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煤礦調度領導值班制度
每天必須有一名副礦級以上領導值班進行24小時調度值班。
1、負責全礦24小時安全生產組織指揮,全面掌握當日安全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2、協調解決當日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采取措施確保全方位的正常運轉。指揮生產必須遵循“三大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瞎指揮、亂調度。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
3、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由同級別的領導替崗。發生重大事故要親臨現場,及時協調處理。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天16:00前進行交接,并簽字,做好值班記錄,對當日未辦以及待辦的事宜要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5、負責貫徹落實領導及上級部門的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組織、分析、處理當日生產中發生的各類事故。
6、每天16:00前向局、公司調度指揮中心匯報安全生產情況,遇有特殊情況和突發事件要隨時匯報,情況要真實、準確,不得出現差錯。
7、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全礦范圍內的各類人員、車輛、物資;協助上級領導組織指揮、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8、公司屬各區隊每天必須安排至少一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全權負責指揮當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值班人員無故不得離開值班室,如有特殊情況離開的需提前匯報調度指揮中心,并安排本單位班子成員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