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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滑灘子煤礦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聯合試運轉方案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7-25 20:14 來源:煤礦安全網

        目錄

        .

        .第一章 編制目的 4

        第二章 礦井概況 4

        第一節 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4

        第二節 井田面積、煤層賦存條件及儲量 5

        第三節 地表小窯開采情況 9

        第三章 礦井設計及建設情況 9

        第四章 聯合試運轉方案 4

        第一節 聯合試運轉工作領導小組 4

        第二節 聯合試運轉方案表 6

        第三節 聯合試運轉的預期目標和效果 8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 9

        第六章 煤礦試生產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 32

        第一節 聯合試運轉工作領導小組 32

        第二節 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33

        第三節 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35

        第四節 防治透水安全技術措施 56

        第五節 其他安全措施 60

        第七章 附件 71

        .第一章 編制目的

        為確保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聯合試運轉期間煤礦各系統能順利地按照開采方案設計要求組織生產,并確保試運轉期間的安全,特編制〖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礦井改擴建聯合試運轉方案〗,在試運期間必須嚴格按照此方案執行。

        第二章 礦井概況

        第一節 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一、地理概況

        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滑灘子煤礦位于鄰水縣正南方向,直距約9km的風埡鄉新橋村七社境內。礦區經18km碎石公路至鄰水縣九龍鎮,由九龍鎮向西經36km高速公路至鄰水縣城、向北至大竹縣城100km、向東至長壽縣城134km、向南至么灘鎮14km,交通方便。

        二、地形地貌

        礦區處于四川盆地東北部的川東平行嶺谷區,礦區及其周邊地形屬構造剝蝕低山,為單斜侵蝕低山和構造剝蝕單面低丘。丘陵地貌,地形陡緩相間,山脈走向與構造線方向基本一致,呈北東25°—28°方向展布。礦區西高東低,最高點海拔+660.6m,最低點海拔+335m,相對高差300m。地形坡度一般20°左右,最大坡度約45°。

        三、水系

        區內無大的地表水體。季節性溪溝發育,雨季暴漲暴落,礦區東部有一條溪溝,一般流量為0.5m3/h。

        四、氣象

        礦區所在區域屬亞熱濕潤氣候。年平均氣溫17.1℃,年平均相對濕度為82%,年平均降雨量1323.02mm,其中最大降雨量1551.4mm、最小降雨量905.3mm,降雨量多集中于5月—9月,冬季雨量十分偏少。

        第二節 井田面積、煤層賦存條件及儲量

        一、井田境界

        根據川國土資儲備字〔2008〕235號“關于《四川省鄰水縣滑灘子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評審備案的證明”、川評審【2008】231號《四川省鄰水縣滑灘子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評審意見書和2008年12月26日四川省國土資源廳批準的占用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書,礦區范圍由1~8號拐點圈定,走向長約5.23km,寬平均0.669km,礦區面積為3.5km2,開采深度+420.38m~±0m,開采煤層為正連和砂槽子煤層。礦井開采范圍見附表。

        附表 礦區范圍拐點坐標表

        拐點XY拐點XY

        13333530363932345333894536393765

        23335411363933736333732936393146

        33337342363938797333551236392742

        43338554363943848333373236392616

        二、礦區地質概況

        (一)地層

        區內出露地層較單一,最老地層為三疊系上統須家河組(T3xj)第四段(T3xj4),最新地層為下侏羅統珍珠沖組(J1z)。地層總體呈北東~南西向展布。由老到新簡述如下。

        1、須家河組第四段(T3xj4):

        主要巖性為淺灰色、灰白色厚層狀長石石英砂巖,泥質膠結,分選性好。地層厚度大于135m。

        2、須家河組第五段(T3xj5)

        為本區主要含煤段,上部以灰色泥巖、砂質泥巖為主,夾少量粉砂巖和細砂巖及煤層組成,含菱鐵礦結核。含煤兩層,即正連及砂槽子煤層。正連純煤厚度0.36~0.45m(主斜井附近實際揭露煤層厚度為0.85-0.90m),砂槽子厚度0.35~0.40m;中部以灰白色長石石英砂巖為主,夾少量砂質泥巖和泥質頁巖;下部以深灰色泥巖和砂質泥巖為主,夾薄層細砂巖。地層厚度64-110m。

        3、須家河組第六段(T3xj6)

        巖性為灰白色中厚層細砂巖,夾長石石英砂巖、粉砂巖、砂質泥巖,頂、底部各含礫石層一層,并含少量菱鐵礦結核,是該層主要標志層。層厚80-190m。

        4、珍珠沖組(J1z)

        巖性為灰白色中厚層狀石英砂巖、灰色細砂巖、紫紅色鈣質泥巖不等厚互層,砂巖中含泥礫。厚度大于152m。

        (二)構造

        礦區位于明月山背斜的東翼,地質構造簡單,總體顯示為一傾向東的單斜構造。巖層產狀:傾向90°~105°、傾角35°~65°。巖層平均傾角48°,向深部產狀變緩。局部發育張節理,其產狀為247°∠53°、193°∠46°。無斷層及其它構造。

        (三)水文地質條件

        對煤層開采有影響的含水層有兩層,分別為正連煤層以上40米的須家河組第六段(T3xj6)和砂槽子煤層以下30米的須家河組第六段(T3xj4)的中厚層長石英砂巖中的裂隙水及砂巖孔隙水含水層。

        地層中的泥巖、砂質泥巖、煤為隔水層,在沒有裂隙導流的情況下,含水層之間互不相通。地下水類型主要以層間承壓水、砂巖裂隙水為主,砂巖孔隙水次之,此外還有老空水,補給源為大氣降水。水文地質條件屬簡單類。礦區內未見大的導致隔、含水層之間發生水力聯系的斷層。地表也僅南東邊界附近有一條小河流過,區內無水庫、池塘等水體,其水文地質勘探類型Ⅱa型,即以風化與構造裂隙為主,頂、底板直接進水,水文地質條件較為簡單的裂隙充水礦床。

        礦井正常涌水量為10.6m3/h,最大涌水量為41.7m3/h。

        煤層頂、底板:主采煤層頂板多為砂巖、粉砂巖或泥質粉砂巖,一般較為堅固。底板多為泥巖,砂質泥巖、不會發生膨脹、底鼓現象。

        (四)、瓦斯、煤塵及煤層自燃傾向性

        (1)瓦斯

        根據廣信經信[2010]36號《廣安市經濟委員會關于2010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的通知》,本礦2010年度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為: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0.42m3/min,為低瓦斯礦井。

        (2)煤塵爆炸性

        根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檢測報告,本礦開采的正連煤層和砂槽子煤層的煤塵均有爆炸危險性。

        (3)煤的自燃傾向性

        根據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分院檢測報告,本礦開采的正連和砂槽子煤層的自燃傾向性等級為三類,屬不易自燃煤層。本礦歷年開采未發生過煤層自燃現象。

        (五)煤層賦存情況及頂底板巖性

        區內可采煤層為正連及砂槽子煤層,煤層賦存于須家河組第五段(T3xj5)上部,上距須家河組第六段(T3xj6)底部砂巖40m。煤層傾角56~58°平均57°。

        正連煤層位于T3xj6上部,下距砂槽子煤層約80~230m,區內大部可采。純煤厚0.36~0.45m,平均厚0.42m(但在主斜井附近實際揭露正連煤層為0.85~0.9m),含一層0.05m左右的泥巖、粉砂質泥巖薄夾矸。偽頂厚度0.06~0.08m,為高炭質泥巖。煤層直接頂為砂巖,底板為泥巖、砂質泥巖。

        砂槽子煤層:位于T3xj5中下部,下距T3xj4砂巖約10~40米,為單一煤層,區內大部可采。煤層厚度0.32~0.35m、平均厚0.32m,不含夾矸。偽頂厚度0.08~0.10m,為高炭質泥巖。煤層直接頂為砂巖,底板為泥巖、砂質泥巖。

        (六)、煤質

        1、煤的物理性質:正連煤層為黑色,塊狀,玻璃光澤,條帶狀結構,似層狀構造,參差狀斷口。上部性軟易碎,下部質地較堅硬。煤組分為:鏡煤組、暗煤組,偶夾絲碳透鏡體。煤巖類型:以亮煤為主,半亮煤型次之。砂槽子煤層為黑色,玻璃光澤至半玻璃光澤,條帶狀結構,似層狀構造,結構較致密,參差狀斷口。以亮煤、鏡煤為主,煤巖類型為半亮煤型。

        (七)資源儲量

        1.礦井保有資源儲量

        按照四川省地礦局物探隊2008年6月提供的《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滑灘子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區范圍內共獲保有資源儲量1534kt,其中(122b)類290kt,(333)類為1244kt。

        2.礦井設計資源/儲量

        本礦無斷層、防水、井田境界、地面建筑物等永久煤柱損失,礦井設計資源儲量=礦井保有資源/儲量=1534kt。

        3.礦井設計可采儲量

        礦井設計可采儲量是礦井設計資源/儲量減后工業場地和主要井巷煤柱后乘以采區回采率。本礦設計可采儲量為1152.8kt。

        (八)設計能力及服務年限

        1、礦井設計生產能力:9萬t/a

        2、礦井服務年限:10.7年。

        第三節 地表小窯開采情況

        本礦附近無鄰近礦井。在礦區內存在老窯和老窯采空區,老窯大多為平硐,老采空區可能存在積水。

        第三章 礦井設計及建設情況

        一、設計依據

        1、采礦許可證:2010年2月9日延續取得采礦許可證(礦區拐點坐標8個,面積為3.5234Km2,生產規模為9萬噸/年),有效期至2020年2月9日。

        2、地質資料:四川省地質礦產公司2008年6月提交的《四川省鄰水縣滑灘子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及相關圖紙,并于2008年9月經四川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以川評審[2008]231號文批復。

        3、可行性研究報告:四川省煤炭設計研究院于2009年1月提交的《四川省鄰水縣滑灘子煤礦可行性研究報告》,并經四川省經濟委員會川經煤炭發函[2009]311號文批復。

        二、設計概況

        1、井田開拓:采用斜井開拓,原+342.56m主斜井和+361.5m回風平硐功能不變,擴建后仍作礦井的主斜井和回風平硐,利用距主斜井80m的原+342.3m老副斜井及其井口段29m井筒下段井筒平行主斜井新掘,井筒數為3個。

        2、井 筒:主斜井(+342.56m):凈斷面6.1m2,擔負全礦井提升運輸和主要進風任務并兼作礦井安全出口。回風平硐(+361.5m):凈斷面6.1 m2,擔負全礦井回風任務,兼作礦井安全出口。副斜井(+342.3m):凈斷面6.1m2,擔負全礦井人員升降、管線敷設和部分進風任務,并兼作礦井安全出口。井筒特征見下表。

        井筒特征表

        3、水平劃分及標高:劃分為2個水平,即+140m水平和±0m水平,其中+140m水平為利用水平。

        4、大巷布置:將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布置在正連煤層底板以下30m左右穩定的砂巖中,布置采區開采。

        5、通風方式:根據礦井開拓布置情況,礦井通風容易和困難時期均采用中央分列式通風方式,抽出式通風方法。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通風,掘進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壓入式通風。

        6、區段及采區劃分:根據礦井煤層賦存及開采技術條件,經分析比較,礦井移交生產時,布置1個采區即中央一采區,布置1個采煤工作面即可達到90kt/a的礦井生產能力。

        7.開采順序:本礦井開采正連和砂槽子煤層共2層,煤層平均間距為170m。采用分層布置、分層開采,兩層煤配采。采區內自上而下開采,先開采上區段,下區段接替上區段。煤層距離近時,同一區段先開采上煤層,后開采下煤層。

        工作面推進方式:采煤工作面采用區內后退式開采。工作面采用偽傾斜布置。

        8、采煤方法

        本礦煤層傾角56~58°,采用俯偽斜分段密集長壁采煤法。

        9、工作面采煤、裝煤、運煤方式及設備配備

        工作面采用ZMS1.2型濕式電煤鉆打眼、放炮落煤、人工攉煤,采煤工作面煤炭自溜入工作面運輸巷1臺SGD420/22G型可彎曲刮板運輸機,經刮板運輸機轉運至聯絡眼,再自溜入工作面軌道巷固定礦車。

        10、工作面支護與頂板管理方式

        (1)支護方式:采煤工作面采用單體液壓支柱配木柱帽支護頂板。

        (2)支護設備:工作面配備有1臺RB80/20乳化掖泵站(N=37kw,n=1470r /min,U=380V,配套液箱為RX-640型),泵站安放位置在工作面軌道巷,乳化液經一趟DN25×5型無縫鋼管輸送至采煤工作面下段,至工作面各使用地點用φ16的高壓膠管以無縫鋼管預留的快速接頭相連接,單體液壓支柱配備DZ-Q1型注液槍。

        單體液壓支柱的長度根據工作面采高確定,礦井投產時配備DZ06—25/80型單體液壓支柱。

        (3)支護形式:工作面采用俯偽斜分段密集布置,工作面 “三~四排控頂”、“見四回一”,最大控頂距4.2m,最小控頂距3.2m;小巷沿煤層偽斜布置,偽斜角25°左右,長6m,柱距1.0m、排距1.0m,采用“二~三排控頂”、“見三回一”,最大控頂距2.4m,最小控頂距1.4m。密集支柱每空(兩根正柱間)摻3根,密集支柱后背防矸石沖擊的笆片或排柴,形成柔性緩沖墊層。

        工作面支柱支護密度估算:

        ①、參照相關資料:根據老頂分級和采高確定工作面支護強度。詳見下表:

        根據該煤層頂板情況,該礦采煤工作面老頂劃為Ⅱ級,采煤工作面單體支護強度取1.3×150=225kN/m2。

        ②、查表取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工作阻力250kN/根,支柱承載不均勻系數取0.9,支柱實際承載能力P按下式計算:

        P單=250×0.9=225kN/根

        ③、工作面支護密度

        ρ單=

       

      =1.0根/m2

       

        式中:ρ— 支柱密度,根/m2;

        W—支護強度,kN/m2;

        P—支柱實際承載能力,kN/根;

        ④、確定柱排距

        根據工作面推進度取排距1.0m;據此確定柱距。

        R=1/

      Lρ=1÷1.00=1.0m

       

        式中:R—柱距,m;

        L—排距,m;

        根據計算,確定工作面采用“三~四”排支柱控頂;支柱排距為1.0m,柱距1.0m;

        (4)特殊支護方式: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和工作面前方不低于20m巷道內采用在原支架下靠梁頭下支設DZ20-30/100型雙排單體液壓支柱等措施進行超前加強支護。

        (5)頂板管理:工作面均設密集支柱,密集支柱每空(兩根正柱間)摻3根,密集支柱后背防矸石沖擊的笆片或排柴,形成柔性緩沖墊層。頂板管理方法為全部垮落法管理。

        11、采煤工作面的循環數、月進度、年進度及工作面長度

        采煤工作面年生產330d,每天3個循環,循環進度為1.0m,正規循環率86%,年進度860m,月進度72m,工作面長度為90m。

        三、主要生產系統及設備

        (1)通風方式和通風系統

        通風方式:中央分列式。

        通風方法:礦井主要通風機的通風方法采用抽出式。回采工作面全負壓通風,采用U形通風方式。掘進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接風筒壓入式通風。

        (2)、風井數目、位置、服務范圍及時間

        礦井整個生產期間均只有一個風井即回風平硐(+361.5m),擔負全礦井回風任務,兼作礦井安全出口。

        礦井投產時主要通風風流路線為:

        新鮮風流從主斜井、副斜井→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一區段運輸車場→中央一采區各個采(掘)工作面→一采區各回風巷→一區段回風上山→總回上山→+361m回風平硐→地面。

        通風設備:選用FBCDZ№12.5型防爆對旋軸流式通風機2臺,配用U=380V、n=1450r/min、YBF225M-4、2×45kW電機,其中1臺工作、1臺備用 (與風機配套供貨)。

        (2)壓風系統

        壓風設備:壓縮空氣站設在副斜井井口附近,地面標高為+342.3m。壓縮空氣站內選用3臺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其中2臺OGLC-110A型螺桿式空氣壓縮機,OGLC-110A型螺桿式空氣壓縮機(排氣量19m³/min,排氣壓力0.8Mpa),配用電動機110kW,電壓380V;1臺OGLC-55型螺桿式空氣壓縮機(排氣量9.5m³/min,排氣壓力0.8Mpa),配用電動機55kW,電壓380V。OGLC-110A型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工作時、OGLC-55型螺桿式空氣壓縮機備用。空氣壓縮機配套設置空氣進、出過濾分離系統,排出空氣體含油量小于0.2PPM。供氣主管路為ø125×5的無縫鋼管,支管均用ø57×3.5的無縫鋼管。

        壓風系統:壓風機房→副斜井→一采區人行上山→一采區人行石門→各采(掘)工作面。

        (3)提升運輸系統

        主斜井:擔負煤炭、矸石、材料運輸和進風任務。井筒內鋪設600mm軌距,22Kg/m鋼軌、混凝土軌枕。提升運輸設備為JTP-1.6×1.2/24型絞車1臺、MGC1.1-6A型礦車。

        行人斜井:擔負全礦井人員升降、管線敷設和部分進風任務,并兼作礦井安全出口,安設RJY22-25/350型系列架空乘人器,采用索道架空人車吊座運送人員。

        回風平硐:擔負全礦井回風任務,兼作礦井安全出口。

        運輸順槽:經1臺SGB420-22型刮板輸送機輸送至工作面軌道巷裝車。

        采煤工作面:采用搪瓷溜槽自溜運輸,車組再經1臺防爆柴油機車運輸至采區中部車場→運輸石門→主斜井→地面篩分系統→地面煤場。

        運矸線路:耙巖機裝入固定礦車,由人力推車至掘進鋪設的臨時車場,再由機車經工作面軌道巷轉運至軌道上山中部車場。

        掘進工作面→已掘巷道→軌道上山中部車場→運輸石門→主斜井→地面堆矸場。

        運料線路:地面材料庫→主斜井→運輸石門→軌道上山中部車場→已掘巷道→掘進工作面(采煤工作面)。

        (4)排水系統

        排水線路:礦井采用斜井開拓方式,采用一級機械排水系統,在副斜井+140m水平井底附近設置主排水泵房。

        采掘工作面涌水(自流)→工作面運輸順槽(已掘巷道)水溝→區段運輸石門水溝→井底水倉→水泵房(水泵)→行人斜井(排水管)→地面(水處理站)→達標后排放或復用。

        排水設備:+140m水平水泵房選用MD85-45×6型水泵3臺(1臺工作、1臺備用、1臺檢修),流量為48~85m3/h,揚程為360~300m,配用YB2-315S-2型電機,功率為110kW,電壓660V。排水管選用直徑為¢125×5,長550m的無縫鋼管,沿副斜井敷設兩趟排水管路,一趟工作,一趟備用。

        (5)供電系統

        電氣設備:井下電機和電氣設備選用礦用隔爆型電氣設備;控制、通訊、信號選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井下電話選用本質安全型電話;照明、燈具選用礦用防爆型。

        外部供電:本礦井采用兩路電源電路供電。一回10kV電源來自鄰水九龍35/10kV變電站,供電架空線路為LGJ-95型,供電距離約為8km,作為礦井主供電源;另一回10kV供電電源來自椿木35/10kV變電站, 供電架空線路為LGJ-95型,供電距離約為15km,作為礦井備用電源。鄰水九龍35/10kV變電站屬地方電網、椿木35/10kV變電站屬國家電網,供電可靠。

        地面供電:礦井地面供配電采用10kV、380/220V二級電壓,一、二級用電負荷采用雙回路供電。當一回供電電源發生故障,另一回電源可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容量。地面供電電壓等級為380V和220V,由礦井地面變電站向地面設備供電。主要通風機、水泵、絞車、空壓機為雙回路供電。

        井下供電:井下采用10kV供電系統,礦井井下供電電壓為10kV、660V、127V三種電壓等級。為雙回路電纜下井,井下高壓電纜選用MYJV22-8.7/10,3×35型煤礦用交聯聚乙烯鋼帶鎧裝電纜,下井電纜沿副斜井敷設至+140m水平中央變電所,單回線路全長630m。當任一回路出現故障或檢修時,另一回路可承擔井下全部負荷用電。局部通風機采用專用變壓器、專用電纜和專用開關供電。井下供電線路為地面變電站→副斜井→區段運輸石門→井下各用點地點。

        輸變電設備:礦井工業場地變電所設2臺S11-MR-500/10/0.4型變壓器,礦井井下+140m水平中央變電所內設有2臺礦用隔爆型干式變壓器,型號為KBSG-160/10型(10/0.69kV,160kVA),正常運行時2臺變壓器分裂運行,故障時可互為備用。(KS9-M-500/10-0.63,額定容量500KVA)

        (6)監測監控系統

        地面主中站:監測系統主機設備和傳感器及其傳輸設備均選用KJ101N系統的配套設備。

        井下分站:KJ101N-F1系列

        傳輸:中心站到分站采用PUYV31-1×4×1型傳輸電纜進行傳輸。分站到模擬量傳感器之間采用PUYVR-1×4×7/0.52型信號電纜進行傳輸。

        傳感器:根據相關規定在相應的地點設置甲烷傳感器,風速傳感器,設備開停傳感器,風門開關傳感器,壓力傳感器,粉塵傳感器5,風筒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等。

        四、設計及批復

        2010年2月延續取得采礦許可證,證號:C5100002010021120056423,(礦區拐點坐標8個,面積為3.5234Km2,生產規模為9萬噸/年),有效期至2020年2月。

        四川省煤炭設計研究院于2009年1月提交的《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滑灘子煤礦擴建工程初步設計》(代可行性研究,含開發利用方案)和《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滑灘子煤礦擴建(獨立擴能)工程初步設計安全專篇》,并于2009年3月四川省經濟委員會以川經煤炭函[2009]311號文批復和2009年6月四川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川煤監審批[2009]115號文批復。2009年7月廣安市經濟委員會以廣經[2009]156號文開工備案批復。

        五、開工時間及設計工期

        設計建設工期為18個月,我礦于2009年7月正式組織開工建設。

        2011年6月廣安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廣經信煤炭【2011】 26號文件)批復《關于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滑灘子煤礦擴建工程初步設計修改內容的批復》中確認本礦建設工期增加6個月為24個月,即2011年6月延至2011年11月完成建設任務。

        六、礦井建設情況

        (一).技改擴能工程投資

        我礦技改擴能工程,自2009年7月全面開工建設以來,至2011年10月末,累計完成投資2913.15 萬元。其中:礦建工程累計完成掘進進尺7312m,完成工程投資1456.6萬元;土建工程累計完成房屋面積 4426 m2,礦區公路 216 m,完成工程投資223.35 萬元;機電安裝工程累計完成礦井雙回路雙電源工程、安裝設備55 臺件,完成投資 483.6萬元;設備購置651.3萬元,其它工程完成投資98.3萬元。技改擴能工程基本建成,達到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

        (二).“三量”情況

        截止11月末,礦井“三量”分別為:開拓煤量 316kt噸,按9萬噸/年設計能力,可采期為3.5年;準備煤量229 kt,可采期為2.5年,回采煤量71kt,可采期為 7.9個月。

        (三).中央一采區生產能力核定

        A采=LiMiliriCi×10-3

        =90×0.85×842×1.4×0.97×10-3

        =87.5kt

        式中:

        Li——工作面傾斜長,m;

        Mi——煤層厚度。儲量報告正連煤層開采厚度(包括夾矸和偽頂)平均0.55m,砂槽子煤層0.43,實際揭露主斜井附近正連煤層為0.85~0.9m。

        li——工作面年推進度, m。

        ri——煤層視密度, t/m3;

        Ci——工作面回采率,薄厚煤層取97%。

        考慮3%的掘進出煤,礦井移交生產時的生產能力為:

        A=1.05A采

        =1.05×87.5

        ≈91.8kt/a

        因此,1個回采工作面能保證達到150kt/a的礦井設計生產能力。

        (四)礦井總風量計算

        礦井風量計算方法按1個采煤工作面、2個掘進工作面,生產能力90kt/a進行計算。

        1、礦井總需風量計算

        1)按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需要風量計算

        Q=4NK

        式中:N——井下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人;

        4——每人每分鐘供風標準,m3/min.人;

        K——風量備用系數,取1.2;

        Q=4×80×1.2

        =3843/min

        =6.4m3/s

        2)按采煤、掘進、硐室及其它地點實際需要風量進行計算

        Q=(∑Q采+∑Q掘+∑Q硐+∑Q它)K漏

        式中:∑Q采、∑Q掘、∑Q硐、∑Q它——分別為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獨立通風硐室及其它行人、維修巷道所需風量的總和,m3/ min;

        K漏——井下漏風系數,礦井采用并列式通風,取1.2。

        (1)采煤工作面需風量計算

        ①采煤工作面風量計算

        a、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計算

        Q采=100×q采×Kc

        =100×0.9×2

        =180m3/min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供風量,m3/min;

        q采——采煤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m3/min。根據礦井提供資料,回采區絕對瓦斯涌出量最大占50%,為0.9m3/ min。

        Kc ——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取2.0;

        經計算,每個采煤工作面Q采為180m3/min。

        b、按工作面溫度計算

        Q采=60×Vc×Sc×Ki

        =60×1.2×3.8×1

        =273.6m3/min

        式中:

        Vc——回采工作面適宜風速,取1.2m/s;

        Sc——回采工作面平均有效斷面,按最大和最小控頂有效斷面的平均值計算,取3.8m2;

        Ki——工作面長度系數,取1.0。

        經計算,每個采煤工作面Q采為273.6m3/min。

        c、按炸藥使用量計算

        Q采=25 Ac

        式中:

        Ac——采煤工作面一次使用最大炸藥量,取9㎏;

        經計算,每個采煤工作面Q采為225m3/min。

        d、按工作人員數量計算

        Q采=4 nc

        =4×10

        =40 m3/min

        式中:

        4——每人每分鐘供風標準,m3/min.人;

        nc——采煤工作面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取10人。

        經計算,每個采煤工作面Q采為40 m3/min。

        e、按風速驗算

        15×Sc≤Q采≤240×Sc

        式中:

        Sc——回采工作面平均有效斷面,取3.8m2

        采煤工作面取以上計算風量的最大值,為273.6m3/min。

        經驗算,所配風量符合要求。

        ②掘進工作面風量計算

        a、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計算

        Q掘=100×q掘×kd

        =100×0.36×2

        =72m3/min

        式中:

        Q掘——掘進工作面供風量,m3/min;

        q掘——掘進工作面平均絕對瓦斯涌出量,m3/min,根據礦井提供資料,掘進區絕對瓦斯涌出量最大占40%,為0.72m3/ min。每個掘進工作面取0.36m3/min。

        kd——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炮掘工作面取2.0;

        經計算,每個掘進工作面Q掘為72m3/min。

        b、按炸藥使用量計算

        Q掘=25 Aj

        =25×9

        =225m3/min

        式中:

        Aj——掘進工作面一次使用最大炸藥量,取9㎏;

        經計算,每個掘進工作面Q掘為225 m3/min。

        c、按局部通風機吸風量計算

        Q掘=Qf×I×kf

        =160×1×1.43

        =228.8 m3/mi

        式中:

        Qf——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額定風量,FBD-2-№5/5.5×2型局部通風機取160 m3/min;

        I——掘進工作面同時運轉的局部通風機臺數,取1臺;

        kf——風量備用系數,取1.43。

        經計算,每個掘進工作面Q掘為228.8m3/min。

        d、按工作人員數量計算

        Q掘=4 nj

        =4×8

        =32m3/min

        式中:

        4——每人每分鐘供風標準,m3/min.人;

        nj——掘進工作面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取8人。

        經計算,每個掘進工作面Q掘為32m3/min。

        e、按風速驗算

        15×Sj≤Q掘≤240×Sj

        式中:Sj——掘進工作面巷道過風斷面,m2

        掘進工作面取以上計算風量的最大值228.8 m3/min,經驗算所配風量符合要求。

        ③硐室配風量計算

        通風容易時期:

        井下有1個變電所和1個避難硐室為獨立硐室,按經驗配風取∑Q硐為240 m3/min。

        通風困難時期:

        井下有1個采區變電所、一個絞車硐室和1個架空乘人裝置硐室為獨立硐室,按經驗配風取∑Q硐為330 m3/min。

        ④接替工作面及其它維修行人巷道配風量計算

        通風容易時期:

        井下有4條其它維修行人巷道,按經驗配風取∑Q它=420m3/min。

        通風困難時期:

        井下有4條其它維修行人巷道,按經驗配風取∑Q它=420m3/min。

        ⑤礦井總風量為:

        通風容易時期:

        Q =(273.6+228.8×2+240+420)×1.2

        =1669.44m3/min

        =27.82m3/s

        取28m3/s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總風量應選以上風量計算方法中的最大值。按實際配風情況,將礦井總風量確定為28m3/s。

        通風困難時期:

        Q =(273.6+228.8×2+330+420)×1.2

        =1777.44m3/min

        =29.62m3/s

        取30m3/s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總風量應選以上風量計算方法中的最大值。按實際配風情況,將礦井總風量確定為30m3/s。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礦井總進風量應選以上風量計算方法中的最大值。礦井通風容易時期總進風量確定為28m3/s;礦井通風困難時期總進風量確定為30.0m3/s。

        (二)礦井風量分配

        通風容易時期:合計28.0 m3/s

        采煤工作面:5.0×1=5.0m3/s

        掘進工作面:5.0×2=10.0m3/s

        硐室用風: 3.0×2=6.0m3/s

        接替工作面及其他行人維修巷道用風:7.0m3/s

        通風困難時期:合計30.0 m3/s

        采煤工作面:5.0×1=5.0m3/s

        掘進工作面:5.0×2=10.0m3/s

        硐室用風: 3.0×3=9.0m3/s

        接替工作面及其他行人維修巷道用風:6.0m3/s

        (三)礦井通風總阻力計算

        1、礦井通風井巷阻力計算

        沿著投產初期通風路線計算礦井通風阻力,沿著通風后期通風路線計算礦井通風阻力,計算的風量、阻力參數作為風井主要通風機選型的依據。

        通風摩擦阻力計算公式如下:

        h=

       

        式中:h ——通風摩擦阻力,Pa;

        α——井巷摩擦阻力系數,N.S2/m4

        L ——井巷長度,m;

        P —— 井巷凈斷面周長,m;

        Q —— 通風井巷的風量,m3/s;

        S —— 井巷凈斷面面積,m2。

        通風局部阻力取同時期摩擦阻力的15%。

        經計算,礦井通風容易時期通風總阻力為259.5Pa,通風困難時期通風總阻力為1254.0Pa。

        2、自然風壓計算

        由于礦井井筒高差小于150m,礦井開采深度小于400m,因而不計算自然風壓。

        (五).技改工程項目變更和調整

        我礦嚴格按批準的開采方案設計(變更)和安全專篇為依據組織施工,通過全礦員工的共同努力,在上級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已先后完成了土建、井建、機電設備安裝等工程建設,建成了礦井供電系統、通風系統、排水系統、提升運輸系統、壓風系統、防塵系統、通訊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形成了首采工作面,達到了進行聯合試運轉的要求。礦井建設過程中,因現場地質條件發生變化,經四川省煤炭設計研究院同意,對小部分技改工程項目進行了必要的變更和調整,變更后,生產系統的安全性能和抗災能力進一步提高,變更和調整情況見下表。

        第四章 聯合試運轉方案

        第一節 聯合試運轉工作領導小組

        為保證聯合試運轉的安全順利進行,確保對聯合試運轉中各測試系統準確、合理、全面有效的測試,做到測試到位,各種記錄齊全;對聯合試運轉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的分析處理,找出問題原因、處理結果有記錄;對聯合試運轉的各項工作組織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聯合試運轉期間成立由以下成員組成的聯合試運轉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溫余發(礦長)

        副組長:李新宇(生產礦長)

        溫余才(安全礦長)

        吳小富(機電礦長)

        巫通順(礦技術負責人)

        李雙紅(總經理)

        沈鑫瑜(法人代表)

        安全檢查組:李先兵、胡健民、羊衣強、郭千書

        生產技術組:昌 滿、劉少云、陳仁義、葉小波

        一通三防組:周長壽、陳仁福、汪永貴、李文龍

        機電運輸組:胡洪云、樊華中、王賢德、彭德高

        后 勤 組:吳建明、黃建平、饒 鋒、譚天剛

        辦公室設在生產副礦長室,由李新宇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節 聯合試運轉方案表

        鄰水縣滑灘子煤業有限公司滑灘子煤礦聯合試運轉方案表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

        一、編制目的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局應急〔2007〕88號)精神,建立應急救援機制,明確職責,規范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時、科學、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特編制聯合試運轉期間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二、礦井概況

        1.滑灘子煤礦礦井開拓方式為斜井開拓,主斜井采用JTP-1.6×1.2/2.4型提升絞車,擔負全礦井提升運輸和主要進風任務并兼作礦井安全出口。回風平硐,擔負全礦井回風任務,兼作礦井安全出口。副斜井,利用原有1臺JTP-1.2×1.0/30型提升絞車提升一采區區段設備、材料及巷道維修、煤矸運輸并擔負全礦井人員升降、管線敷設和部分進風任務,兼作礦井安全出口。

        2.通風方式為機械抽出式。

        3.采煤方法為偽俯斜走向分段密集采煤法,按《開采方案》設計,礦井一水平在+140m水平以上開采,主采正連煤層。

        4.采掘頭面位置和名稱

        首采工作面為1101回采工作面,布置于+305m~+140m水平之間。

        掘進工作面現為:+140m水平回風大巷、1102工作面(采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

        5.采煤工作面采用單體液壓支柱支護,放炮落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掘進工作面采用炮掘工藝,工字鋼支護。

        5.本礦開采的正連和砂槽子煤層的煤塵有爆炸危險性,正連和砂槽子煤層的自燃傾向性等級為三類,屬不易自燃煤層。

        三、井下發生災害事故的一些預兆和規律

        (一)冒頂前一般出現的幾種預兆和規律

        1、響聲:巖層斷裂,折梁斷柱,老頂悶雷;

        2、掉渣:碎石從頂板上四處掉落;

        3、裂縫:頂板開裂,加深加寬,甚至出水;

        4、片幫:煤壁變松軟,局部片幫垮落;

        5、瓦斯涌出量比平時增大。

        (二)透水前的一些規律和跡象

        1、煤層發潮變暗;

        2、煤壁掛紅,掛汗;

        3、煤層突然變冷,觸摸后手感冰涼;

        4、工作面溫度逐漸降低;

        5、工作面出現霧氣;

        6、頂板和底板出現異常現象;來壓和底鼓;

        7、水有特殊變化:發紅、發澀、發黃、發臭、夾泥;

        8、煤層里發出吱吱水叫聲;

        9、有硫化氫和二氧化碳氣體逸出。

        (三)瓦斯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

        1、瓦斯濃度在5%~16%之間,均有爆炸的危險性;

        2、有一定溫度(650~7500C)的火源;

        3、有足夠的氧氣(氧氣含呈大于12%)。

        四、預防井下災害事故發生的措施

        (一)組織措施

        1、進一步完善礦井安全監督網建設,健全安全監督制度,充分發揮安全監督職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建立健全通風、瓦斯、防塵監測隊伍,人員配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加強專業隊伍的專業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培訓和裝備并重,對全體職工,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業務保安和自主保安教育,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進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4、工程必須有規程、措施。規程和措施要認真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制定開工制度,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必須有通知。

        5、堅持每周日安全、生產辦公會和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專題會議制度,對會上確定的議題,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6、嚴格執行“一通三防”安全監察制度,發現瓦斯超限、積聚、空班漏檢、通風系統不合理、配風量不符合《規程》規定、防塵管路不完善等一律停止作業進行處理,同時追查事故責任者。

        7、認真落實通風設施管理制度,各采、掘隊及通風隊必須配合管理好局扇、風門、柵欄、噴霧滅塵、水幕等設施,若出現人為損壞或丟失,除負責賠償外,同時追究責任。

        8、嚴格瓦斯檢查制度,各采、掘工作面必須配置專職瓦斯檢查員。

        (二)預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1、加強礦井通風管理工作。通風人員必須根據采掘安排,提前做好系統調整及供風準備工作,保證通風構筑物的施工質量,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通風系統安全可靠,建立合理的通風系統。

        2、臨時停工的工作地點不得停風,否則立即切斷電源,設置柵欄,警示標志,禁止人員入內,并向調度室匯報。

        3、巷道維修,確保巷道斷面滿足通風要求。

        4、杜絕無計劃停風、停電。停風后,恢復通風前必須制定專門的排放瓦斯和安全技術措施,報礦長批準后執行。

        5、對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風巷的瓦斯治理,必須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宜的方法處理,保證上隅角及回風巷瓦斯不超限。

        6、對巷道頂板的層狀瓦斯積聚,采取加大巷道通風或導風板的方法進行處理;對巷道高冒頂的瓦斯積聚,采取接叉風筒或安設導風板的方法進行處理。

        7、瓦斯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堅持現場交接班制度,做到勤檢查,及時填寫手冊和牌板,并將現場檢查結果告知作業人員,瓦斯日報必須每天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檢閱。

        8、井下放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瑣”放炮制度,放炮后通風時間的規定,放炮母線裸露處和明接頭必須包扎。

        9、巷道貫通時,必須嚴格按措施要求執行。

        10、電器設備下井必須有合格證,入井前必須進行防爆性能檢測和檢查,認真執行防爆設備入井簽證制度,嚴格入井關,對井下電器設備 ,必須指定專人定期進行防爆檢查,加強電纜管理,防止砸壞電纜產生電火花。

        11、對廢舊巷道(包括盲巷)、回采結束的采面上下巷道都必須及時封閉。

        (三)防塵措施

        1、主要通風巷道要完成凈化水幕,每50m必須設置一組(3個噴頭)。

        2、防塵的具體要求:防塵設施的具體位置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提出。

        3、對防塵系統必須定期檢查,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可靠和有足夠的防塵水量和壓力。

        4、運輸系統中的所有轉載點必須安裝降塵噴頭,并堅持使用。

        5、堅持濕式作業,放炮前、出煤、出矸前必須灑水,運輸過程中,必須噴霧。

        6、各個點(面)必須將設備清理干凈,通風道要定期掃塵,杜絕煤塵堆積。

        7、巷道掘進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的回風巷,每隔50m必須安設一組隔爆水幕,并經常檢查維護,保證使用可靠。

        (四)火災事故的預防

        1、預防內因火災

        (1)對采空區及報廢老巷必須在1個月內砌筑永久性密閉,通維隊要按要求對密閉進行檢查,每周至少檢查1次回風巷及發熱地點的溫度和風量,定期對通風系統進行普查,防止設備毀壞造成微風,防止老塘浮煤氧化自然發火。

        (2)加強通風管理,及時掌握回采工作的進回風情況,盡量減少采空區漏風,遺留煤柱盡量回收,防止漏風而引起浮煤自燃。

        2、預防外因火災

        (1)加強出入井檢身制度,嚴禁攜帶煙火和易燃物品入井,井下嚴禁拆卸礦燈。

        (2)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3)設置防火門和井下消防材料硐室。

        (4)設置儲水池。

        (5)防止電器設備漏電和裸露接頭。

        (6)距井口和主扇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和用電爐、火爐取曖,也不準有其它火源。

        (7)井下電纜、電線必須按規定懸掛,不準帶電盤放,嚴禁帶電檢修和搬遷設備。電煤鉆電纜和電機尾巴線要按規定時間剁頭,每月1次,每次剁頭長不小于200mm。井下搬動、安裝機電設備及金屬材料,嚴禁亂扔亂砸,避免產生磨擦火花和機械火花。

        (8)井下供電系統必須按設計設置,各種保護裝置齊全完好,靈敏可靠。

        (9)井下一律使用不延燃電纜和阻燃風筒。

        (10)完善消防灑水管路系統,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并備有25米的長軟管和水龍頭(帶快速速成接頭)。

        (五)預防水災的措施

        1、定期檢查地面小窯的分布情況,并及時填圖,對可能向本礦井導水的小窯要配合有關部門堅決封堵。

        2、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分煤層劃定“防水警戒線”,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3、井下巷道必須有足夠斷面的排水溝,并經常清理,保持暢通。

        4、在礦區內必須設置水倉,建立泵站和留設防水煤柱。

        5、地面在雨季未來之前,應提前做好防水、防洪、防雷電工作。

        6、井下作業人員必須熟悉透水預兆,當發現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至安全地點,并匯報調度室。

        (六)預防頂板事故的措施

        1、冒頂事故產生的原因

        (1)頂板壓力大,頂板破碎時空頂作業。

        (2)地質條件差,過斷層、過壓力集中帶、淋水區,未按要求進行永久支護,支護質量差。

        2、采煤工作面的技術管理

        (1)采場進、回風巷超前20m用支柱加固頂板,并在兩出口處理好頂板,保證頂板完好和暢通。

        (2)每班放炮后及時扶柱,認真搞好“敲幫問頂”,防止懸露時間過長。

        (3)在斷層等地質構造帶,采取相應措施,讓支柱迎山有力,嚴禁空頂作業。

        (4)回柱放頂采用全部垮落法,設走向密集進行加強支護。

        (6)加強技術管理,按照合理的開采程序布置回采工作面,認真編制回采作業規程及初次放頂的安全措施,搞好礦山壓力觀測,掌握頂板活動規律。

        (7)加強現場管理,支設質量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實現合格率100%。

        (8)抓好正規循環作業,加快工作面推進速度,改善采場頂板狀況。

        3、掘進巷道的預防措施

        (1)堅持使用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

        (2)在頂板破碎地段、架設支架、采取縮小棚間距,幫頂背嚴。

        (3)定期檢查在籍巷道的頂板,對支護情況不好的要及時維護。

        (4)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掘進1m合格1m,嚴禁超挖現象出現。

        (5)加強現場管理和質量監督,杜絕違章作業。

        (七)機電方面

        主要搞好井下電器的防爆和雨季的“三防”工作,為此,必須做好以下工作。

        1、進一步完善礦井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各種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達到設備完好標準要求。

        2、加強井下機電設備維修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處理。井下搬遷和檢修設備,嚴禁帶電作業。

        3、對特殊崗位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

        4、井下供電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切實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認真完善并執行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每天必須進行一次檢漏裝置的跳閘試驗,煤礦必須有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啟動和停止電煤鉆的綜合保護裝置;電煤鉆電纜要定期剁頭。

        5、井下供電必須使用“三大保護”,重點做好電開關的整定值的定期計算工作。

        6、堅持使用瓦斯電閉鎖和風電閉鎖。

        7、防爆檢查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合格,每周入井不少于四次,切實搞好井下設備的巡檢工作,杜絕失爆。

        8、地面變電站易受雷擊,要切實做好防雷接地保護。為了防止雷電經軌道、管線引入井下,必須將各井口入井軌道、管線按規程要求短路接地。

        (八)運輸方面

        1、切實落實各種崗位責任制,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2、礦井軌道必須按規定鋪設,軌道質量 應符合《規程》第353條的規定。

        3、軌道、管線入井的絕緣和接地必須完好,防止地面雷電引入井下。

        4、絞車和礦車必須定期檢查,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5、平巷人力推車時,嚴禁放飛車,同向推車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6、斜井提升必須保持良好的聯絡信號,有可靠的“一坡三擋”,各區段擋車器必須堅持使用,鋼絲繩投運前必前做拉力實驗,投運后要定期檢查,并有記錄可查,地滾必須完好。

        7、運輸線上狠反“三違”,嚴禁爬、蹬、跳;嚴禁摘飛鉤。

        五、發生災害后的處理原則和防止災害擴大的措施

        (一)發生災害后的處理原則

        1、立即通知事故區內人員及受事故影響的井下人員有組織地沿避災路線撤到地面,同時通知井口檢身工清潔點人數。

        2、按搶險救災指揮部人員名單,將有關人員召集待命。

        3、立即組織查明事故原因 。

        4、據己掌握的事故災害情況,立即制定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和營救遇難人員及事故處理方案。

        (二)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1、井下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根據事故性質及客觀條件,可以處理時,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措施進行處理,無把握處理時,立即組織人員沿避災路線撤出危險區域。

        2、井下發生事故后,在場人員要利用最近的電話將實情立即向調度室匯報,以便于及時采取措施 通知有關人員撤出。

        3、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相互聯系,以便及時處理或沿避災路線撤出地面,井口檢身工應準確地統計出勤人數和井下遇難人員情況。

        4、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地點,由最近的線路撤出災區出井。

        5、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根據事故情況采取停風、反風、增減風流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災區人員自救和安全撤離災區及搶救人員的措施

        (一)現場人員行動準則

        1、及時報告災情:發生事故后,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應盡量了解或判定事故的性質、地點和危害程度,并迅速利用最近處的電話或其它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發生事故警報,使其他工作人員盡快知道災情。但不能憑主觀想象判定事故性質,以免給領導造成錯覺,影響救援。

        2、積極搶險救援:事故發生后,處于災區或受威脅區域內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時投入現場救援,將事故消滅在初起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在搶險救援時,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險蠻干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是和單獨行動。要采取防止災區條件惡化和保障救援人員安全的措施,特別要提高警惕,防止中毒、窒息、爆炸、觸電、頂幫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發生。

        3、迅速安全撤離:當事故現場不具備事故搶險救援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按避災路線和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盡量選擇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在撤退時,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根據災情使用防護用品和器具。遇有溜煤眼、積水區、垮落區等危險地段,應探明情況,謹慎通過。

        4、妥善安全避災:如無法撤退(通路被冒頂阻斷、在自救器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等)時,應迅速進入預先筑好的或就近地點快速建筑的臨時避難硐室,妥善安全避災,等待援救。

        (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人員自救和安全撤離災區及搶救人員的措施

        1、位于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逆風流撤退;位于回風側的人員,可迅速佩帶自救器或用毛巾捂住口鼻,迅速沿捷徑繞到新鮮風流中。

        2、在撤退過程中遇有爆炸沖擊波襲來時,應背向沖擊波臥在巷道底板或水溝中,用溫毛巾捂住口鼻,爆炸瞬間最好能屏住呼吸,以免體內受高溫氣體的灼傷,待沖擊波過去以后,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災線路盡快進入新鮮風流中。

        3、若巷道破壞嚴重,若不知道撤退路線是否安全,就要想法找一處比較安全的地點暫時躲避等待營救,躲避地點要選擇頂板堅固,沒有有害氣體、有水或離水源較近的地方,并密切注視附近情況的變化,發現有危險時立即轉移。

        4、避災時,每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紀律,聽從指揮,并嚴格控制礦燈使用,照顧傷員,發出聲、光、呼救信號,等待救援。

        (三)火災事故的人員自救和安全撤離災區及搶救人員的措施

        1、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并迅速匯報調度室。

        2、如果火災事故大,火勢猛,現場人員無法撲救時,或火災波及地區人員接到撤退命令時,應立即帶好自救器,并組織好向與火源燃燒處風流相反方向撤退。或者沿與事故巷道平行的巷道,迎著新鮮風流繞過火區進入安全地帶。

        3、撤退過程中,若巷道內充滿煙霧,切不可驚慌、亂跑,要迅辨認發生火災地區的風流方向,然后,俯身摸著軌道或水管有秩序地外撤,實在無法撤出,要盡快找一個硐室暫時躲避,堵住入口,隔斷風流,防止有害氣體侵入,同時設法與外界取得聯系,等待救援。

        (四)水災事故的人員自救和安全撤離災區及搶救人員的措施

        1、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除立即向調度室匯報外,應迅速就地取得加固工作面材料,堵住出水點,以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若情況緊急,水勢很大,無法營救,應在班長或老工人的帶領下有組織地沿避災路線避開壓力水頭,迅速撤至一個區段或地面,平巷的遇險應選擇最近的上山撤退,上山巷內的遇險人員應盡快通過聯絡巷道,從與平行的上山或其它無水害危險的巷道撤至上一個區段或地面,切不可順水往下跑,更不能進入獨頭巷道。

        七、災害事故的處理

        (一)為了有效地搶救災害,做到常備不懈,礦成立救護領導小組。

        組 長:溫余才

        副組長:吳小富

        組 員:黃建平、饒 鋒、譚天剛

        救護領導小組下設:

        1、搶救組

        組 長:李先兵

        組 員:胡健民 周長壽 郭千書

        2、通信后勤組

        組 長:胡洪云

        組 員:樊華中 王賢德 彭德高

        (二)災害發生時的信號傳遞

        當井下工作人員發現火災或瓦斯煤塵爆炸預兆(如巷道中出現煙霧、溫度增高、有煤油或松香味、呼吸困難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淋水加大、有水叫聲等)、大面積冒頂時,立即高呼“某某地點著火啦”、“某某地點瓦斯(煤塵)爆炸啦”、“某某地點透水啦”等口號,并立即從事故地點按避災線路以最快的速度趕到就近電話點,向井口調度室匯報災害發生地點、性質、范圍、嚴重程度等,匯報時注意語言簡明、扼要、清楚。

        當一人發現災情時,邊跑邊呼喊,以便給鄰近工作人員報警。用電話報告調度室后,若能確保安全,就崗守電話旁,以便救援人員與井下聯系。

        當兩人以上發現情況時嚴禁單獨行動,從事故地點按避災線路趕到就近電話點向井口調度室匯報(匯報人員不得單獨行動),匯報完后,若情況安全,就崗守電話旁與地面保持聯系,并用電話通知鄰近巷道人員按避災線路撤離,撤離人員路過電話處,應向井口調度室匯報災情或撤離情況。

        (三)事故發生時的行動原則

        災區人員應保持清醒的頭腦,沉著冷靜,不得慌亂,災區班隊長應盡量準確地判斷事故情況與危險程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就地取材、果斷處理、防止災害蔓延。發現火災時,如火勢不大,則應立即切斷電源,用砂子、干粉滅火器滅火;若情況嚴重,必須立即報告調度室。

        由于人力、物力、災害程度不能及時處理時,要有組織、有計劃地迅速按最短線路撤退到安全地點,然后撤出到地面,災區班隊長應及時清點人數,組織職工進行力所能及的搶救和自救,并向井口調度室匯報災情。

        (四)災害發生后的通知順序

        1、任何人一旦發現事故,必須立即通知現場班組長和跟值班管理人員,并迅速報告調度室,同時及時通知事故所在班組和可能受事故波及的作業人員。

        (2)礦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問明情況,如事故地點、班組、人數、性質以及可能受波及的地點情況,作好記錄,并立即按《事故發生后電話通知順序框圖》中的通知順序通知有關人員。

        事故發生后電話通知順序框圖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調度室。在組長的統一指揮和組織下,立即行動,盡快拿出處理方案,調配人員搶險救災,營救遇險人員,如煤礦自身沒有能力搶救,必須立即通知礦山救護隊出警。

        (五)事故災害發生時的搶救、指揮工作

        1、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趕赴礦調度室,首先聽取當班值班領導的災情匯報以及已經下達的救援命令和執行情況。并立即組織搶救,上級救災指揮部趕到后由指揮部統一指揮救災工作。繼續組織撤人、停電,保證主要通風機、空壓機和事故地點局部通風機的正常運轉。

        2、通知有關隊、調度室、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準確統計當班下井人數及其姓名,統計已出井的人數及姓名,通知有關單位準備救災材料和醫院作好急救傷員的準備。

        3、指定一名副礦級領導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并通知礦燈房、自救器發放室和井口值班人員,沒有下井許可證不準發放礦燈、自救器,不準下井。

        4、選定井下救護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礦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只起“上傳下達”的作用,不得自行發布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救災器材等。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人員,明確其任務。

        5、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后,送地面甚至醫院。得知人員受困在災區時,一邊設法與受困人員聯系、穩定其情緒,一邊立即報告救援指揮部采取果斷措施組織特別救援。

        6、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助手成員,將救援人員分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救援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和兄弟單位請求支援,并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救援任務。如果救災過程中出現反復或災情擴大時,應下決心投入二線力量,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救援人員盡力避免擴大傷亡。

        7、井下撤人和救援完成后,總指揮就應投入二線或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的性質、影響范圍、災區通風與瓦斯等情況。

        8、救護隊長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救護規程的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測定的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制定救援方案。偵察結束后,應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總指揮確定。

        9、總指揮部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匯報后,命令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組織人員依據《礦井災害預防與事故處理計劃》,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事故處理方案,并明確成員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準備工作,并派人檢查核實。對總工程師提出的處理方案應經過慎重討論,在安全系數上應留有余地,同時考慮處理事故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及其補救措施。總指揮批準處理方案后,應報上級領導,爭取得到支持。

        10、根據掌握的災情及處理方案的要求,對救護隊及救援人員做好戰前思想動員,勉勵其樹立信心,發揚不畏艱險、敢打敢拼、特別能戰斗的精神。一切工作落實無誤后,決定行動時間,立即投入戰斗。

        11、在救援過程中,總指揮要不斷協調平衡力量,確保方案順利實施,當遇災情變化時,應及時修改救援方案,調整救援力量。事故處理結束穩定一段時間后,恢復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系統,使之正常,特別是通風系統。當各系統恢復正常后,救援工作結束。

        12、事故處理結束后,總指揮指定有關部門收集事故報告,并進行全面分析。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救援處理過程、重要的經驗教訓以及今后應采取的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報和存檔。

        (六)相關人員職責

        1、礦長: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礦技術員、縣煤炭局總工程師、救護隊員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礦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礦長處理災變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營救遇難人員,協助礦長制定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各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處理事故所需和工作待命所需的材料,由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特別入井證,嚴格控制人員入井。

        5、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的情況報告礦長和技術員,并及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統計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的人數。

        5、機電礦長: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改變主扇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正常運轉,掌握礦井的停電工作、進行搶修和安裝供電設備及完成其他任務。

        (七)避災路線

        1、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事故避災路線

        1101回采工作面→1101工作面運輸順槽→1101工作面軌道運輸巷→一區段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342m副斜井→地面。

        1101工作面運輸順槽→1101工作面軌道運輸巷→一區段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342m副斜井→地面。

        一區段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一區段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342m副斜井→地面。

        2、發生水災事故避災路線

        1101回采工作面→1101工作面回風巷→+305m水平材料車場→+342m水平副斜井→地面。

        +140m水平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面→一區段運輸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342m水平副斜井→地面。

        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216m)一區段運輸車場→+342m水平副斜井→地面。

        (八)消防物資的儲存

       

        八、假設地點的災情事例

        為了防患于未然,在發生事故的情況下,有秩序、有計劃、有組織地按避災線路撤出和按預定方案進行搶救,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現以滑灘子煤礦可能發生事故的采掘地點,提出假定災情事例,使職工在災情來臨時心中有數,做到忙而不亂,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救災工作:

        1、1101采煤工作面瓦斯(煤塵)爆炸

        (1)地點:1101工作面上隅角。

        (2)信號發布

        事故發現者立即高喊“1101工作面發生瓦斯(煤塵)爆炸啦”,并立即用就近電話向調度室匯報災情,井口調度室向礦領導匯報災情,并立即向受災人員下達按避災路線安全撤退的命令。

        (3)停電順序

        事故發生后,調度室立即通知地面配電室立即切斷1101工作面的電源。

        (4)緊急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后,處于1101首采工作面回風巷及其以上水平的受1101工作面爆炸點影響范圍內的工作人員立即按避災路線撤出,撤出前立即佩戴好自救器,用最快的速度撤至新鮮風流中。值班隊(班)長及時清點人員,盡可能搶救受災人員,救護隊進入后及時搶救遇難人員,偵察災情,并把情況報告搶救指揮部,以便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

        (5)人員撤退線路

        工作面爆炸地點下方人員→1101運輸順槽→中央一區段運輸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人行副斜井→地面。

        一區段各作業點人員→一區段運輸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人行副斜井→地面。

        (6)救護隊進入路線

        分兩路進入

        地面→主斜井→一區段運輸車場→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1101軌道運輸巷→1101工作面順槽→采煤工作面→爆炸地點。

        地面→副斜井→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一區段人行石門平巷→1101軌道運輸巷→1101運輸順槽→采煤工作面→爆炸地點。

        2、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透水

        (1)地點: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

        (2)信號發布

        事故發現者立即高喊“110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發生透水啦”,并立即用就近電話向調度室匯報災情,井口調度室向礦領導匯報災情,并立即向受災人員下達按避災路線安全撤退的命令。

        (3)停電順序

        事故發生后,井口調度室接到匯報后,立即通知配電室切斷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的電源,但局部通風機不得停風。并通知電工切斷井下可能影響范圍內的所有電源。

        (4)緊急處理措施

        事故發生后,處于一區段及其以下等受1102工作面運輸掘進工作面透水影響范圍內的工作人員立即按避災路線撤出,用最快的速度撤到(主)副斜井的無危險的地點,值班隊(班)長及時清點人員,盡可能搶救受災人員,救護隊進入后及時搶救遇難人員,偵察災情,并把情況報告搶救指揮部,以便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蔓延。

        (5)人員撤退線路

        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透水地點→中央一采區上段回風上山→一采區回風石門→+342m副斜井→地面。

        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以下人員→+140m水平人行石門→中央一采區人行上山→副斜井→地面。

        (6)救護隊進入路線

        地面→+342m水平副斜井→中央一采區回風石門→中央一采區上段人行上山→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透水地點。

        第六章 煤礦試生產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聯合試運轉工作領導小組

        聯合試運轉期間成立由以下成員組成的聯合試運轉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溫 余 發(礦長)

        副組長:李新宇(生產礦長)

        溫余才(安全礦長)

        巫通順(礦工程師)

        吳小富(機電礦長)

        李雙紅(總經理)

        沈鑫瑜(法人代表)

        安全檢查組:李先兵、胡健民、羊衣強、郭千書

        生產技術組:昌 滿、劉少云、陳仁義、葉小波

        一通三防組:周長壽、陳仁福、汪永貴、李文龍

        機電運輸組:胡洪云、樊華中、王賢德、彭德高

        后 勤 組: 吳建明、黃建平、饒 鋒、譚天剛

        辦公室設在生產副礦長室,由李新宇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第二節 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一、安全條件

        正連煤層:位于T3xj5上部,下距砂槽子煤層約80~230m,區內大部可采。純煤厚0.36~0.45m,平均厚0.42m(但在主斜井附近揭露正連煤層為0.85~0.9m),含一層0.05m左右的泥巖、粉砂質泥巖薄夾矸。偽頂厚度0.06~0.08m,為高炭質泥巖。煤層直接頂為砂巖,底板為泥巖、砂質泥巖。

        砂槽子煤層:位于T3xj5中下部,下距T3xj4砂巖約10~40米,為單一煤層,區內大部可采。煤層厚度0.32~0.35m、平均厚0.32m,不含夾矸。偽頂厚度0.08~0.10m,為高炭質泥巖。煤層直接頂為砂巖,底板為泥巖、砂質泥巖。

        二、采掘工作面頂板管理安全措施

        1、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靠近掘進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

        2、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經修復好后方可進入掘進工作面作業,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

        3、在煤層、松軟的巖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措施。掘進工作面放炮后后,首先恢復好被放炮沖倒的支架,并必須及時打上前探梁,前探梁上必須鋪上挑板,嚴禁空頂作業。

        4、支架間應設牢固的撐木或拉桿,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巷道砌碹時,碹體與頂幫之間必須用不燃物填實;巷道冒頂空頂部分,可用支護材料接頂,但在拱頂上部必須充填不燃物墊層,其厚度不得小于0.5m。

        5、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6、采用錨桿、錨噴等支護形式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十四條的規定。

        7、采煤工作面放炮后,必須及時支柱,及時恢復好被放炮沖倒的支柱,并打好臨時護身頂柱,人員必須在護身柱下攉煤,攉完煤及時打好支柱和貼幫柱,嚴格按設計或作業規程規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

        8、在進入工作面工作業前,首先進行敲幫問頂工作,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及時找掉活石懸矸,以免掉落傷人。

        9、當頂板條件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規程》,制定有針對性的支護措施。

        10、采面支柱必須垂直于頂、底板打設,嚴禁支在浮煤浮矸上,要保證支柱有足夠的初撐力。

        11、在巷道回收支架時,必須使用回柱絞車回柱,人員應站在支柱完好、頂板完整的安全地點進行,人員不得站在繩道內及容易發生崩繩、崩柱的地方,以免斷繩飛鉤傷人;指揮回柱絞車的停開必須使用清晰可靠的點鈴信號,信號不清不明時,嚴禁啟動回柱絞車。回柱時必須事先清理好退路,確保退路暢通。

        12、支柱打設必須迎山有勁,支柱打設必須成排成行,保證排、柱距不超寬,確保有足夠的支護密度。

        13、采煤工作面在破碎頂板處打柱時,必須用小板將頂背實,確保不發生漏頂。

        14、加強采掘工作面質量管理,不合格的支柱支架必須重新支設,支柱支架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15、在初次來壓、周期來壓期間必須加強支護,確保有足夠的支護強度和支護密度,在初次來壓或周期來壓期間頂板懸露面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必須制定措施進行強制放頂。

        16、在回柱放頂前必須打好放頂線的特殊支護,禁止先回后打,回下的支柱必須堆入整齊,保證退路暢通。

        17、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文明生產,杜絕冒險蠻干,狠反“三違”,嚴禁工人違章作業,干部違章指揮。

        第三節 一通三防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一、安全條件

        礦井為低瓦斯礦井。正連和砂槽子煤層有爆炸危險性,為不易自燃煤層。

        二、通風管理措施

        (一)通風方式

        本礦的通風系統為中央分列抽出式,采煤工作面采用上行的U型負壓通風方式,掘進工作面采用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風筒通風。

        (二)采掘工作面及硐室通風

        1、礦井以一個采煤工作面達產,采煤工作面為全風壓通風。礦井主要機電硐室均位于進風巷道中,不需配風。

        2、本礦現有2個掘進工作面,即:+140m水平回風大巷掘進工作面、1102工作面運輸巷掘進工作面,各配備2臺(1臺為正常工作風機,一臺為備用風機)FBD-2-№5/5.5×2型,每個工作面增加至2臺和φ600風筒組成一體進行通風,風機將新鮮風經風筒壓送到掘進工作面。為了能有效的排出炮煙.風筒出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LR應不超過風流從風筒出口到轉向點的距離,即有效射

      確定(S為掘進巷道凈斷面積)。

       

        3、局部通風機的使用嚴格按以下要求

        (1)掘進巷道貫通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貫通時,必須派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止作業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并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農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掘進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見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作業。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貫通后,立即調整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2)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的掘進通風方式應采用壓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長距離掘進由于阻力加大,會出現通風困難,可采用2臺同型號、同功率局部通風機并聯,以增加風壓克服阻力,保證風量供給。

        (3)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掘進工作面瓦檢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扇風機的吸風量,掘進中的煤巷和半煤巖巷中最低風速為0.25m/s,最高風速為4m/s。

        (4)必須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以及混合式通風的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設,應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

        (5)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應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也可采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但每天應有專人檢查1次,保證局部通風機可行運轉。

        (6)嚴禁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7)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4、井下通風設施及構筑物布置

        為保證采、掘工作面的風量,并使風流按規定方向流動,在風流流動線路中設置有風門、風墻等構筑物,其設置基本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1)永久性風門

        ①每組風門不少于兩道,通車風門間距不小于一列車長度,以防止列車通過時兩道風門同時打開而造成風流短路;行人風門間距小于5m;進、回風巷道之間構筑風門時,要同時設置正反風門兩組,并且要連鎖。

        ②礦井總回風與采區回風系統的風門要裝有閉鎖裝置,風門不能同時打開(包括反向風門)。

        ②避免在彎道和緩傾斜巷道中設置風門。

        ④風門的前后5m內支護良好,巷道內無雜物、積水、淤泥;風門厚度不小于50mm,門垛墻用不燃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四周掏槽深0.2~0.3m,見實幫實頂、底。

        ⑤結構嚴密,漏風少,向關門方向傾斜80~85°。

        ⑥風門等通風構筑物的設置應堅固穩定,并加強通風管理,及時進行檢查和維修。

        ⑦墻垛平整(1m內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重縫和空隙。

        ⑧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以不透光為準,通車門底坎除外)。

        ⑨風門水溝要設反水池或擋風簾;通車風門要設底坎;電纜、管路孔要堵嚴。

        ⑩風門的開、關狀態要在礦井通風安全監控系統中反應。

        (2)臨時風門

        ①每組風門不少于兩道,通車風門間距不小于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小于5m。

        ②風門的前后5m內支護良好,巷道內無雜物、積水、淤泥。

        ③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

        ④門墻四周接觸要嚴密,木板墻要魚鱗搭接,墻面要用灰、泥滿抹或勾縫。

        ⑤門扇平整,錯口接縫不漏風,與門框接觸嚴密

        ⑥通車風門要設底坎,擋風簾。

        (3)永久性密閉

        ①用不燃材料建筑(一般采用磚、石、混凝土等不燃材料),嚴密不漏風(手觸無感覺、耳聽無聲音),墻體厚度不小于0.5m。

        ②密閉四周要掏槽,四周掏槽深度0.2~0.3m,見實幫實頂、底,并抹有不小于0.1m的裙邊。

        ③墻面平整(1m內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縫除外),無裂縫、重縫和空縫。

        ④密閉內有積水時,要設反水孔或反水管;有煤層自燃發火的采空區密閉,要設觀測孔、措施孔,孔口封堵嚴密。

        ⑤密閉前5m內支護良好,無片幫、冒頂。

        ⑥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⑦密閉前無雜物、積水、淤泥。

        ⑧密閉前要設置柵欄、警示、密閉牌板、瓦斯檢查牌板。

        (5)臨時性密閉

        ①密閉要設在頂、幫良好的地方,見硬底、硬幫與煤巖接實。

        ②密閉前5m內支護良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淤泥。

        ③木板密閉應魚鱗式搭接,密閉要用灰、泥滿抹或勾縫,不漏風。

        ④密閉四周接觸嚴密。

        ⑤密閉前無瓦斯積聚。

        ⑥密閉前要設置柵欄、警示和檢查牌板。

        (6)需要調節井下風量的地點需安設調節風窗,其技術要求與永久性風門相同。

        5、為了防止爆炸性氣體爆炸時沖擊主要通風機,在回風井井口設置的防爆門,每6個月檢查維修一次;主要通風機運行時,主要通風機引風道風門全打開并固定好,備用通風機引風道風門則關閉并嚴密不漏風。另外,礦井主要通風機設有反風裝置,當井下發生火災時經礦工程師的同意可進行全礦井反向通風,反風道中的風門要采用雙向風門。安全出口采用兩道雙向風門。

        三、瓦斯災害防治

        (一)防爆措施

        瓦斯從煤層暴露面和采落的煤炭內涌出,瓦斯涌出的特點是,初期瓦斯涌出的強度大,然后隨時間按負指數函數關系逐漸衰減。所以工作面內落煤工序的瓦斯涌出量總是大于其它工序。老頂來壓冒落時涌出量高于其它時期。

        瓦斯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①瓦斯與空氣混合后的瓦斯濃度在爆炸范圍內,5~16%;

        ②高溫熱源存在時間大于瓦斯的引火感應期,在正常大氣條件下瓦斯在空氣中的點燃溫度為650~750℃;

        ③瓦斯——空氣混合氣體中的氧濃度不低于12%,這一條件在生產礦井中是始終具備的。所以預防瓦斯爆炸的措施,就是防止瓦斯的積聚和嚴禁高溫熱源的出現。

        1、防止瓦斯積聚

        所謂瓦斯積聚是指瓦斯濃度超過2%,其體積超過0.5m3的現象。礦井必須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瓦斯積聚時必須及時處理,通風異常與瓦斯涌出異常是造成瓦斯積聚的根本原因。

        (1)加強通風

        本礦的通風系統是一個安全可行的、完整的、獨立的通風系統。通風機工作方法為抽出式。礦井主要通風機是礦井的“肺臟”,選用足夠能力的礦用防爆抽出式風機。是安全生產的需要。

        ①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等通風設備,設施和通風構筑物要按標準安裝好、構筑好、維護好,確保其有效性。

        ②回采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采用獨立通風。回采工作面采用上行通風,有利于降低工作面的瓦斯濃度。

        ③在生產過程中,連通采空區的巷道應做到隨采隨閉,杜絕漏風。回采結束后,至多不超過一個月必須把所有通向采空區的巷道封閉起來。

        ④礦井投入生產后,按分別法計算礦井需風量,并按實際供風量核定礦井產量。建立測風制度,每10d進行一次全面側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風地點,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測風,將每次測風結果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并根據測風結果調節風量。

        ⑤貫通巷道要編制專門安全措施。

        ⑥局部通風機由專人負責,保證正常運轉;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安裝在進風巷道中,并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大于0.25m/s,風筒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局部通風機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及專用線路)供電;嚴禁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以上(含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局部通風機不得隨意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要撒出人員和切斷電源。

        (2)加強瓦斯檢查

        ①采掘工作面每班配備一名專職瓦檢員,隨時檢查工作面瓦斯,瓦斯檢查員由通維隊負責統一管理。

        ②瓦檢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空班、漏檢和假檢”。瓦斯檢查后應在牌板上準確填寫瓦斯數據,將檢查結果通知作業人員,并認真填寫瓦斯日報表交礦長、技術負責人審核。

        ③各級管理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瓦斯自動檢測報警儀,隨時檢查工作面瓦斯情況。機電隊設專人對瓦斯自動檢測報警儀進行充電、收發和維護。每班必須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塵,發放前必須檢查報警儀的零點和電壓或電源欠壓值,不符合要求的嚴禁發放使用。

        ④工作面瓦斯濃度達到1%時,禁止爆破。

        ⑤機電設備及開關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處理。

        ⑥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3)瓦斯傳感器的安設與管理

        ①在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安設一臺瓦斯傳感器,用以監測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濃度。在距工作面煤壁10~15m的回風順槽內安設一臺瓦斯傳感器,用于監測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在距下方煤壁10~15m的運輸順槽內安設一臺瓦斯傳感器,用于監測工作面進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②掘進工作面:在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不大于5m處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監測風筒出口新鮮風流與磧應涌出瓦斯混合后風流中的瓦斯濃度。在距與運輸石門交岔點10~15m處的順槽巷道內安設一個瓦斯傳感器,監測順槽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③傳感器安設要求:瓦斯傳感器必須垂直懸掛,距巷頂的距離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的距離不得小于200mm。懸掛地點的頂板要堅固、支護要完好、無淋水。嚴禁將瓦斯傳感器懸掛在風筒出口和風筒漏風處。

        ④監控數據的調校: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瓦斯檢測儀與瓦斯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控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超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在8h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瓦斯傳感器每7天應調校一次

        ⑤報表管理:瓦斯監測日報表必須報礦長及礦技術負責人審閱。

        (4)及時安全地處理積聚瓦斯

        從采掘工作、生產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積聚。當發生瓦斯積聚時,必須立即處理。這是礦井日常瓦斯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預防瓦斯爆炸事故的關鍵工作。井下任何一處瓦斯積存都可能成為爆源,因此必須及時安全地處理好,不留任何隱患。瓦斯積聚時,根據不同的情況,分別采用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①加大瓦斯積聚地點的風速和風量,按礦總工程師批準的安全措施排放積聚瓦斯。強制沖淡瓦斯到允許濃度后排到回風流中。

        ②切實加強瓦斯排放,巷道貫通和盲巷管理工作,排放瓦斯和巷道貫通要認真編制安全措施并執行有關規定。瓦斯排放采用逐段排放法,嚴格控制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1.5%,且回風系統內停電撤人;必須在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設置密閉和柵欄,定期檢測瓦斯和氧氣濃度,并嚴禁任何人違章進入。

        ③回風井中瓦斯濃度超過0.75%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時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搞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切斷電源或因檢修等原因而斷電的電氣設備,當附近20m內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方可通電開動。

        ④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停風區要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停工區瓦斯濃度達到3%,不能立即處理時,在24h內予以封閉;停風區恢復通風需要排放瓦斯和送電時,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時應采取封閉抽放等措施。

        ⑤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引起其供風的掘進頭無風,可能會造成瓦斯積存。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濃度,證實停風區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或CO2濃度不超過1.5%,其局部風機及開關附近20m內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當瓦斯積存量大時,可采用風筒增阻排放法:可用繩子把柔性風筒捆結,縮小其斷面、或在風機的吸風口用木板阻擋部分通風斷面進行增阻,隨著混入礦井主通風風流的瓦斯濃度的下降逐漸增大風筒斷面,直到全斷面通風。

        ⑥獨頭巷道長時間封閉的獨頭巷道啟封后排放瓦斯可采用逐段通風排放法:排放由外向內逐段分段進行,先準備一節5m長的短風筒,接在密閉外的風筒上,用其沖淡啟封密閉墻的開口孔洞瓦斯,控制風筒的排風量,使沖淡后的瓦斯濃度低于2%,正常后再分段接長風筒逐段排放巷道積存瓦斯,直到全獨頭巷道積存瓦斯排放完轉入正常通風時止。

        ⑦本礦為雙煤層開采。在回采時,為防止采空區瓦斯大量涌入工作面,造成本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可采用工作面上隅角掛風簾的方法迫使風流沖刷上隅角,稀釋并排放瓦斯。

        ⑧在生產過程中,巷道連通采空區的風眼應做到隨采隨閉,杜絕漏風。回采結束后,至多不超過一個月必須把所有通向采空區的巷道封閉起來。所有通風構筑物嚴格按質量標準筑好,維護好。

        ⑨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或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停風或瓦斯超限的區域內作業。加大瓦斯積存地點的風速和風量,按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的安全措施排放積存瓦斯。強制沖淡瓦斯到允許濃度后排到回風流中;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停工區瓦斯濃度達到3%,不能立即處理時,必須予以封閉;停風區域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恢復通風排放瓦斯和送電時,要有安全措施,必要時應采取封閉抽放瓦斯等措施。

        ⑩在生產中,要組織專職人員及時封閉廢棄的盲巷及采空區,對暫不利用巷道應封閉或掛危險牌,加強對這些地方的瓦斯監測,防止瓦斯聚集。對回風巷道中聚集的煤塵應組織專人按期清掃,消除瓦斯煤塵爆炸隱患。

        (5)分源治理瓦斯

        分源治理瓦斯就是針對瓦斯來源的特征(涌出規律與涌出量),采取相應的措施。礦井瓦斯涌出的區域分為回采區、掘進區和已采區;瓦斯來源是分源治理的基本依據。要同時測定礦井各回采、掘進區域回風流中的瓦斯量,得到礦井瓦斯涌出量平衡表及周期性動態。

        ①采空區

        采空區要及時封閉,隨采煤工作面的推進逐個封閉通至采空區的連通巷道。采空區瓦斯涌出特點是:隨著停采時間的延長,涌出量漸減:地面大氣壓力變化必然引起礦井井下大氣壓力相應變化,與瓦斯涌出有著密切關系,其涌出量會隨之波動,氣壓降低時涌出量增大。因此大氣壓力變動季節,應加強對采空區瓦斯的觀測與管理。

        ②掘進工作面

        涌出的瓦斯主要是煤巷所在煤層本身的瓦斯。掘進區局部冒頂積存的瓦斯,可在支架頂梁處安設導風板沖淡瓦斯或用充填黃土的方法處理。掘進工作面隨著巷道的延長,風筒應及時架接,保證壓入式風筒出風口距迎頭的距離(Lp)應小于或等于壓入式通風的有效射程(LR),即

        Lp≤LR=(4-5)S0.5m

        式中:S——投井巷道凈斷面積,m2

        ③回采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的治理:回采工作面采用U形通風系統,這種系統具有漏風小的優點,但在上隅角附近由于采空區涌出的瓦斯大部分在這里集中,同時在此處風速低,風量不足,容易積存瓦斯而超限。處理措施: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設置木板隔墻或帆布風障,迫使一部分風流流經上隅角,將積存瓦斯沖淡、排出。或將回風巷道后的聯絡眼密閉打開,并在回風巷設置調節風室或掛風簾,迫使一部分風流流經上隅角沖淡瓦斯后由采空區經聯絡眼排出。

        頂板附近瓦斯層狀積聚處理:若回采工作面風速未能保證設計風速而小于0.25m/s,則容易使瓦斯浮于巷道項板附近,形成一個比較穩定的帶狀瓦斯層,這即是瓦斯的層狀積聚。處理辦法是保證回采工作面的設計風速,使瓦斯與風流能充分地紊流混合,沖淡及排出。

        2、防止瓦斯引燃

        防止瓦斯引燃的原則,是對一切非生產必須的熱源,要堅決禁絕。生產中可能產生的熱源,必須嚴格管理和控制,防止它的發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

        (1)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嚴禁入井穿著化纖衣服。

        (2)井下電話選用本質安全型電話,并使用礦用電話電纜。

        (3)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只準在瓦斯濃度小于1.0%以下的地點使用,并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

        (4)井下(非煤層中)需要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嚴禁在煤層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5)井下嚴格禁止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6)井口房及通風機房周圍20m范圍內禁止使用明火。

        (7)井下電氣設備的選用要符合《規程》的要求;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線、電纜);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要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

        (8)井下供電做到: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有接地裝置、電纜懸掛整齊、設備硐室清潔整齊。

        (9)掘進工作面實行“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電纜、專用開關)、“兩閉鎖”(風電、瓦斯電閉鎖)和完善掘進系列化配套設備。

        (10)防止機械摩擦火花和沖擊火花的產生,采取安設過熱保護裝置、使用難引火性合金工具(如使用銨銅合金工具)等措施。

        (11)高分子聚合材料制品,如風筒等,容易因摩擦而積聚靜電,當其靜電放電時,可能引燃瓦斯、煤塵或發生火災。因此井下應采用抗靜電、阻燃的聚合材料制品,其內、外兩層表面電阻都必須大于3×108Ω,并應在使用過程中保持此值。

        (12)放炮要遵守下列規定

        ①采、掘工作面都必須使用取得產品許可證的三級煤礦許用的三級煤礦炸藥和煤礦許用雷管。使用煤礦許用毫秒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②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進工作面必須全斷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每組裝藥必須一次起爆,嚴禁使用2臺放炮器同時進行放炮。

        ③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封實。

        ④炮眼封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無炮泥或不實的炮眼,嚴禁放炮。

        ⑤炮眼內發現異常情況,如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時,不準裝藥放炮。

        ⑥放炮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嚴禁使用固定放炮母線。

        ⑦在放炮地點20m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不準裝藥放炮。

        ⑧處理瞎炮(包括殘炮)時,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⑨放炮時,采用正向起爆。

        ⑩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裝藥時、放炮前、放炮后)和“三人連鎖放炮”(專職瓦檢員、專職放炮員、班組長)制度,嚴禁采用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裝藥多次放炮。

        (13)防止雷電入井的措施

        ①井口安設AZ-1A型導體消雷器,消雷器的接地體距井口管、軌、線接地網相互間距在20m以上。

        ②所有伸出井口的鋼管及鋼軌均采用鑄型尼龍材料進行兩段相互間距為100mm的絕緣隔離,每段鑄型尼龍材料長度為1m。對地絕緣電阻150MΩ左右。

        ③所有伸出井口的鋼管、鋼軌和電纜的鎧裝鉛皮在入井處均接地,接地引入線均采用截面積為50mm2的橡套電纜,引出井口的接地體相互間距在20m以上,接地電阻不得大于2Ω。通訊線路在入井口裝設一組熔斷器和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Ω。

        (14)礦燈的管理和使用要遵守下列規定

        ①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人數多10%。

        ②礦燈集中統一管理。每盞礦燈必須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

        ③礦燈應保持完好,出現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失效、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時,嚴禁發放。發出的礦燈,最低應級連續正常使用11h。

        ④嚴禁使用礦燈人員拆開、敲打、撞擊礦燈。人員出井后(地面使用礦燈人員,在下班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還燈房。

        ⑤在每次換班2h內,燈房人員必須把沒有交燈人員的名單報告礦調度室。

        ⑥礦燈必須裝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并裝有短路保護器。

        (二)隔爆措施

        在煤塵、瓦斯爆炸發生時,存在相互促進和相互作用的狀況,其隔爆措施見煤塵防治措施部分。

        四、防滅火安全技術措施

        (一)內因火災防治措施

        1、選擇合理的巷道布置與開采程序

        (1)礦井斜井開拓,開拓巷道、準備巷道為巖石巷道,采用砌碹、錨網噴采面順槽布置在煤層中,支護后的空隙和冒落處、采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實,或用無腐蝕性、無毒性的材料進行處理。

        (3)開采順序:傾斜方向從上而下,同一水平先采上部煤層后采下部煤層。

        2、選擇合理的采煤方法

        (1)采用俯偽斜分段密集采煤法,回采率高,巷道布置簡單,便于加快回采進度,有較好的防火性。

        (2)礦井采空區處理采用全部垮落法,一般來說易發生采空區的自燃,采空區采用流動氣霧阻化劑技術防火。

        (3)采面除留設走向護巷煤柱外,不留設其它煤柱。

        (4)采面后方的下煤小眼及時封閉。

        3、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進度

        4、加強采空區氣體成分、溫度和水流溫度監測。

        (二)外因火災防治措施

        1、井下電氣設備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電氣設備采用礦用隔爆型或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并具有“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2)向井下供電的變壓器嚴禁直接接地,嚴禁由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向井下供電。

        (3)井下低壓動力為660V,照明為127V。

        (4)低壓負荷開關選用KBZ-400型礦用隔爆真空饋電開關,以保證安全用電。

        (5)KBZ系列開關具有漏電閉鎖和選擇性保護功能,能達到對0.69KV系統絕緣監測及選擇性漏電保護。

        (6)井下掘進工作面采用三專、兩閉鎖,局部通風機與掘進設備實現風、瓦斯電閉鎖。

        (7)所有防爆開關,均設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保護和漏電閉鎖保護。

        (8)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進行接地。

        (9)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2、其它火災的防治措施

        (1)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2)編制防止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并嚴格執行。

        (3)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等焊接工作;井下(非煤層中)需要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嚴禁在煤層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管工作。井下嚴禁吸煙;建立嚴格的下井搜身和人員清點制度,并作好記錄,保證下井人員沒有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下井;嚴禁穿著化纖衣服下井。

        (4)井下清洗風動工具,必須在專用硐室內進行,并必須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井下電纜、風筒等均選用不延燃、阻燃材料。

        (5)井下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在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定期送地面處理。

        (6)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7)礦井的滅火器材選擇10L泡沫滅火器,CO2滅火器和8kg(50kg)干粉滅火器。所有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8)礦燈房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采用火爐取暖時,火爐間有單獨的間隔和出口,通風要良好,嚴禁煙火;充電裝置要有可靠的充電穩壓裝置。

        (9)礦井井下的消防材料庫設在+140m運輸平巷。井上的消防材料庫選擇在+342m主斜井工業場地內,應有軌道直達井口。

        消防材料庫設置要求:庫內儲存的材料、工具應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設置應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上或滅火器材箱內,其頂端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10)加強消防灑水管網的維護,確保井下消防栓、三通閥的有效使用。對于不能直接撲滅的火災,應迅速采取砌密閉墻,打鉆灌注泥漿、均壓法等聯合滅火法,并執行火區管理措施。

        五、防治粉塵措施

        1、防塵措施

        1)綜合防塵措施

        要將空氣中的礦塵濃度降到安全標準以下,礦井必須采用綜合防塵措施,并以風、水為主。包括通風防塵、濕式作業、密閉抽塵、凈化風流和個體防護等措施。

        根據產生粉塵的塵源地點建立完善的防塵酒水管路系統。

        (1)通風防塵是稀釋和排出工作地點懸浮粉塵,防止過量積累的有效措施,掘進中巖巷最低風束為0.15m/s以上的排塵風速,掘進中煤巷、半煤巷最低風速為0.25m/s以上的排塵風速,但不得超過4m/s,最優排塵風速為1.5~2m/s。經驗算本礦工作面的風速符合排塵風速要求。

        (2)濕式作業是礦井防塵的一項重要技術措施,采取濕式作業為主,并配合噴霧灑水,水炮泥等技術措施。

        (3)在含塵量較高的風流所經過的巷道中,設置水幕凈化風流。

        (4)載煤設備應保持完好,防止漏煤。

        (5)本礦各主采煤層頂板多為砂巖、粉砂巖或泥質粉砂巖,一般較為堅固,可采用煤層注水防塵措施。

        2)個體防護措施

        個體防護的防塵用具主要包括:防塵風罩、防塵帽、防塵呼吸器、防塵口罩等。本礦采用經濟實用的防塵口罩作為個體防護措施,要求長時間在采、掘工作面等產塵量大的地方作業的工作人員必須佩帶。

        3)回采、掘進工作面除塵

        (1)逐步推進炮采工作面應用濕式打眼,使用水炮泥。

        (2)煤層采用濕式打眼,巖巷采用濕式鑿巖,爆破采用水炮泥。

        (3)爆破前、后沖洗煤壁,爆破時應噴霧灑水,攉煤時灑水。

        (4)工作面裝載、轉載地點和運輸巷礦車裝載點應噴霧灑水。

        (5)放頂時,加強通風,保證工作面風速在0.25m/s以上的排塵風速,但不得超過4m/s,最優排塵風速為1.5~2m/s。

        (6)在含塵濃度較高的風流所通過的回風平巷和掘進巷道中,離工作面30m、60m設置水幕,凈化風流。

        (4)轉載及運輸防塵主要措施

        ①運輸線路主要巷道均設置噴霧灑水。

        ②載煤設備應保持完好,防止礦車漏煤。

        ③定期對井下的采掘工作面進、回風巷等巷道進行清洗。

        ④煤從工作面刮板運輸機轉入運輸平巷的礦車時,噴霧時灑水。

        ⑤在所有轉載點設置噴霧灑水裝置。

        2、防爆措施

        (1)礦井按計劃對井下的煤塵容易積聚的巷道定期沖洗。沖洗的煤塵裝運出礦井。

        (2)沖洗巷道采用防塵供水管路留出的三通閥門接上膠管進行。

        (3)嚴格執行規程和消除明火的規定、防止瓦斯積聚和燃燒爆炸、消除放炮時產生的火焰、消除電氣及其他火源。

        3、隔爆措施

        (1)噴霧灑水。

        (2)在+140m水平和+216m區段進風石門、回風石門設主要隔爆水棚。

        (3)在1101回風順槽、1101運輸順槽內設輔助隔爆水棚。

        4、礦井地面生產系統防塵

        安設了一趟水管至儲煤場附近,對地面裝卸點進行灑水防塵,同時可澆灌植物。

        六、瓦斯監測

        本礦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瓦斯監控系統,值班人員要24小時值守監控主機,發現瓦斯超限報警應立即向礦調度值班人員匯報、并作好記錄。

        第四節 防治透水安全技術措施

        一、采掘工程防治水措施

        1、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標出其出口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等。

        2、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水害預報,并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3、井巷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先探后掘”,掌握前方水文情況,若發現有水患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待確認安全后再向前掘進,并將出水點位置標于井上下對照圖或采掘工程圖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點或地段,必須進行水溫、水量、水質等地下水動態和松散含水層涌水含砂量綜合觀測和分析,防止滯后突水。

        4、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出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5、井下排水設施保證完好,水倉、水溝及時進行清理。

        6、每年雨季前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成立防洪搶檢隊伍,并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隊物資。

        二、防水安全煤巖柱留設

        防水安全煤柱留設按設計規定要求留設,保證其寬度。

        三、井下探放水

        1、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接近積水地區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 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

        2、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2)接近溶洞、含水層、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時;

        (5)接近未封閉又可能突水的鉆孔時;

        (6)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

        (7)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時必須探放水;

        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前進。

        3、探放水注意事項

        (1)加強鉆場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3)在打鉆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測量和防探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鉆孔數目。

        (5)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鉆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應有躲避場所,并規定避災路線。

        (6)鉆孔內水壓過大時,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7)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8)探入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鉆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撒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9)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10)排除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員參加。

        四、地表防治水措施

        1、必須及時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洪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防水工程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統。

        2、井口附近或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必須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3、工業場地排水溝在每年雨季前集中清理,暴雨后及時清理及修復。采取措施: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對較低洼地點、塌陷區及地面裂隙應及時進行充填壓實;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每次降大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及巖溶塌陷等現象,發現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4、為了防止雨水滲入到井下,在礦區內采取填坑、補凹、整平地表、修筑排洪溝等措施。另外為防止山洪爆發及地表水至沖垮地面建筑物,應及時清理河床。

        5、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的地段。

        第五節 其他安全措施

        一、機電管理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防止電火花的措施

        1、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嚴格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才可入井。

        2、井下電纜必須是經檢驗合格并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阻燃電纜,電纜的安設合格,并防止有硬件物品碰穿,以及注意因電纜的受潮、老化等。

        消滅“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電纜要懸掛整齊。井下防爆電氣設備要及時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嚴禁使用明刀閘開關。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只準在瓦斯濃度1%以下的地點使用。

        3、井下嚴禁帶電檢修和帶電搬遷電氣設備。檢修或搬遷電氣設備(包括電纜和電線)前,必須切斷電源,并用防爆驗電筆檢驗,無電后,檢查瓦斯,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在1%以下時,方可開始工作。所有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都應閉鎖,并掛上“有人工作,不準送電”牌子,只有執行此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摘牌和送電。

        4、建立礦燈管理制度,每盞礦燈都應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礦燈必須保持完好,如由于漏液、亮度不夠、電纜損壞、燈鎖不良燈頭圈松動、密封不嚴、玻璃破裂等情況的礦燈嚴禁發出。嚴禁用燈人員敲打、撞擊和自行拆卸礦燈。

        5、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且用防爆型的照明信號設備。

        6、井下電話選用本質安全型電話,并使用礦用電話電纜。

        7、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嚴禁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直接和井下供電,井下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的金屬外殼都應可靠接地。

        8、本礦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實行“三專兩閉鎖”。三專:是指井下局部通風機的供電采用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和專用開關。兩閉鎖: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當局部通風機停轉或者瓦斯超限時,能立即自動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中的一切電源。

        (二)防止井下電氣著火的措施

        1、井下饋電線上應裝設短路、過負荷和漏電保護裝置,以防止井下電氣著火事故的發生。

        2、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3、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電機車的電氣設備,必須在車庫內打開檢修,井下蓄電池充電室內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變電所和供電線路設置可靠的避雷裝置,為防止地面雷電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塵以及火災。必須做到:

        (1)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管路,必須在井口處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兩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2)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3)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避雷裝置進行檢查試驗

        5、正確選用電纜

        (1)井下電纜按安全載流量選擇,并經電壓損失和短路保護校驗。采用礦用移動橡套軟電纜。

        (2)井下各配電站配電的低壓電纜均采用礦用橡套銅芯電纜。

        6、所有電氣設備,均設有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保護和漏電閉鎖保護,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都進行接地。

        7、井下監測分站、地面礦燈房及井下配電點等電氣設備集中處,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或修建,并配備滅火器材。

        8、井下所有電氣設備按高瓦斯礦井要求配備,采用防爆型和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三)防止觸電事故的措施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電氣設備及其帶動的機器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都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防止碰觸發生危險。

        2、凡不用或暫時停用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把送電開關打上閉鎖或加鎖。

        3、井下交流36v以上的電氣設備,都必須設接地保護裝置,并構成接地網;127v煤電鉆和信號應設有檢漏、短路、過負荷、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鉆的綜合保護裝置。380v以上的電氣網絡中,必須有過電流和漏電保護。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在每班使用前必須進行一次跳閘試驗,低壓檢漏裝置每天進行1次跳閘試驗。發現檢漏裝置有故障或網路絕緣降低。應立即停電處理。檢漏裝置應靈敏可靠,嚴禁甩掉不用。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測得的接地電阻值不應超過2Ω。每一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同接地網之間的保護接地用的電纜芯線的電阻值都不得超過1Ω。

        4、必須配備經培訓考試合格的防爆設備檢查員,并建立嚴格的防爆設備入井制度。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應立即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二、防治放炮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爆破前的防治措施

        1、按適用條件使用質量合格的炸藥、雷管。在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工作面,嚴禁使用非煤礦許用炸藥和非煤礦許用電雷管。

        2、加強對爆破器材的管理。嚴禁穿化纖衣服人員接觸爆破材料。井下人力運送爆破材料時,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爆破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爆破材料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3、對爆破地點進行認真檢查。有下列情況之一不準裝藥放炮:空頂距過大或支架有損壞;爆破地點附近20m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礦車、未 清除的煤、在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1/3以上;煤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

        4、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地點進行爆破時,20m內應進行灑水降塵。

        5、加固爆破點附近支架,機器、工具和電纜必須加以保護或移出工作面。

        (二)爆破過程中的防治措施

        1、爆破時,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和“三人連鎖”放炮制。

        2、加強警戒。警戒人員責任心要強,警戒時,不準兼做其他工作,不準睡覺、打鬧、脫崗。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護的、在警戒距離之外的地點警戒,嚴禁其他人員進入爆破地點。

        3、按規定裝藥、聯線。裝藥時,先清除炮眼內的煤巖粉,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煤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接觸。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4、爆破工不得隨意將把手或鑰匙轉交他人,不到爆破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放炮器或電力放炮接線盒。

        5、爆破時,爆破工必須發出警號,至少再等5s才可起爆。

        (三)爆破后的防治措施

        1、加強通風。及時吹散炮煙,人員必須待煙散盡后,才能進入工作面,避免炮煙熏人。

        2、認真檢查。爆破工、瓦檢工、班(組)長必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架、拒爆、殘爆等情況。

        3、正確處理拒爆、殘爆。出現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上摘下,扭結成短路,使用瞬發電雷管時至少5min,使用延期電雷管時到少等15min,才能沿線路檢查。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線起爆;非連線不良引起的拒爆、殘爆,處理時可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重新裝藥起爆;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嚴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處理拒爆、殘爆應在當班處理完畢。

        (四)特殊爆破事故的防治措施

        1、巷道貫通時爆破事故的防治

        (1)巷道貫通前,要檢查和排放貫通地點的瓦斯。當工作面和貫通地點的瓦斯濃度超過1%時,禁止貫通爆破。

        (2)獨頭掘進貫通放炮時,距貫通地點20m,必須在穿透位置時外兩側設好警戒,禁止在警戒區內作業或逗留,透位不清,禁止爆破。

        (3)兩頭對掘貫通放炮時,當距20m時,必須停止一頭作業,仍然保持通風,由一頭貫通,并派專人負責警戒。

        (4)巷道貫通前,要加固支架,以防崩倒棚子和崩壞棚腿,造成倒棚冒頂;

        (5)超過貫通距離而不通時,要立即停止爆破,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貫通措施。

        2、穿透“老空”時爆破事故防治

        (1)打眼時,如發現炮眼內出水、溫度驟低、有大量瓦期涌出、煤巖松散等情況,要停止爆破,查明原因。

        (2)距穿透“老空”15m前,先探明“老空”來源,以及“老空”中的水、火、瓦斯等情況,如有水、火、瓦斯,必須采取防水措施、瓦斯排放措施和火區封閉措施,否則禁止爆破。

        距穿透“老空”15m前,由測量工在“老空”內標明穿透位置,以便在檢查時按穿透位置的實際情況,采取下沒措施,避免在放炮時誤穿火區、水區。

        穿透“老空”時,要把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在安全地點實施爆破。爆破后,只有查明“老空”情況,確認無危險后,才能恢復工作。

        3、接近積水區時爆破事故防治

        (1)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探放水設計和安全措施,否則禁止爆破;

        (2)發現有透水預兆,要立即停止爆破,及時匯報,查明原因,情況危急時,人員立即撤離;

        (3)打眼時發現炮眼滲水,不要撥出釬桿;

        4、處理溜煤眼堵塞時爆破事故防治

        (1)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可爆藥;

        (2)每次爆破只準使有1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

        (3)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

        (4)爆破前必須灑水;

        (5)在有威脅安全的地點必須撤人、停電;

        三、提升、運輸管理安全技術措施

        (一)提升事故的防治措施

        1、在井口落平點后2m處安設1組處于常閉狀態的阻車器。

        2、在落平點以下2m和20m處設1組(2個)能連鎖的擋車欄,一個開啟時,另一個必須關閉。

        3、在井筒內安設全程跑車防護裝置。

        4、在各水平甩車道落平點后2m的石門內安設一道擋車欄。

        5、提升或下放礦車時,車場內摘掛鉤人員和信號工在車場右幫處的躲硐內操作。在下放礦車經過落平點擋車欄前或提升礦車經過落平點處的擋車欄后,均必須使擋車欄處于關閉狀態。

        6、井筒內有人時,不準行車;行車時,井筒內不得有人。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7、信號規定:一停、二上、三下,有人在井筒內行走時信號為一長六短,事故信號為亂鈴。信號工、絞車司機必須熟練掌握提升信號,發信號必須嚴肅認真,確保信號準確,嚴防發生誤操作。

        8、每班入井前對井筒內的軌道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當發現軌距、軌枕間距、軌道接頭高差及平面錯位不符合規定,道釘松動、脫落時,應立即進行處理,確保軌道質量,防止發生礦車跳道事故。

        9、絞車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每天絞車開動前,應對鋼絲繩、控制和保護裝置進行檢查,并經過空車試運行,確保無誤后,方可開始提升運輸。

        10、絞車司機上班前應按《操作規程》的規定,對絞車鋼絲繩、絞車制動裝置、深度指示器等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可靠。

        11、井口摘掛鉤工在開始掛鉤下放礦車前,必須對大鉤、鉤環繩卡、阻車器、擋車欄、信號線、按鈕、電鈴及信號燈等進行認真檢查,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處理好后才能開始工作。

        12、采用1.6m主提升絞車進行提升時,一次掛車數量不得超過6個。

        13、提升礦車時,在下方掛好車并經檢查無誤,上、下互相取得聯系后,下方信號工再按規定發出開車信號。下放空車和材料時,在上方掛好車并經檢查無誤后,由上方信號工按規定的信號發出開車信號。

        14、絞車開動后,打開阻車器,搬開擋車器,使礦車下放,信號工立于井口軌道一側觀望和靜聽,若發現跳道事故應立即打停鈴,并組織人員處理。當上提或下放礦車接近擋車欄時,應及時打開擋車欄,在礦車經過擋車欄后應及時關閉。

        15、下放礦車時,待礦車下放到中部車場內并停穩后,下方信號工方能打停鈴。

        16、工作中不能麻痹大意,每次掛車時,都要認真檢查大鉤、插銷、礦車(有掉輪危險和碰頭不完好的礦車不得使用)及礦車的鉤環、插銷是否聯好插牢,確認無誤后,才能發信號開車,嚴防跑車事故的發生。

        1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發出事故信號,并通知有關人員進行處理,處理好后,再繼續工作。

        (二)平巷運輸事故防治措施

        1、井下使用的運輸設備必須是由正規廠家生產,符合煤礦使用標準的防爆合格產品。

        2、軌道鋪設必須符合以下規定:扣件必須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于2mm,直線段2條鋼軌頂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后與內軌頂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直線段和加寬后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mm,下偏差為-2 mm;在曲線段內設置軌距拉桿;軌枕的規格及數量要符合標準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mm,道碴的粒度及鋪設厚度要符合標準要求,軌枕下應搗實,對道床要經常清理,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同一線路使用同一型號鋼軌。

        3、道岔應滿足設計要求,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于線路的鋼軌型號。

        4、防止運輸巷道內瓦斯積聚:加強運輸巷道內局部冒高點的處理和巷道支護,礦車的停放、材料的堆放等不應影響巷道的通風,防止瓦斯積聚。

        5、運輸巷道內必須設計人行道,其寬度符合設計規定,并在適應位置設置躲避硐,以保證行人安全。

        6、嚴禁使用礦車、材料車和平板車運送人員。

        7、巷道內行走人員時,必須隨時注意是否有車輛通過,在需要橫跨軌道時一定要看清沒有來車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快速通過。

        8、巷道中行人,必須走人行道。

        9、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1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

        (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出警號。

        (3)嚴禁放飛車。

        (4)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10、機車事故防治措施

        (1)本礦選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

        (2)井下礦用防爆型蓄電池電機車出現故障時,必須在地面進行檢修。

        (3)采用機車運輸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輸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同一區段軌道上,不得行駛非機動車輛。如果需要行駛時,必須經井下運輸調度站同意。

        ④列車通過的風門,必須設有當列車通過時能夠發出在風門兩側都能接收到聲光信號的裝置。

        ⑤巷道內 應裝設路標和警標。機車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車輛或視線有障礙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出警號。

        ⑥必須有用礦燈發送緊急停車信號的規定。非危險情況,任何人不得使用緊急停車信號。

        ⑦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離。

        ⑧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到少測定1次。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m。

        ⑨在彎道或司機視線受阻的區域段,應設置列車占線閉塞信號;在運輸大巷,應設置信號集中閉塞系統。

        第七章 附件

        (一)采掘工程平面圖(1:2000)

        (二)井上對照圖(1:2000)

        (三)通風系統及避災路線圖

        (四)監控設備布置圖

        (五)監測監控系統圖

        (六)地面、井下供電系統圖

        (七)排水系統圖

        (八)運輸系統圖

        (九)壓風系統圖

        (十)防塵及消防供水系統圖

        (十一)通訊系統圖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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