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組織機構
裕隆金龍公司成立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礦長
副組長:技術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
成 員:調度室主任、辦公室主任、安檢科科長、技術科科長、機電科科長以及各隊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地 點:調度室
辦公室主任:調度室主任(兼)
二、組織分工
組長負責人員及物資等的組織工作、決策預案的啟動,副組長根據具體情況負責技術方案及措施等的技術準備,各成員負責各項措施的制定及人員的組織落實。
三、領導小組職責
1、礦長:是處理嚴重頂板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技術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和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險人員搶救方案。
2、技術副礦長: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險人員搶救方案。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須的工人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需的設備材料。
4、安全、生產副礦長、安檢科科長、技術科科長,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搶險救助。
5、礦山救護隊負責人: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礦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救護和事故處理。
6、通防科科長:當嚴重頂板事故造成通風系統紊亂,無法保證正常通風時,及時調整風路。
7、技術科科長: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
8、調度室主任: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各方面的協調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
9、有關的科、隊、班長準備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的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0、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礦長、值班礦長、救護隊長、集團公司調度室以及礦其它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礦長命令,并按照《預案》中規定的《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及時按順序通知各單位的人員到調度室報到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
11、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2、機電科科長: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或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4、井口保健站: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5、行政辦公室主任: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6、保衛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四、匯報程序
1、發生冒項事故后,事故地點人員立即就近用電話向調度匯報,匯報時要盡可能匯報清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位置。
2、調度室接到事故電話后要記清楚匯報人的姓名、事故單位、時間、地點、位置,并進一步核實事故情況。
3、調度室在核實事故的同時向當天值班匯報,并及時了解清楚事故的情況,若是一般冒頂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根據情況由當天值班處理,若出現死亡1人以上的冒頂事故,要立即向應急事故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啟動應急程序,按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名單進行通知。
4、領導小組各成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趕到調度室,按各自的分工展開工作。
5、調度室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必須立即向總公司調度室匯報清發生事故災害的單位、時間、地點、影響范圍、人員遇險情況、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已采取的應急搶救方案、措施和進展情況,需請示報告的其它事宜。
五、救援方案
(一) 現場自救
1、發生冒頂埋人事故,若附近有電話,遇險人員立即與地面取得聯系,匯報被堵的地點、空間大小、人員多少,以得到外面及時正確的搶救。若冒頂范圍較小,應考慮用工具扒個小洞鉆出去。
2、若無法與外面取得聯系,也無法扒開通道時,就應平躺待救,以保存體力和有限的空氣;但要間斷高頻敲打管道、軌道等,使外面人員盡早發現。若巷道中有壓風管,可設法使管中空氣泄漏出來,以保證人員的供氧。
3、如果遇險人員的頭部和胳膊在外,其余部分被埋壓時,只要身上覆蓋物不多,又未受重傷,就應試著往外爬,盡早脫離冒頂區。
4、如果身上被壓埋的東西較多,又受傷自己無法脫險,只要不影響呼吸,就不應急于往外爬,防止受傷加重,應等待外面來人搶救。
5、若冒頂面積較大,遇險人員整個身體都被埋住,不可能爬出來,但正好處于支架傾倒而形成的有限空間內,這樣只能依靠自救。若有外傷、出血,應進行止血,如果沒有受傷,應保持冷靜的頭腦,等待外面的搶救。
(二) 組織救援
1、在救護隊到來之前,按制定的搶救方案立即組成搶險小分隊,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救援。
2、救護隊到達后,由礦山救護隊和醫務人員組成的搶險小分隊,由礦負責人帶領趕赴事故現場進行搶險救護。
3、救護隊人員到達現場后要聽從救護人員指揮,礦負責人要協調救護工作。
4、機電部門要及時將通訊接到救護現場,確保通訊暢通。
5、救護現場負責人要及時和礦調度聯系,以便及時調整救護方案。
6、地面要備好運送傷員的車輛,以便及時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7、供應部門要根據搶險領導小組的指令,及時組織人員準備搶救救護所需的各種物資。
8、運輸部門要根據搶險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人員將搶險救護所需的各種物資以最快速度運到指定地點。
9、通風部門要做好搶險救護過程中的通風調整工作。
六、處理頂板事故的措施
1、當采掘工作面發生大面積冒頂事故時,現場負責人首先將人員撤離危險區,并向調度室匯報,若有人員遇險或被困,要通知救護隊前往救護。
2、處理冒頂事故時,必須始終堅持由外向里的原則加強支護;并要有專人觀察頂板情況,發現異常,立即撤出人員,防止二次冒頂傷人事故的發生。并實地查看周圍支架和頂板情況,必要時加固附近支架,保證退路安全暢通。
3、如果通風系統遭到破壞。應積極恢復冒頂區的正常通風,如果暫不能恢復時,要利用水管、壓風管等向被壓、被困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4、搶救人員時,要用呼喊、敲擊等方法,判斷遇險人員位置,與遇險人員保持聯系,鼓勵他們配合搶救工作。必要時,可開掘通向遇險人員的專用巷道,繞過冒落區接近他們。
5、清理堵塞物時、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傷害遇險人員,遇有大塊矸石、木柱、金屬網、鐵梁等物壓人時,可使用千斤頂、液壓起重器等工具進行處理,但應盡量避免破壞冒頂巖石的平衡狀態。
七、預防采面頂板事故的技術措施
1、采煤工作面在投產前,礦必須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移交驗收,簽字合格后,方可組織生產,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不得投產。
2、凡新投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編制作業規程,由技術副礦長組織有關人員會審后,在投產前三天向工人貫徹、考核、簽字,由安檢科檢查落實貫徹情況。
3、各采掘隊技術員必須掌握本采煤工作面的煤層賦存情況及圍巖結構性質,遇到采面初采、放頂、收尾放頂、過老巷、斷層、冒頂區等特殊條件時,都必須編寫補充措施。
4、安全部門對質量低劣,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采掘工作、巷修工程,必須令其停產整頓,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5、加強采面現場管理,每班要有隊干部跟班指揮生產,采面初采、放大頂、收尾、巷道貫通等關鍵工作,礦成立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盯崗。
6、每班的跟班隊長、班組長接班后首先檢查作業地點的頂板和工程質量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認安全無問題后方可開工生產。
7、回采工作面的兩巷超前支護必須保持20米以上,機頭超前按規定使用雙長梁。
8、采煤工作面放炮后,必須及時支護,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
9、所有采煤工作面必須按質量標準化規定進行施工。
10、回采工作面禁止出現缺梁少柱,壞梁壞柱及時更換。回風巷備用柱子符合規定。梁柱檢修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53條有關規定。
11、采面所有支架必須牢固,嚴禁打在浮煤浮矸上,支柱初撐力達到90KN。采煤工作面漏頂的地方必須用大料剎實,采煤工作面漏底的地方必須穿木靴并與支架嚴密接觸,防止支架不穩定造成大的冒頂。
12、乳化液泵站壓力必須達到18MPa以上,乳化液濃度符合3%的規定要求。
13、施工現場嚴禁各生產工序在同一地點平行作業,各生產工序錯距作業在作業規程中應明確規定。
14、回采工作面懸頂面積在作業規程中要有明確規定,超過規定時,要制訂強制放頂措施。其采面支架密度要根據礦壓觀測數據,合理確定。
15、加強頂板管理,嚴格各項制度,掌握采面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的步距,采取相應措施,杜絕頂板事故發生。
16、采煤工作面冒頂、巷道因失修或其它原因冒頂時,必須制訂處理冒頂的專項措施。
17、跟班干部嚴格執行班中匯報和交接班制度,對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交代清楚。
八、恢復正常生產的原則
頂板得到支護加固,空頂剎實,安全隱患得以排除,遇險人員得到有效救護,經嚴重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采面可以進行回采生產。采面推進5~8排遠離冒頂區后,經嚴重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現場鑒定認為采面已處于安全狀態,可以進行正常回采,采面恢復正常生產狀態。
采面恢復正常生產狀態后,要寫出鑒定報告,且所有現場鑒定人員要鑒字。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后,3日內寫出搶險救災總結報告。
九、應急處理預案的學習和演練
1、各單位要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嚴重頂板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知識、本崗位職責,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
2、為保證預案的科學性符合性和可操作性,本預案每半年修訂和補充完善一次。遇條件變化或重要人事變更,隨時修訂、補充預案內容。
3、為驗證本預案的有效性,礦上要統一安排定期對預案進行模擬演練。
4、每年要針對地區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