觸及設備,以防突然來電。
11、配電電工單人值班或巡視時,不得外出或參加檢修工作。
12、當值班人員聽到中央信號屏電笛或電鈴等其他異常聲音時,應及時向調度匯報。
13、值班人員應對低壓屏和高壓柜定期進行巡視,如發現異常時應向調度匯報。發現有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調度匯報,做好記錄。
14、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由值班人員負責監護,方能進行。
15、驗電時必須先在帶電設備上試驗,確定驗電器完好后,立即在施工設備兩側各相上進行驗電。
16、掛接地線由2人進行,1人監護、1人操作。掛接地線時應戴絕緣手套。
17、掛接地線須先將接地線的接地端和接地網連接,接觸要良好,設備經驗明無電后,方可將接地線的另一端和施工需設的導電部位相連接。
18、接地線應裝在工作人員容易見到的部位,接地線和帶電部分應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19、工作間斷時,必須把未拆接地線逐班交接清楚。
20、交班須知:
a、有檢修任務或改變運行方式,當班值班員必須記錄好,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b、有操作任務時,當班值班人員必須操作完畢,方可交班,并向接班人講清楚操作內容。
c、按要求及時正確地填寫各種記錄。
d、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事故的當班值班員必須待事故處理完畢,方可交班離開現場。
三、安全注意事項
1、非專職或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配電工必須熟悉所屬電氣設備,無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都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護欄桿進行工作。
3、雷雨天氣時,嚴禁進行倒閘操作和更換保險絲。用手拉、合刀閘開關時,臉部不許正對開關,以免電弧燒傷。
4、操作高壓開關設備,必須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