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隆安煤業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7-15 22:47
來源:煤礦安全網
泰山隆安煤業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1)、根據安全規程規定礦井每年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防治水計劃包括成立三防指揮部及明確各部分防治水的職責,確定防治水工程,具體說明各采區和地面單位疏通防洪溝,防洪隧洞,砌筑攔洪壩,充填與導水裂縫帶相通的地表裂縫,塌陷洞等。
(2)、地測部必須全面掌握礦井水文地質情況,收集、調查和核對礦區范圍內現在的積水情況,隨著采掘工程的進展,建立地下水動態觀察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察,水害預報,并制定“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3)、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
(4)、井口的標高必須高于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礦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脅時,必須采區修筑堤壩,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5)、對漏水的溝渠道要及時不漏或改造,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每次降大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檢查礦區內地面的防洪情況,發現漏水及時處理。
(6)、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防水煤柱,礦井以斷層為界,必須在斷層兩側留有防水煤柱。
(7)、井下巷道排水溝、水倉在每年雨季前清洗一次,井下排水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排水能力必須達到規定。
下一篇:泰山隆安煤業探放水移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