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鴻煤礦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在生產中認真貫徹執行,保證安全生產的實現,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監督現檢查,構建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好轉,特制定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1、必須按照有關規定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礦設立安全科,負責全礦的安全監察檢查工作。
2、礦成立安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安全副礦長
成員: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
3、礦按比例要求配備足夠的專門安全管理機構的人員;安全科科長1名、安全科副科長1名、技術員1名、三班巡檢安全員8名。
二、安全監督檢查的周期、內容(標準)與方式:
礦每月對各單位進行三次安全大檢查,并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區(隊)和班組每日進行自查相結合。
(二)監督檢查內容(標準):
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安全設施、查隱患、查事故處理。安全檢查要深入地面井下現場各作業地點檢查生產過程中的作業條件、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設施和工人的操作行為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
1、查思想:主要是對照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文件,檢查各單位領導和職工群眾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認識。
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檢查各單位領導是否對安全生產工作擺到議事日程;各單位主要領導人是否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是否都有安全的內容;各職能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是否對安全生產負責;工人群眾是否參與安全生產的管理活動;礦安全技措經費是否按規定提取和使用。此外,還要檢查各單位的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入礦的“四級培訓教育”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和換崗人員的培訓教育制度,作業規程和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的執行情況。
3、查安全設施、查隱患:主要是深入生產現場,檢查生產單位的勞動條件、生產設備以及相應的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要求。重點檢查礦井的“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以及礦井水災、火災、瓦斯、煤與瓦斯突出和煤塵等災害的預防措施是否齊全有效。要害部門和重點設備如:變配電所、火藥庫及各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的倉庫和使用場所都要進行嚴格檢查。
4、查事故處理:檢查各單位對傷亡事故是否及時報告、認真調查、嚴肅處理。如發現單位未按“三不放過”的要求草率分析處理事故,要重新嚴肅處理,并從中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在開展安全檢查工作中礦及各單位可根據具體的情況和季節特點,做到每次檢查的內容有所側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三)監察檢查方式:
1、定期檢查:列入計劃,每隔一定時間進行一次檢查(礦每旬、區隊、班組每日),每逢國家重大節慶日或上級有關文件有要求時,由礦組織全礦安全大檢查。
2、突擊檢查:無固定時間間隔,對各單位的特殊工種、特殊設備或特殊地點進行突擊檢查。
3、連續檢查:礦指派專人對重大事故隱患地點或環境惡劣作業地點進行連續觀察和檢查。
4、特殊檢查:對井下瓦斯涌出異常、水患等地點及新設備的安裝、新工藝的采用等進行檢查。
三、安全監察檢查要求:
(1)安全大檢查必須由礦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帶隊組織檢查問題,認真地解決問題。
(2)每次檢查都要有重點、有針對性。
(3)安全大檢查要采用多種形式,如發動群眾檢查,組織不定期檢查,專業系統檢查,業主、群眾聯合檢查等。
(4)要下決心解決問題。首先,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問題,要堅決停產處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不生產;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要追根問底分析原因,追究責任者,要批評教育,要嚴肅處理。其次,對一時解決不了的問題,要落實解決的步驟和時間,并做到不解決不撒手。
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科填寫“意見書”,一式二份,送交被檢單位負責人及礦安全監察處存檔各一份。
(5)檢查出的問題要作好記錄,結束時要寫出局面報告和填寫“安全大檢查整改安排表”交有關單位研究整改并作為安全大檢查后效果復查的依據。
2、日常巡回安全檢查:
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必須實行日常的現場安全檢查制度,要求如下:
(1)各級領導干部和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到現場巡回安全檢查必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輪流進行,保證日常巡回安全檢查不間斷。
(2)安全檢查要堅持“七字”法
一、“查”檢查路線不受檢單位的約束,按規定標準做到過程細、項目全、無死角、不漏洞、每到一處必須全面細致地進行檢查;
二、“幫”幫助解決問題,能辦即辦,不能馬上辦的幫助限期解決;
三、“停”發現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
四、“追”屬于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人為造成的隱患,當面追究責任,令其改正。
五“回”回頭復查,對停止作業整改的項目(單位),要停一處整改一處,搞好一處,并及時回頭進行復查;
六、“蹲”派人蹲著不走,盯住不放,幫助想辦法、定措施,督促整改;
七、“處”疑難或統一的問題,請有關單位及領導處理,不能懸而不決。
四、檢查結果的處理:
1、對檢查出的問題由安全科下發“事故處理通知單”,各單位接通知單后,根據各自具體的問題及通知單的要求,要定時、定人、定措施、定責任、如期進行整改,隱患整改情況由安全科統計備案。對隱患未如期進行整改的單位,則堅決予以停產整頓。
2、安全科負責督促各單位隱患整改工作,對拒不能整改、不能及時整改、整改不徹底的單位和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3、各單位對重大隱患項目的整改,應實行《隱患整改書》的辦法,層層落實。通知書由安全部門填寫,經主管安全的礦長指示后,通知歸口部門限期整改,并在完成整改任務后報告安全科。通知書必須存入檔案備查,一旦因整改不徹底而發生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