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煤廠污水處理化驗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1-18 13:52
來源:煤礦安全網
選煤廠污水處理化驗技術操作規程
一、采樣 原水采樣在調節池內,一般一天采5—6次,間隔1—2小時采一次,以便觀察水質量變化情況,凈水在采樣龍頭上采樣,與污水采樣同時進行,數量一般為2.5升,并編上號碼,采樣必須有監測部門監督。
二、檢驗 采樣水送當地環保局環境監測站化驗并填好化驗單。
三、必須按常規化驗制度化驗,一般一星期化驗一次。
四、化驗內容包括:PH 、BOD、COD、SS懸浮物,NH3-N氨氮等。
上一篇:選煤廠污水處理設備技術操作規程
下一篇:選煤廠起重設備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