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皮帶隊干部上崗制度
隊干部根據自己的職責,深入現場了解情況,檢查工作并留有記錄。
干部上崗內容檢查如下:
崗位人員上崗情況;
崗位人員有無三違現象;
崗位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崗位人員精神狀態;
安全設備、設施完好情況;
安全設備、設施保護系統是否可靠;
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重大隱患并提出處理意見;
文明衛生狀況。
干部上崗制是區隊干部、技術人員、操作工人共同管理好安全設備、設施的重要舉措,有關人員要嚴格執行。
干部上崗要仔細檢查上崗人員是否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措施。
對安全設備、設施運行和各項記錄要勤過問,并聽取當班人員關于設備、設施運行和檢修情況的匯報。
監督檢查所有設備的運行狀況,抓好現場管理薄弱環節,檢查崗位人員出勤狀況、勞動記錄、環境衛生等。
對于違反規程或脫崗人員應及時作出處理,不得包庇遷就。
8、隊長、技術員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認真填寫記錄,作為上崗考核的依據。
9、凡參加隊值班者,必須熟知安全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轉情況,隊長、技術員每月對各安全設備、設施進行不少于一次上崗檢查,并認真作記錄,作為上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