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調度會議制度
煤礦調度會議制度
1、生產調度會議:每天下午16點召開安全生產調度兌現會議,主要分析安全生產情況,針對生產薄弱環節,確定和落實生產安排和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和生產計劃的完成。匯報、總結和布置當天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落實情況。
2、參加會議的相關要求。
(1)各單位必須按要求按時參加安全生產調度兌現會,并作好會議記錄,記錄要全面、詳細,并認真傳達貫徹落實,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每一次罰款100元,遲到者罰款50元。
(2)安全生產調度兌現會安排的各項工作必須按要求的時間進行落實,不得超過規定的時間;確實因其它因素完不成者,必須向分管領導匯報,征得分管領導同意,方可適當延時,但不得影響其他單位的工作。無故不按時完成者,視影響情況和程度,按有關規定處罰工資總額,并對有關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3)對于安全生產調度兌現會安排工作進度完成情況,當日必須向調度指揮中心匯報落實情況,以后每班向調度指揮中心匯報一次,無故不匯報者,每少一次對落實責任人罰款50元。
(4)調度指揮中心要及時安全生產調度兌現會議安排工作的進展和落實情況,并積極進行協調、平衡,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5)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調度兌現會安排工作落實情況記錄薄,并認真填寫貫徹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