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科2011年度防治水計劃
生產技術科2011年度防治水計劃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簸箕掌有限責任公司
編制:生產技術科
序 言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簸箕掌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是大同市煤炭運銷集團骨干企業,也是大同市重點產煤企業,年設計生產能力120萬噸,在冊現有干部職工200余人。在集團公司的正確領導下,以安全工作為中心,團結一致,銳意改革,居安思危,警鐘長鳴!
煤礦生產屬于高危行業,地質條件復雜,作業環境多變,時刻遭受著水、火、瓦斯、頂板、煤塵五大自然災害威脅。兼并重組以來,公司領導對煤礦安全生產高度重視,引進人才,科技創新,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對生命的漠視產生了違章指揮,對金錢的向往加速了違章的動力,對生命價值的淡化導致了違章作業,違犯操作,而由此所產生的傷痛在你、在我,既傷害了自己,又傷害了他人,給家屬造成了永遠的痛苦……對此:為使干部職工安全行為規范素質技能提升,強化干部職工自律保安意識,形成人人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氛圍,以制度限制行為,用規程規范作業,以全員監督為著力點,不斷完善安全監管網絡,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提高干部職工按章作業的習慣和抗災能力。
安全是永恒的主題,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安全生產任重而道遠,安全管理刻不容緩,人的惰性時刻顯現,貪圖省力誰都想干,違章作業屢見不鮮,從重處罰制度把關。珍惜生命、勿忘安全!
目 錄
一、礦井基本情況…………………………………………………………………1
二、具體計劃………………………………………………………………………2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3
四、防治水措施……………………………………………………………………17
五、探放水專項具體措施 ………………………………………………………24
六、防治水各工種崗位責任制 …………………………………………………29
七、“夏季三防”措施及應急預案………………………………………………34
八、防止地表水潰入井下具體措施 ……………………………………………38
九、水災事故的救援預案 ………………………………………………………40
年度防治水計劃
水災事故是影響煤礦安全生產的難題之一,輕則淹沒井巷,影響安全生產,重則釀成重大透水傷亡事故,造成極壞的政治影響及經濟損失,給受害干部、職工家屬造成終生的痛苦,為加強安全管理,防止水害事故發生,特制訂年度防治水計劃。
一、礦井基本情況
山西煤炭運銷集團簸箕掌煤業公司為于大同煤田中東部,大同市左云縣東南24km處。黃家店村于簸箕掌村一帶。經濟類型為股份制企業,斜立井綜合開拓,設計生產能力為每年120萬噸。走向長臂采煤法采煤。
井田位于位于大同煤田的南部,中東部吳家窯井田的一部分,地處黃土高原北部,地形較復雜,溝谷發育,縱橫交錯,大峪河畔從井田南部穿過,降水較少,蒸發量大于降雨量,氣候干旱,區域內無大、中地表水體,只有季節性河流,平時干涸,雨后匯成洪流,泄后無水。地表植被較差,大氣降水具有良好的徑流和排泄條件。
井田地層總體構造為單斜體構造,地層傾角為3到5度。地層走向近東西,傾向北。井田內發現7條斷層,在中南部有三條近東西向的正斷層。使井田構成了地壘、地塹的構造格局。
簸箕掌煤礦為基建礦井,原有主斜井正在延伸到設計距離只剩50m,新掘副斜井已掘200m,原副斜井作為行人斜井,原立井作為回風立井。該礦井涌水量為25m3/d,只是在雨季時受大氣降水的影響涌水量略有增加。本礦相鄰的小峪煤礦已大面積開采,出水層位主要為山西組、太原組砂巖裂隙含水層,其水文地質條件與本礦相似,因此可用水文地質比擬法預測礦井涌水量。
小峪煤礦原煤生產能力120萬噸/年,正常排水量200m3/d,最大排水量400m3/d,正常富水系數為0.11m3/t,最大富水系數為0.22m3/t。采用富水系數法(經驗比擬法之一種)予以推算。富水系數為0.11m3/t、最大富水系數為0.22m3/t,每年生產日330天。
計算公式:Q=P·Kp
其中:Q—礦井未來的涌水量(m3/d)
P—原煤產量(t/d)
Kp—富水系數(m3/t)
計算結果見表4-3。
礦井涌水量計算表 表4-3
開采煤層及
涌水量類型設計生產能力(t/d)噸煤含水系數(m3/t)礦井涌水量
(m3/d)
22號煤正常涌水量36360.11400
22號煤最大涌水量36360.22800
當開采22號煤,生產能力達120萬t/a時的正常礦井涌水量為400m3/d,最大涌水量為800m3/d。礦井涌水量是依現采煤礦的實際礦井涌水量,用比擬法計算的,計算結果可靠。
二、具體計劃
防治水工作是礦井的重要議事日程,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的要求,加強管理。修訂完善防治水工作責任制,總經理為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負責防治水工作的技術管理,技術部門具體負責的防治水業務,及時匯制水文地質圖、采空區充水圖。從“管”字著手,以“防”字擋關,讓人“禍”走開,煤礦安全的“基”在裝備,“根”在管理,“本”在人為,重在管理做文章,旨在落實下功夫。
2、第二季度完善修訂實施各項《防治水制度》及采面、掘進探放水具體措施,檢修排水設施,管路電路,清挖水倉,具體由機電科、生產科負責安排、布置、落實、實施。
3、第三季度,修訂完善“夏季三防具體措施”及救災預案,后勤重點負責平面塌陷區、裂縫,清挖河道等工作,以防止地面水潰入井下,機電科重點防雷擊,井架、變壓器、監控設備、避雷器檢修安裝、汛期排水等工作。生產技術科,重點負責井下防水制度,探放水措施的實施。
4、第四季度是每年開拓進巷的最佳時期,重點完善,補充各種防治水制度及措施,在實際實施中的各種缺陷及漏洞,使之更有效的在探放水工作中發揮其作用,探放水的中心工作是在實施中落實,只有落實到位,就能徹底防止水災事故的發生,為明年的探放水工作積累寶貴的經驗。
5、每年年初由礦長組織安監處、機電科、生產技術科對礦井地面進行檢查,研究制定防訊、防排水和地面防雷電計劃。從2—3月份開始,地測管理人員進行地表踏陷區的下沉量進行觀測,同時對礦區排洪道和地面排洪溝等進行清理疏通。機電科開始檢修井下主要排水泵,生產科清理水倉和疏通排水溝。列出施工圖表,調度室督促檢查,落實按安排時期準時完成。
6、5月份,礦井成立汛期“三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調度室)負責檢查施工進度,籌備搶險物資。
7、從4月份開始,調度室每旬調度一次“三防”工程完成情況,督促在6月底前全部竣工,7—8月份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調度室定期向總經理匯報“三防”情況。
8、雨季到來之前,由調度室牽頭再組織全面檢查一次,找出不足,堵塞漏洞,成立搶險突擊隊,大雨時并在險區段設立汛期觀察員看守值班,發現問題,隨時匯報礦長及調度室。
三、防治水管理制度
1、一般制度
(1)防治水領導組
組 長:鄭延風 張青
副組長:董朋明 王漢富 郭希泉 張立輝 李建恩 李建虎 陳俊新
成 員:孫存和 郭玉 王亞卿 王占堂 王文才 王永紅 王歡應 魏興成 劉新平 崔雙喜 左虎
辦公室設在調度室,辦公室電話:0352-3312009
(2)具體職責:
1)機電科對打眼所需設備安全運行全面負責,特別是掘進工作面所需要的一切設備安裝、檢修,必須執行“兩閉鎖”裝置,掘進工作面要做好打眼排放(探放水)正常所需要的設備供水、供電滿足要求,探鉆工具的維修等工作,嚴禁帶電抽、按插銷,嚴禁使用設備出現失爆現象。因確需要設備維修停電、停風時,必須向現場負責人、安全技術員、瓦檢員協商后方可進行。及時撤出工作人員,切斷電源、打好密閉、揭示警標,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恢復臨時停工掘進工作面排放瓦斯按《規程》規定,有控制的排放瓦斯,杜絕“一風吹”。
2)安監科依照各項管理制度和《探放水作業規程》,對采掘工作面探放水進行監督實施、處理、處罰,重點搞好通風設施的使用、監測,及時填寫抄送報表,當好領導及各科的參謀,特別是探放水管理,對于不顧實際情況,在不能保證探放水眼超前距,而搶速度、趕進尺、怕誤工等不良現象,要敢于硬碰,堅持原則,不徇私情。對有關負責人罰款50—100元。
4)生產技術科每年根據礦井的采掘實際情況,完善防治水制度和措施,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無及時編制罰有關負責人50—100元。
5)首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編制作業規程,必須同時編制專項《探放水具體措施》,把工作面的探放水措施編入作業規程,及時貫徹、執行、實施,沒有及時編制或及時貫徹罰有關負責人50—100元。
6)測繪員按要求及時繪制和填繪礦井地質水文地質圖,包括各種含水區域的位置、范圍、水量及受水威脅的范圍。沒有及時填繪罰測繪員50—100元。
1、地面防水
(1)成立以礦領導為正、副組長的“三防”領導小組,建立建全“三防”組織機構。
(2)井田坑口較多,井口和工業廣場大多在溝谷或邊緣,應建立防洪堤壩,防止溝谷洪水對礦井造成危害。
(3)矸石和爐渣等固體廢物不得棄于河中,以免淤積河床,造成堵塞河道,泄洪不暢。
(4)汛期內有專人巡查井田內采空塌陷區地表裂隙、及時用黃土、粘土、碎石等回填夯實,并高出地表。
(5)工業廣場路邊的排水溝,在汛期到來前清淤。
(6)工業廣場內的低洼處及污水井沉井須設水泵。
(7)地面排水設備完好無缺,防汛倉庫物資齊備。
2、井下防治水制度
(1)工作面,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進,先探后采、不探不采的探水原則,采掘工作面必須根據采掘工作面實際情況編制獨立、專項的探放水措施,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集體會審和逐級報批。沒有探放水專項措施禁止掘進。否則,對有關負責人罰款200元。
(2)準備工作面在設計布置時,必須設計按照規定留夠井田邊界煤柱。
(3)在低于采空區或廢棄老巷區域以下的開采,必須先進行探放采空區或廢棄老巷內積水,并制定安全措施,在無探放完畢之前,嚴禁開始回采。
(4)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工作,必須由安監處監督探水距和掘進距及探水超前距等實際情況,監管到位;生產技術科、掘進隊負責人必須掌握采掘工作面的進度,確保足夠的超前距,實施落實到位。
(5)總工程師審批后的探放水措施必須由生產技術科、掘進隊負責人負責貫徹學習,具體實施。
(6)采掘工作面每班探放水時,必須由跟班礦長,掘進負責人和瓦斯檢查員在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詳細記錄,下班后交主管領導匯總,匯總后報主管礦長審閱。
(7)采掘工作面的探放水隊負責人必須嚴格負責按照探放水措施進行布置操作。
(8)相鄰礦必須留足隔水煤柱,編寫采區采面設計時,應查清地質構造發育情況及導水性,主要含水層厚度、巖性、水質、水壓及隔水層巖性及厚度。當井巷揭穿含水層、地質構造帶前,必須制訂安全技術措施。
3、井下排水制度
(1)主水倉和臨時水倉保持有一定的儲水量,具體由機電科負責定時清挖,并架設專排水管路排水,掘進工作面保持無浮煤,不堆積廢木,衛生清潔,并留有排水溝。因瀆職而影響安全排水扣生產礦長50—200元。
(2)井下排水水泵,管路、泵房和排水配電設備由機電科負責,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汛期前全面檢修1次。否則,因失查、失修導致不能正常排水者,罰有關負責人100—200元。
(3)主副井水倉必須每年進行一次清挖,每年汛期以前必須清挖一次確保水倉儲水量。因沒有及時挖水倉導致不能安全排水而被迫停產者,罰有關負責人100—200元。
(4)司泵工嚴格崗位責任制及交接班制度,上班就來,下班不走,交接不清人不走,監守崗位,開足馬力,超前排水。否則,罰款10—100元。
4、探放水制度
(1)采掘工作面必須堅持“先探后采、不探不進、不探不采”的探放水原則,所有采掘工作面的作業規程中必須編制專項探放水措施。切實做到“兩班一準”的作業循環方式,貫徹后由生產科具體實施,安全科做好監督管理。
(2)每個工作面必須配備探水鉆兩臺,一備一用,供水泵一臺,探水鉆桿60米,接頭30個,每一個掘進工作面探放水須備有木塞,棉紗、閘閥,木塞兩頭直徑為0.05米和0.09米,不得少于3個,套管(閘閥)每一個掘進工作面安有閥門的3寸鋼管2根,管絲鉗2把。水斗子1個,交接班不得丟失,否則一次一項罰款30元。
(3)巷道開拓,獨頭巷掘進,必須堅持新《煤礦安全規程》第六章第五節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防止透水事故。
(4)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經過審批的單項作業規程,并傳達作業人員當中,上崗會操作。
(5)巖巷(破碎帶松軟巖層)不能少于三個探水眼,其深度不得少于20米,違者除罰款50元外,責令其停止施工,重新打眼并達到規程要求。
(6)探水過程中,凡遇到透水預兆時,不得起鉆拔出鉆桿,并且必須加固木棚,閉子打牢,立即匯報礦生產調度室,通知撤出下井或受水災威脅區域的全部人員,做到有計劃有控制的排放水,有專人看管負責。
(7)掘進的小斷面與大斷面巷道,不得少于5個(30米)探水眼,否則一次一項罰款100元。
(8)探水眼的形式,成扇面形,打一個中心直眼,四周眼與中心眼成一定的夾角(10°—15°),否則,起不到探水作用,罰款50元。
(9)探水眼的深度,每個探水眼不得少于30米,探水30米進10米,超前距保持20米,否則罰款50元,一個深度不夠,欠0.1米者罰款10元。
(10)必須嚴格執行防治水規定,探水眼的眼數不得私自減少,必須保質保量完成。否則,少一個眼罰款100元。
(11)打探水眼之前,必須保證電話暢通,必須保證巷道內清潔無雜物,浮煤,衛生清潔,退路暢通。否則罰款20元。
(12)鉆進前后,如發現煤巖松軟、片邦、來壓、斷梁折柱、瓦斯含量達1﹪,必須立即停止作業,認真觀察,注意現場情況,預防瓦斯超限,以及瓦斯事故發生,違者罰款100元,追究安全責任,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13)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 陷落柱時;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
6)接近有水的灌漿區時;
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區時。
因玩忽職守,該打深水眼而沒有探水,導致水災事故發生,追究主管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14)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15)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區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接老空水放完為止。
(16)鉆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現場值班,檢查有害氣體濃度,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否則,追究現場負責人的責任,罰款100—200元。
(17)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調度室。
(18)探放水時,跟班礦長必須親臨現場,指揮探放水工作。及時處理探放水時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隱患。確保探放水工作的正常進行。否則。罰款100—300元。
5、探放水報表審批制度和探放水眼驗收制度
為加強安全管理,防止水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探放水報表審批制度及探放水眼驗收制度。
(1)探水隊長必須做到心中有數,確保探水眼超前距,根據地質資料及時按排打眼隊打眼,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不探不采”的探放水原則。
(2)當班的瓦檢員,安全員、班組長輪流負責,現場指揮,監督、檢查、由瓦檢員統計打眼的個數、深度數、方位數、角度數和打眼質量,必須實事求是,每班詳細記錄有關數據,認真填寫探放水班報表,升井后上報主管領導。接班瓦檢員、安全員、班組長按照探放水班報表,必須認真進行驗收落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由探水隊長具體負責,匯總當天各地點探水眼數據,遇有特殊情況,要認真填寫處理意見,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采取果斷措施,隨時進行處理,同時報告有關領導。
(4)總經理、安全副經理、生產副經理要認真審閱探水日報表并簽署意見,反饋施工單位,安監處做好監督落實。
(5)探水班報表、日報表 要妥善保存,存檔備查。
6、帶水壓開采具體措施
礦井水災是煤礦的主要災害之一,在煤礦建設和生產過程中,往往會遭到程度不同的透水事故。輕則造成排水設備增多,費用增大,原煤成本提高,采區接續緊張,影響生產建設的發展。重則發生淹井事故,人員傷亡,給集體和國家財產造成巨額的經濟損失,因此,煤礦企業必須加強水文地質工作,掌握礦井水災的水源分布和造成礦井水災的原因,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防止水患事故的發生。
(1)礦井水害情況
井田內奧灰水位標高為1090m,本井田各可采煤層大多在奧灰水位以下。根據煤層底板受構造破壞的影響,斷層破碎帶突水系數一般不大于0.06MPa/m,正常塊段不大于0.1MPa/m,本井田斷裂構造較發育,經計算,安全突水系數均小于0.06MPa/m,較為安全,井田內各煤層屬底板受構造破壞塊段突水性安全區。
根據采煤方法、地層產狀、頂底板巖性及其穩定性、返水孔情況,確定本區16號煤層采空區積水、19號煤層采空區積水。
采空區積水量估算公式:

式中:

—老空水積水的靜儲量(m3);

—老空水積水區平面積(m2);

—煤層采厚(m);

—煤層傾角(°);

—老空區充水系數,取0.3。
采空區積水、積氣情況統計表
煤層號積水區編號積水區面積(㎡)采厚(m)煤層傾角 (°)積水量 (m³)積氣 情況備注
19積水區13928493-563008有
積水區23790693-560650有
積水區33766793-560267有
16積水區12304333-518434有
總計137900202359
本井田東部為大同煤礦集團朔州煤電小峪煤礦。井田范圍內16#、19#煤層以采完。現開采22#、25#煤層。采煤方法為長臂式綜采放頂煤。無越層越界開采情況。北東為山西煤炭運銷集團簸帽帽山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井田東南為山西懷仁南窯晉通砂石煤業有限公司井田、南部與山西煤炭運銷集團水磨灣煤業有限公司井田,西與山西鋪龍灣煤業有限公司井田相連,整合前都開采過16#、19#煤層。有采空區、積氣、積水對本井田有影響。應高度重視以防采空區積水突出涌出事故發生。其他煤礦距本井田較遠采空區、積氣、積水對本礦井暫無影響。
開采煤層會對上部覆巖造成破壞,覆巖破壞高度包括垮落帶高度和導水斷裂帶高度。
各煤層頂板一般為砂巖、砂質泥巖,由巖石物理力學試驗測試結果,屬中硬巖層;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根據“三下一上”采煤工藝技術,垮落帶及導水裂隙帶高度經驗公式,計算覆巖破壞高度如下:
垮落帶高度:

(取+2.2)
導水斷裂帶高度:

式中:

—累計采厚(m)。
垮落帶、導水斷裂帶最大高度見表4-2,可知開采17號煤層形成的垮落帶及導水斷裂帶不會溝通地表水,但井田大溝內煤層淺埋區應加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監測及治理工作。開采18、22-1、22、25-1號煤層形成的垮落帶及導水斷裂帶對開采其下部煤層產生影響,及17號煤層采空區積水對開采18、22-1號煤層將會產生影響,18號煤層采空區積水對開采22-1、22號煤層將會產生影響,22-1號煤層采空區積水對開采22、25-1號煤層將會產生影響,22號煤層采空區積水對開采25-1號煤層將會產生影響。因此,對上部煤層采空區積水如不及時探放,會隨之而下,形成透水事故。
垮落帶、導水斷裂帶最大高度計算表 表4-2
項目計算公式開采煤層最大開采
厚度(m)計算結果
(m)
垮落帶高度

(取+2.2)163.0510.17
199.8917.30
228.3616.54
256.6115.40
導水斷裂帶高度

163.0544.93
199.8972.90
228.3667.83
256.6161.42
層間距:16號煤層埋深142~320m,16~19號煤層平均11.50m;,19~22號煤層平均33.18m;22~25號煤層平均20.20m;
(2)預防措施
1)、如遇到落差較大的斷層,保安煤柱必須加大安全界限。
2)、制定專項探放水措施加強探放水。
3)、當井巷穿過強含水層時,必須編制探放水措施。
4)加強礦井水位觀測,及時掌握底板水變化情況,加強水量計算,徹底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防治水措施
水害是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五大災害之首,隨著開采深度的增加,采空區面積的進一步擴大,地下水、地表水對煤礦的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極其不利的影響。為了確保水災工作萬無一失,必須從大局出發,從嚴中求實,從細中求精,防止重大水災事故的發生。更進一步建全探放水機構,完善探放水制度,對防治水管理工作做到超前防范,從而杜絕各類水災事故,確保我礦安全生產持續穩定發展,特制定礦井防治水措施:
(1)我礦繪制有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鉆孔柱狀圖。礦井巖石中含水層清晰可見。
(2)我礦每年年初都編制礦井防治水計劃及井上、下防治水害措施,成立礦井防治水領導小組,對井上、下防治水工作全面檢查,成立組織搶險突擊隊,增添防洪搶險物資,設立專用防汛倉庫,堅持下雨撤人,有效地杜絕水害事故。
(3)我礦備有兩臺探水鉆,鉆桿總長度75米,兩臺探水鉆交替使用,經常檢查保養,確保其正常使用。
2、水害隱患排查措施
(1)井下水災排查
1)安全礦長、生產礦長、井下跟班安全員是井下水害隱患排查的責任人,每天對各地點淋水情況,掘進頭探水情況認真觀察,如有異常,立即查明原因處理,確保井下正常維修和生產。
2)各采掘隊長、跟班技術員、工作面現場操作人員,在工作中如發現有透水的象征和異常,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做到群防群治。
3)雨季前應對井下水倉進行一次清挖,確保足夠容量。
(2)平面水害排查
1)每年雨季到來之前,把平面可能積水的低洼地、地面搬縫及時進行充填,對常年排水溝進行清理,確保大雨無存水,無下灌現象,使洪水沿排水溝順利向下游排水。
2)汛期做到:下雨撤人,雨后觀察井下巷道情況,確認無危險后,人員方可下井工作。
3)防治水小組,防治水搶險領導小組,雨季切實做好防汛工作,做到水害預測預報工作,以確保全年防治水工作萬無一失。
3、地面防治水措施
礦區位于位于大同煤田的南部,左云東南部,地處黃土高原北部,地形較復雜,溝谷發育,縱橫交錯,降水較少,蒸發量大于降雨量,氣候干旱,區域內無大、中地表水體,只有季節性河流,平時干涸,雨后匯成洪流,泄后無水,地表植被較差,大氣降水具有良好的徑流和排泄條件。雖然礦區范圍內受地表水源威脅不大,但夏季三防工作仍然是防治水害工作的重中之重,到雨季來臨之季,充分發揮夏季三防領導小組的職能作用。
(1)把礦井防治水害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加強管理,建立防治水害工作責任制,礦長為防治水害第一責任人,技術礦長負責防治水害工作的技術管理,生產礦長負責防治水害的全面具體工作,安全礦長做好監督檢查并督促落實整改到位。
(2)每年年初由調度室組織安監處、機電科、對礦井地面進行全面檢查,研究制定防汛、防排水計劃,同時開始檢修井下主要水泵,清理水倉和疏通排水溝,列出施工圖表,安監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整改到位。
(3)5月份,成立雨季“三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調度室),負責檢查施工進度,籌備搶險物資。
(4)雨季到來之季,由辦公室牽頭再組織全面檢查一次,特別是對職工住宿的危房,責令及時搬遷撤離。找出不足,堵塞漏洞,并組織搶險隊,做好搶險準備。
(5)調度室在雨季到來期間,天天收聽天氣預報,并出示板牌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準備,檢查防汛器材準備情況、交通車輛、通訊設施情況。
(6)辦公室在雨季要加強對地表、河流、沖溝等的檢查,密切注意采空區地面塌陷及各水井、河流的水位變化,并分析變化原因,提出相應的防治水措施,對采空區地面塌陷搬縫應及時調查并組織充填。
(7)地面排水溝及時疏通,要求在雨季之前完工,以防雨季河水溢出河道,減少河水滲漏。
(8)雨季要做好防洪準備,備足材料,嚴防地表水灌入井下,清挖好工業廣場水溝,對地面塌陷區裂縫及時充填,夏季三防領導小組成員在下雨期間晝夜值班、堅守崗位。
(9)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淤煤應及時清理,必須在每年雨季前清理一次。
(10)經常檢查地面礦井排水溝,嚴防地面水由搬縫再滲入井下。
(11)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充填時,要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坑內。
4、井下防治水措施
(1)成立專業探放水隊伍。
(2)施工設計要根據地測人員提供的資料,留足防水隔離煤柱、
煤層露頭的防水煤柱、礦井邊界放水煤柱、斷層防水煤柱等,在掘進和回采期間嚴格按設計施工。
(3)做好井下水文地質預測預報工作,對每個工作面有突水危險的安全科、地測人員要提前做好詳細調查。井下探放水有完整的設計,加強井下水文地質預報工作和每月逐面排查水患工作,并估計涌水量,以便采取合理的防治水措施。
(4)在采掘工作面設計之前,首先根據現有條件對該設計采掘面進行水文 地質探查工作,根據礦井鉆孔資料或聘請專家到井下觀察該區域地質巖性,含水層厚度及隔水層厚度、巖性等。做到心中有數,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5)每次降大到暴雨時,立即通知井下人員全部撤離到平面。
5、井下排水
(1)井下中央泵防水泵必須達到一備一用一檢修,且工作水泵能力在20小時內排出24小時正常涌水量,備用水泵能力應為工作泵能力的70%。
(2)井筒內兩趟排水管道要交替使用,防止一趟長時間不用管節出現問題,造成應急排水困難。
(3)排水泵房的專用電纜要同時滿足工作,備用和維修水泵同時投入使用的用電需求,并經常維護保養水泵及排水設施,使其能良好的正常運行。
(4)主水倉內,外環要每半年清理一次,確保水倉容量能正常使用。
(5)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供電設施和輸電線路,要經常檢查和維修,在每年雨季前,必須全面檢修一次,并對全部工作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排放水措施
(1)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須堅持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不探不進、不探不采的探放水原則。
(2)井下采掘工作面建立探放水報表制度和探放水驗收制度,探放水報表由探放水專職安檢員填寫,報生產礦長、井長、礦長審閱,探防水驗收由跟班礦長和專職安檢員驗收。
(3)采掘工作面和探放水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要時先物探,后探水,必須堅持“先探后掘、逢空探透、有疑弄清、不探不進,在確定安全無水的情況下,方可下達掘進通知書進行掘進作業。
1)接近水淹或可能有積水的井巷、老巷、老窯、相鄰煤礦時。
2)接近水文地質負責的區域,發現煤壁發潮、變暗、掛汗、掛紅、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產生裂縫發生涌水、水色發渾、有嗅味、有害氣體增加等出水預兆時。
3)接近含水層、導水層、溶洞、塌陷柱時及可能同地表水等連通的斷層破碎帯時,底板原始導水裂縫有透水危險時。
4)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和可能出水的鉆孔或其它可能出水的區域時。
(4)安裝鉆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加強鉆場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應的排水設備。
3)在打鉆地點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4)測量和探放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數目。
(5)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鉆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奈壓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應有躲避場所,并規定避災路線。
(6)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邦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測涌水情況,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不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7)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區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
(8)鉆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容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9)措施中不盡之處,在實施中加以完善,在完善中認真實施,以防止各類水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五、探放水專項具體措施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第二百八十五條,有疑必探,不探不進的探放水原則,杜絕礦井水災事故的發生,特編制探放水具體措施:
(1)主井水倉保持一定的儲水量。
(2)掘進工作面必須有經過審批的單項作業規程,施工單位負責人必須認真貫徹,并有記錄,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進,不探不進”的探放水原則,防止透水事故的發生,掘進隊探放水工作具體由總工程師梁寶安排,
(3)探水眼分布,成扇面形,打一中心直眼,四周眼于中心眼成一定的夾角(10——15°),一般情況下打探眼不少于5個,特殊情況可根據圖紙資料,地質變化情況等可增加打眼個數,否則起不到探放水作用。
(4)探水眼深度:每個探水眼不得少于50米,進20米,保證安全距30米,深度不夠,欠一公寸扣款50元,發現弄虛作假,虛報、謊報,扣負責人作業人員當月工資,開除出礦。
(5)巖巷(破碎帶松軟巖層)不能少于三個探水眼其深度不能少于15米,違者罰款50元外,其責令停工,打眼符合規定者,方可重新施工。
(6)加強靠近探水工作面的支護,閉子打嚴,以防高壓水沖垮煤壁和支架。
(7)檢查排水系統,根據預計出水量安裝足夠能力的排水設施,清理巷道浮煤、雜物、衛生清潔,挖好排水溝。
(8)水壓較大時,探水孔要設套管,以便安裝控制水閥。
(9)探水地點或附近要安設電話或派專人聯絡,以便與調度室和主井泵房聯系。
(10)探水工作面要經常檢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檢查安全撤退路線,使其暢通無阻,萬一突水,保證工作人員順利撤出險區。
6、放水時的安全措施:
(1)探水地點要與相鄰工作地點保持聯系,一旦出水立即通知受水威脅區的人員撤離。
(2)對有疑問的探水地點,探水前必須先用梢子和木實打好閉子或用木板打好攔板,再進行探放水。
(3)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出水頂鉆等,這時要停止打鉆,但不得撥出鉆桿,要設法固定,以免高壓水頂出鉆桿傷人和鉆孔成為透水通道,并派人監視鉆孔水情變化。并向調度室匯報,聽候處理。
(4)探水孔內有害氣體放出時,要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通風措施進行處理。
(5)探水地點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測人員,檢查有害氣體,發現有害氣體超限,立即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6)上山巷道探水時,下山人員應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7)放水時應估計積水量,并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確定放水流量,并有安全可靠的攔板加強安全防范,避免片幫。
8、設專人監測鉆孔情況,測定并記錄水量有關數據,遇有水量變化時必須進行處理。
9、疏放老空水時,當水量變小或無水時,應反復多次下鉆,以防鉆孔被堵,造成積水排干假象,避免采掘時發生事故。
10、要經常檢查有害氣體情況,防止由放水孔中釋放出有害氣體造成事故。
11、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時,必須有礦安全生產部門,制訂措施后再排水。
12、在探放水過程中,受水威脅地區的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掌握透水預兆,熟悉避災線路和自救常識。
7、避災路線
一旦發生水災事故時,人員應立即撤出工作面,由副井或風井(安全出口)撤出地面。
8、搞好職工培訓
(1)認真組織職工學習培訓,使每一職工熟悉透水預兆,若發現掛紅掛汗、空氣變冷,頂底淋水加大,底板鼓起等,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
(2)井下各主要巷道標注避災路線和明確避災符號,使每一職工熟悉避災路線和具有抗災能力。必要時由安全員、技術員、班組長負責組織撤離演練,班組長必須認真負責,對當班可能出現的問題,必須措施得當,行動敏捷、措施果斷、處理得當。
(3)具體有鎮煤炭科派住探水隊長現場指揮探放水監督工作,并及地填寫探放水記錄,準確記錄當班探眼個數、深度、方位、有害氣體情況等。
8、貫徹學習后簽名,由井下各施工單位實施。
六、礦井防治水各種崗位責任制
(一)地測科安全責任制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在工程技術安全管理工作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掌握全區地質情況及井下采掘情況,及時標注各類圖紙,填寫各種有關記錄和報表,及時向領導匯報井下地質變化及平面建筑變化,提供可靠的安全技術資料。
2、根據全礦區實際情況,隨時完成某項測量任務,做好預測、預報工作。
3、組織編制礦井長遠規劃和年度作業計劃,制訂實現各種規劃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探放水的各種圖紙、資料、措施,按照規劃,定期地測、自測、自核準確無誤。
4、負責組織礦井和采區的開采方案設計及單項工程設計,及時填繪各類礦圖和各種有關記錄及“三量”報告,負責組織工程質量及進度驗收。
5、明確采區煤層變化情況,頂底板巖性及水紋地質構造,老窯,鄰近礦采空區情況,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6、負責井上下測量工作,測設井巷工程位置和方向,做好掘進巷道、維修巷道的中心線和腰線,巷道開口放線,機電安裝放線。
7、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工程質量驗收,發現問題采取措施及時解訣,十天一小結,每月以文字總結,認真做好工程質量評定工作。
8、負責全礦井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為安全生產服務。
9、組織召開全礦工程技術人員會議,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情況,并及時解決技術問題。
10、會同有關部門計劃、組織安排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并組織本單位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提高政治覺悟,技術素質及管理水平。
(二)生產技術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地測全面工作。
2、根據全礦安全生產建設的布置和計劃,制訂安全長遠規劃及探放水、過老空、等地質復雜帶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落實、滿足和適應安全生產建設的需要。
3、為總工程師組織制訂和完善安全技術措施,提供科學的技術依據,負責編制施工設計方案和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
4、制訂礦井長遠規劃和年、季、月生產計劃安排工作。參加編制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并負責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參加事故的搶險和處理工作。
6、參加礦十天一檢查,一月一排查、一月一驗收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問題,積極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7、會同有關部門計劃組織安排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并組織本科人員進行業務技術學習,提高技術素質及管理水平。
(三)測繪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規程》規定的技術規范,積極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2、在礦井技術負責人、科長的領導下,認真做好地質測量工作,及時報告,處理生產,開拓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地質構造問題,保證測量質量,滿足生產建設需要,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3、深入井下了解和掌握地質及水紋地質情況,研究分析影響生產建設的各種地質因素,隨時提出預報和預防措施。
4、按計劃要求計算標定要素,擬定測量施工放線方案,搞好礦井定向和標高傳遞及日常的中腰線等工作。
5、井巷貫通巷道的復測復算,對所有巷道貫通的正確性負責,及時準確地提供《業務保安》通知內容。
6、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生產情況,按規程要求及時準確地測繪各開采巷道的空間位置及方向,并檢核其正確性。
7、認真填繪礦圖,真實反映井下各井巷的位置及生產概況,及時準確地向有關部門提供所需數據和圖紙。
8、負責儲量管理,提高資源回收率,監督煤炭資源的合理開采,掌握儲量動態,按時報送“三量”報表。
9、編制修改各種地質圖件,及時準確提供各種地質說明書,及地質工作計劃和總結,參與井下事故的處理與分析,并提供可靠的數據和圖件。
10、努力學習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管好技術檔案,做好圖紙資料的防火、防盜、防霉變工作,不經領導批準不準外借,嚴格借閱手續。
11、努力學習繪圖技術,提高描圖質量,描繪的圖紙做到:布局合理、線條均勻、數字符號符合國家規定標準,文字書寫工整、美觀,整個圖紙保持清潔。
12、愛護所用的儀器、設備,準確使用,性能完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任務。
(四)探水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隊職工,積極完成生產方案規定的探放水任務。在預防水患工作中起到先鋒作用,確保安全生產。
2、組織全班職工,建立健全業務保安和崗位責任制,并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帶領全隊職工,開展反“三違”活動。
3、必須按照探放水作業規程進行作業,認真做好探水記錄,探水前,掌子頭必須密閉和掛牌等。
4、根據排水能力,采取有計劃的放水,并安排清好雜物、清理
水溝等工作,保證安全生產。
5、在探、放水工作過程中,不斷了解掌握情況,發現異常情況,
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6、管理好探放水設備,各種配件不得不無故損壞丟失,加強探
放水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確保探放水都能正常運轉。
7、組織全隊職工學政治、學技術,不斷提高探放人員的素質。
積極完成礦領導交給的其它任務。
(五)探水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按照《探水規程》進行作業,積極完成當班規定的探放水任務,及時提出探水作業的合理化建議,確保探水工作安全作業。
2、認真覆行自己的職責,努力完成探水隊長所分管的作業任務,嚴格按規程操作,打眼前對鉆機附近的空邦空頂打好背牢,并加固支架,以防掉頂。
3、開鉆前鉆工機電修理工要詳細檢查鉆機各部件和所需的工具設備是否齊全良好,鉆機工作前空負荷運轉時應檢查方位、角度是否對稱,運轉有無障礙,主軸的旋轉方向是否正確,運轉聲音是否正常,發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機處理。
4、探水工在工作中必須時刻注意頂邦及老空情況,打眼時不得
觸動機器的各轉動部分;發現鉆機聲音異常,瓦斯噴孔等現象,立即轉動離合停止鉆進,不得停水,待不噴水時再鉆進。
5、探水工在打眼時必須密切配合,彼此呼應,退鉆桿時禁止用手扶鉆桿。
6、接地保護線必須連接可靠,禁止帶電移動鉆機。
七、“夏季三防”措施及應急預案
汛期即將到來,為了確保我礦在“夏季三防”期間安全度汛,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登封市煤炭局下發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措施及應急預案:
“夏季三防”的汛期時間根據市煤炭局的文件定為6月1日至8月31日。
1、加強“夏季三防”安全防范檢查,加大整改力度。
1)、平面檢查工作由生產科具體負責,對礦區內的水溝、河道、地面采空區、搬陷區、地面生活區、職工宿舍和工業廣場、礦區公路等進行全面檢查,把所查出的問題造表,及時匯報組長,并組織人員進行解決。確保汛期期間礦區內各地點順利排洪和水流暢通。
2)、平面供電線路、變電所、變壓器、監控設備線路、通訊線路及其他配電設備的防雷性能的檢查由機電科具體負責,所查出的各項問題造表,及時匯報組長,安排組織人員排除。保證在汛期下雨時能夠正常供電、通訊暢通。
3)、井下由相關負責人組織人員對全井下目前各采掘工作面,各地點的涌水情況進行觀測分析,使每個干部、職工熟悉各地點的正常涌水量,在汛期期間,密切注意觀測各地點的涌水量變化情況,并每班以報表的形式匯報組長,以便組長及時了解井下各地點的涌水量與汛期期間的降雨量的關系。
4)、井下排水、供電設備由機電科具體負責,對主、副井的工作泵和備用泵及其它設備、供電線路進行全面檢查,把查出的問
題造表匯報組長,及時進行排除,確保供水、供電設備的正常運行,為防排水工作打好基礎。
5)、主、副井開泵工每班必須對工作泵、備用泵開泵進行檢修、保修,并實驗其運行性能完好情況,若發現運行不正常,立即匯報主管人員進行排除。水倉水位時刻保持在最底水位,以保證水倉的最大有效儲水量。
6)、調度室值班人員每天堅持收看天氣預報,并把預報的天氣情況填寫天氣預報專板,每天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天氣變化,若天氣降雨異常時,立即通知撤出井下所有人員。
7)、加大采掘工作面的探水管理力度,嚴把打探水眼質量關,包括探水眼的角度、位置、深度、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等,以避免因探水質量達不到而導致意外發生。
8)、在降雨時和降雨后,組織人員對各地點的積水進行巡查,發現有積水嚴重,可能會威脅礦井地面和井下安全的,立即組織人員安裝水泵,進行排水工作,必須做到專用設備專人管理。
2、“夏季三防”物資的配備和管理:
裝載機兩臺,有防汛辦公室隨時調派,必須配備雨衣、膠鞋、礦燈、鐵鍬、鐵鎬等防汛工具50套/樣,編制袋500只。
防汛物資由倉庫保管員保管,嚴禁挪用或外借,不得丟失和少樣,并堅守崗位,不得私自脫崗,以確保防汛物資的及使使用。
木料廠必須保證有100m3以上的備用應急坑木,捎子不少于5000kg。以保證在發生險情及時使用。
3、應急預案措施:
(1)若天氣下雨降雨量大時,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向井下下達全部撤人命令,并向井下發下雨撤人牌,井下車場人員接到命令后,立即向班組長、安全技術員傳達命令(以下雨撤人牌為準),班組長、安全技術員接到命令后,立即通知所有井下人員快速升井,清點人員名單,確保不漏人員。
(2)井口工在上班期間,密切注意天氣變化情況,若發現有打雷、閃電現象,并且在井口位置附近,井口工應立即通知推車工及本人迅速撤離井口附近,待閃電離開井口附近后方可恢復作業。嚴防雷電擊人。
(3)一旦發生水災險情,調度室值班人員立即向“夏季三防”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4、加強防汛組織紀律,強化防汛意識。
(1)要切實加強對全礦干部、職工防大汛、抗大洪的防范意識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加強水情、水災的觀測,遇到異常情況,立即通知撤離災情現場的全部人員。
(2)防汛領導組成員在汛期期間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嚴禁私自脫崗。各單位成員要嚴格遵守制度,在防汛期間起模范帶頭作用。
(3)放汛隊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以礦上大局為重,做到隨時應戰準備。
(4)防汛期間,一切防訊人員,遇到下雨必須及時返礦。
八、防止地表水潰入井下具體措施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實現汛期安全生產,特制訂防止地表水可能潰入井下時,保障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安全措施。
1、礦井區域地表基本情況
井田地處黃土高原北部,地形較復雜,溝谷發育,縱橫交錯,降水較少,蒸發量大于降雨量,氣候干旱,區域內無大、中地表水體,只有季節性河流,平時干涸,雨后匯成洪流,泄后無水。地表植被較差,大氣降水具有良好的徑流和排泄條件。
2、具體措施
(1)每年修訂完善一次夏季三防具體措施及救災預案。
(2)對地表塌陷區、裂縫、可能積水的塌陷坑,進行集中突擊性的平整,對河道擋水堆積物由專人負責隨時進行清理;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3)設置汛期觀察員,主井區域,由郝麥囤、馮天力負責,副井區域由景次慧、景金亮負責,礦院周圍由馮天津負責,發現問題隨時報告,搶險突擊隊住礦待命;及時整改處理。
(4)一旦發生意外,地表水順裂縫潰入井下,觀察員立即報礦值班室及“五職礦長”,在地面搶險突擊隊立即投入搶險的同時,立即通知井下工作人員,現場負責人,跟班安全、技術員、瓦檢員、帶班長要立即通知井下受水威脅的設備,盡可能將水引入水倉,啟動全部排水設備,進行排水,機電帶班長、司泵工堅守崗位,開足馬力,不停排水,如仍不能排除潰水量;則考慮撤至地面。值班人員接到電話或通知后,首先弄清地面及井下發生水災事故的水源,事故前井下作業人員分布,具體撤離安全地點的通道等,有可能被堵人員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濃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員所需的大致時間,為救護隊搶險提供可靠的數據。
(5)發生潰水后,現場人員必須在安全員、技術員、班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迅速自救及搶救,就地處理,加固工作地點的支護,堵住水點,以免事故擴大,如果情況危急,則有組織的避開壓力水頭,迅速沿回風巷撤至地面。
(6)水災發生后,各單位盡快準確檢查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有人被水堵于井下,則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搶救。
(7)地表水潰入井下后,平面搶隊突地隊動用一切防汛設備,(鏟車、推土機、汽車)迅速切斷往井下潰水補給量,攔截灌水通道,充填灌水裂縫;井下強力排水,仍不能湊效時,則先堵住涌水通道,截斷補給水源。然后再排水,排水時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8)防汛領導組,在潰水險情發生后,應臨危不亂,果斷指揮,同時還要撥打120急救溺水職工,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汛期前,平面、井下各單位必須認真學習“防止地表水潰水井下,保障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安全措施”,各觀察員,井下司泵工、安全員、技術員、瓦檢員、采隊長、班組長要忠于職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隨時處理,以防止地表水可能潰入井下,由安監處監督措施的順利實施。
九、水災事故的救援預案
1、應對措施
(1)發生透水后,現場人員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并在班組長或老工人的指揮下迅速自救及搶救,就地處理,加固工作地點的支護,堵住水點,以免事態擴大,如果情況危急,則應有組織地避開壓力水頭,迅速沿回風巷撤離到上水平地面。
(2)調度室接到透水報告后,要立即向總指揮匯報,并立即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搶救。同時,撤出可能造成水災威脅地點的全部人員。
(3)透水后,應盡可能將水引入水倉,啟動全部排水設備,全力以赴、強力排水。
(4)水災發生后,各單位應盡快準確地核查井下人員,如發現有人被水堵于井下,則應首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搶救。
(5)透水后,應首先查清水源,然后組織力量和排水設備進行排水。若水源補給量特別大,強力排水不奏效時,則先堵住涌水巷道,截斷補給水源,然后再排水。
2、處理原則
(1)必須了解突水的地點、性質、估計突水量、靜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以及有影響的地面水體。
(2)掌握突水災區范圍。如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中有生存條件的地點、進入該地點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組織搶救。
(3)按積水量、涌水量組織強排,同時發動群眾堵塞地面補給水源,排除有影響的地表水,必要時采用灌漿堵水。
(4)加強排水與搶救中的通風,切斷災區電源,防止一切火源。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積聚和涌出。
(5)排水后偵察、搶救中,要防止冒頂、掉底和二次突水。
(6)搬運和搶救遇險者,要防止突然改變傷員已適應的環境和生存條件,造成不應有的傷亡。
3、應急措施
當井下某一地點發生突然透水事故時,現場人員除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外,如果情況危急,水勢很猛,則就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在場人員的行動原則
發生透水事故時,在場人員應盡量了解或判斷事故的地點和災害程度,在保證人員安全的條件下,迅速組織搶救,盡可能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設法堵住出水點,以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大,如果無法搶救,則應根據當時當地的實際情況,有組織地沿著規定的避災路線,避開壓力水頭,迅速撤退到涌水地點的上部水平或地面,而不能進入出水點附近的獨頭巷道內。如果獨頭上山下部的惟一出口已被淹沒無法撤退時,則可在獨頭巷道躲避,以免受涌水傷害。這時獨頭上山附近空氣因水位上升逐漸壓縮,能保持一定的空間和一定的空氣量。井下人員萬一來不及全部撤到安全地點,而被堵在其他巷道內,應保持鎮靜,避免體力的過度消耗,堅信組織一定會全力營救。
(2)透水事故的搶救措施
1)各級領導應準確地檢查井下人員,如果發現尚有人員被堵于井下,應首先制定營救措施。為此,要判斷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根據涌水量和排水能力,估計排除積水的時間。當判斷有人被堵于獨頭上山時,必要時可以在地面打鉆孔向井下輸送食物等。一些事例說明,只要判斷正確,搶救及時,就可以避免或減少人員的傷亡。
2)立即通知泵房人員,要將水倉水位降到最低程度,以爭取較長的緩沖時間。
3)水文地質人員應分析判斷突水來源和最大突水量,測量涌水量大小及其變化,察看水井及地表水體的水位變化,判斷突水量的發展趨勢,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淹沒礦井。
4)檢查維護所有排水設施和輸電線路,了解水倉現有容量,如果水中攜帶大量泥砂和浮煤時,應在水倉進品處的大巷內分段建筑臨時擋墻,使其沉淀,減少水倉淤塞。在水泵龍頭被堵塞時,應組織會水人員清除龍頭上的雜物。
5)檢查防水閘門是否靈活、嚴密,并派專人看守,清理淤渣,拆除短節軌道等,做好準備,待命關閉。在關閉水閘門時,必須查清人員是否已全部撤出。
6)采取上述應急措施仍不能阻擋淹井時,如因涌水來勢兇猛,現場無法搶救,或者將危及人員安全時,應迅速組織起來,沿著規定的避災路線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
在行動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撤離前,應設法將撤退的行動路線和目的地告知礦井領導人。
2)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需素撤往突水地點以上的水平,盡量避免進入突水點附近及下方的獨頭巷道。
3)行進中,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體,盡量避開壓力水頭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滾動的矸石和木料撞傷。
4)如因突水后破壞了巷道中的照明和指路牌,迷失了行進方向時,遇險人員應朝著有風流通過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和所經過的巷道交岔口,應留設指示行進方向的明顯標志,以提示救援人員的注意。
6)撤退中,如因冒頂或積水早場巷道堵塞,可尋找其他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堵塞無法撤退時,應組織好災區避災,等待救援人員的營救,嚴禁盲目潛水等冒險行為。
避災自救
1)應迅速進入遇險構筑的避難硐室或快速建造的臨時避難硐室。必要時,科設置擋墻或防護板,防治涌水、煤矸和有害氣體的侵入。
2)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在硐室外留設文字,衣物,礦燈等明顯標志,以便于救援人員及時發現,進行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