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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泵房(中央變電所)及聯絡巷掘進作業規程

      作者:佚名 2012-04-05 15:29 來源:本站原創

        水泵房(中央變電所)及聯絡巷掘進作業規程

        第一章 概況

        第一節 概 述

        一、 巷道名稱

        水泵房(中央變電所)及聯絡巷

        二、 掘進作業規程掘進目的及用途

        在水泵房(中央變電所)內安裝排水設備和供電設備。

        三、 巷道設計設計長度及服務年限

        巷道設計長度74m,服務年限:12.68年。

        四、 預計開峻工時間

        根據現場準備工程情況,本掘進工作面自2012年2月16日開工,預計2012年3月22日竣工。

        第二節 編寫依據

        一、 設計說明書及批準時間

        礦井初步設計說明書名稱為《盤縣毛寨煤礦初步設計說明書》,批準時間為2011年 12月。

        《盤縣毛寨煤礦井筒施工組織設計》,批準時間為2011年12月。

        二、地質報告及批準時間

        《貴州省盤縣柏果毛寨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批準時間2008年2月29日,黔國土資礦管函[2008]278號。

        第二章 地面相對位置及水文地質情況

        第一節 地面相對位置及地貌情況

        1、毛寨煤礦位于盤縣柏果鎮毛寨村,屬柏果鎮管轄,礦山距柏果鎮政府2.2km,距盤縣縣城紅果鎮48km,礦區西部有盤西鐵路支線和盤(縣)水(城)公路穿過。距柏果火車站2km。

        根據貴州省國土資源廳2006年12月31日頒發的盤縣柏果鎮毛寨煤礦采礦許可證,毛寨煤礦礦權范圍由5個拐點圈定。礦區面積約0.3668km2。

        毛寨煤礦擴界為往深部擴界,即將開采標高下限+1300m擴至+1100m標高。

        2、地形地貌:

        該礦地處山區荒山地帶,山上生長大片灌木叢林,只有極少部分旱地。無特殊自然景觀及人文景觀。

        礦區西部有盤西鐵路支線通過,礦井需留設保護煤柱給以保護。

        礦區北側邊界外有高壓線路鐵塔,須留設保護煤柱加以保護。

        毛寨煤礦工業場地留有保護煤柱,不受采動影響。井田內的村寨民房已搬遷。

        第二節 煤(巖)石賦存特征

        一、 巖層賦存特征

        礦區出露地層按巖(土)體組合類型劃分為硬質巖類工程地質巖組、軟質巖與松散巖類工程地質巖組。概述如下:

        1.硬質巖類工程地質巖組:本巖組主要為二疊系上統峨眉山玄武巖組的玄武巖,巖體力學強度高,抗風化能力強,工程地質性質較好。

        2.軟質巖類工程地質巖組:本巖類組主要為三疊統下統飛仙關組下段第一段、第二段、二疊系上統龍潭組的砂質泥巖、粉砂巖、粉砂質泥巖、泥巖、及煤層等;本巖類抗風化能力弱,風化后呈土狀結構,巖土工程地質性質差,煤礦開采過程中易發生井壁、壁頂垮塌、底鼓,總體工程地質性質較差。

        3.松散巖類工程地質巖組:本巖類主要由第四系(Q)殘坡積物組成,厚0~20米,其厚度變化不大,結構松散,遇水軟化,具壓縮性和可塑性,主要分布在河流兩側、山麓處及地形較緩地帶,斜坡土體主要為耕土,主要是含植物根系的有機土,土層結構松散,力學強度低,工程地質性質差。

        二、 煤層賦存特征

        區內含煤地層為二疊系上統龍潭組,龍潭組共含煤45~50層,煤層總厚36.21米,含煤系數16.09%,含可采和局部可采18層,總厚20.01米,可采含煤系數8.89%。

        礦區內參與資源儲量計算可采煤層有10層;其中6、12、18計3層為全區可采煤層,共厚7.70米;2、10、16、19、23、30計6層為大部可采煤層,共厚6.93米; 25號層為局部可采煤層,煤層真厚度平均1.06米。

        煤層頂底板:礦井開采煤層頂板多為粉砂巖、泥質粉砂巖、粉砂質泥巖,底板多為泥巖、粉砂巖、泥質粉砂巖、粉砂質泥巖,詳見表1-3。頂底板力學強度中等,局部可能會發生頂板跨塌,直接底板均為泥巖,力學強度低,可能會發生底板及支柱下陷。據調查原毛寨煤礦主要開采2、10、12煤層,其煤巷均采用木棚支護,很少發生冒頂及片幫事故,也無底鼓現象。

        第三節 地質構造

        毛寨煤礦位于盤關向斜北西翼南段。地層總體走向NW,傾向NE,傾角18°—70°。礦區內有F22、F25、F26三條大斷層及其派生斷層、隱伏斷層。礦區西南部有一褶皺—毛寨背斜,該背斜軸向南東,向西被斷層切割,兩冀地層傾角18°—70°。礦區構造復雜程度屬復雜構造。

        區域內出露的地層有第四系(Q)、三迭系下統飛仙組(T1f)、龍潭組(P3l)和峨嵋山玄武巖組(P3β)。各時代地層、巖性特征詳見下表:

        礦區位于盤關向斜北西翼南段,地層走向NE,傾向SE,傾角20°~70°,屬不對稱向斜構造。

        第四節 水文地質

        大氣降水是該礦床充水的主要原因。一般沿基巖裂隙滲入礦井,裂隙發育地段礦井充水會有所增大;地表水對地下水具有一定的補充作用,巖層滲透性好,含水性弱。地表水與地下水之間有可能發生聯系,容易引起礦床充水。在采掘的過程中,要注意發生突水現象,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特別是在開采礦區西部煤層及靠近老窯采空區時,一定要加強防水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根據《貴州省盤縣柏果毛寨煤礦生產地質告(補充)》采用比擬法對礦井涌水量進行預測,礦井正常涌水量為66 m3/h,最大涌水量為涌水量為132 m3/h。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護說明

        第一節 巷道布置

        施工水泵房,在副斜井井 底車場開口,有兩個開口位置,兩個都是井底車場與水泵房的聯絡巷。一個聯絡巷開口位置在點F5和F4之間,距離點F5長度為45.9米,距離點F4長度為22.0米處為中。另一個聯絡巷開口位置也在點F5和F4之間,距離點F5長度為16.9米,距離點F4長度為51.0米處為中。施工兩個聯絡巷都按設計方位315º,坡度為3.44º,施工8.5米,斷面都為半圓拱直墻,凈寬2.6m,凈高2.6m,再按設計方位315º,坡度為0º,施工3.6米,斷面為半圓拱直墻,凈寬2.6m,凈高2.6m;然后轉向按設計方位225º,坡度為0º,施工50米,斷面為半圓拱直墻,凈寬3.6m,凈高3.0m,與原有管子道貫通。

        具體見巷道布置圖。

        第二節 支護設計

        一、 巷道斷面

        水泵房巷道凈寬3.6m,凈高3.0m,凈斷面為9.41m2,掘進斷面為10.23m2。

        聯絡巷巷道凈寬2.6m,凈高2.6m,凈斷面為6.03m2,掘進斷面為6.72m2。

        附:巷道支護斷面圖

        二、支護方式

        采用錨網噴支護;穿過煤層及構造帶的巷道段采用“U”型棚和錨網噴聯合支護。

        錨網噴段噴漿厚度δ=100mm。

        第四章 掘進施工

        第一節 支護方式

        (一)臨時支護

        采用吊掛前探支架做為臨時支護,前探梁采用3根φ75mm的鋼管制作,長度為4m,間距不大于800mm,用金屬錨桿和吊環固定,吊環采用φ16mm的圓鋼,每根前探梁不少于3個吊環。吊環用配套的錨桿螺母固定,螺母必須上滿絲固定牢固,所用樹脂錨固劑不少于3塊,錨固力不小于6噸/根。前探梁必須及時跟頭,其最大控頂距為1.3m。前探梁上用木方接頂。

        (二)永久支護

        主要采用錨噴支護作為永久支護,支護材料為Ф20mm鋼筋錨桿,錨桿間排距均擬定為800mm,每根錨桿錨注K2335樹脂錨固劑2塊,采用鐵托盤120mm×120mm壓直徑5.5mm鋼筋網,兩幫錨桿距施工迎頭2m~5m。網孔規格為:100mm×100mm,網片壓茬不小于100mm,每隔300mm~500mm用12#或14#鐵絲雙股擰緊,錨桿外露螺帽長度20mm~50mm。噴射混凝土,水泥:石粉配比( 1:2.5),水泥為P.O42.5級水泥,石粉合格。噴體厚度100mm。

        錨噴支護時,采用錨桿緊跟迎頭的支護方式,前排錨桿距迎頭超過800mm時及時安裝錨桿,在錨噴支護中,當圍巖穩定性較好時,采用先錨后噴的方式,噴漿厚度為100mm;當圍巖穩定性較差時,錨桿株排距縮小為0.6m,首先及時噴射不小于50mm厚的混凝土封閉圍巖,緊接打錨桿掛網,復噴到設計厚度,初噴厚度為50~70mm,復噴總厚度不低于100mm,并灑水養護。

        (三)光爆錨噴設計技術要求

        1)錨桿:采用螺紋鋼錨桿,規格φ20×L2000mm,間排距800×800mm,錨桿垂直于圍巖面安裝,夾角不小于75度,錨桿托盤與巖面接觸嚴密,錨固力為6噸,外露不大于50mm。

        2)噴射砼:(砼配比及強度)425#水泥:石粉配比為1:2.5。石粉篩選干凈,噴漿厚度為100mm,水灰比控制在0.4~0.5,噴射砼強度等級為C20。

        3)速凝劑:

        速凝劑摻拌量為水泥重量的3%—4%,如果淋水較大時,最大摻拌量不大于5%,摻拌要均勻,速凝劑必須在噴漿機的上料口隨噴隨摻入,不得提前摻入混泥土內。

        4)噴射砼風水壓的選擇:

        風壓控制在0.113~0.4MPa

        水壓控制在0.213~0.5MPa

        5)質量要求:

        巷道局部超挖量不大于100mm,噴漿后不大于100mm,其欠挖量不超過質量標準要求,錨桿錨固力以6噸為基礎的合格率達到95%以上。噴射混凝土,厚度符合設計,基礎深度100mm。眼痕率不小于60%,巖面不應有明顯的炮震裂縫,巷道周邊平均線性超挖值應小于100mm,周邊眼距不大于300mm,周邊成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6)粉塵濃度<10毫克/m3。

        7)噴射砼回彈率<15%。

        8)雷管采用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一段腳線為灰紅,二段為灰黃,三段為灰蘭,四段為灰白,五段為紅綠,每段延期25mS,第一次爆破采用4段,延期75mS,第二次爆破采用2段,延期25mS爆破。

        第二節 支護工藝

        一、支護材料:

        1、錨桿及錨固劑:錨桿采用螺紋鋼錨桿,直徑為20mm,長度為2000mm,每根錨桿均用2筒樹脂藥卷錨固劑固定,錨固長度不少于600mm,錨桿外露長度為50mm。托盤為正方形,規格為長×寬=120×120mm,用5mm鋼板壓制成形。,每根錨桿錨固力不小于6噸。

        樹脂錨固劑型號為K2335型。

        2、掛網段鋼筋網采用直徑不小于5.5mm的鋼筋焊接成經緯網,網的規格為長×寬=2000×1000mm,網格為長×寬=100×100mm,網要壓茬連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00mm,相鄰兩塊網之間要用12#鐵絲連接,連接點要均勻布置,連接點間距200-500mm。

        3、噴射混凝土使用必須用標號不低于425#水泥,石粉粒度小于3~5mm,混凝土強度150kg/cm2,配比為水泥:石粉=1:2 .5;混凝土強度C20,速凝劑摻入量一般為水泥重量的3~4%,噴拱取上限,噴淋水區時,可酌情加大速凝劑摻入量,速凝劑必須在噴漿機上料口均勻加入。

        二、錨桿安裝工藝

        1、打錨桿眼

        打眼前,首先按照中、腰線嚴格檢查巷道斷面規格,不符合作業規程要求時必須先進行處理;打眼前要先敲幫問頂,仔細檢查頂幫圍巖情況,及時用長柄工具找掉活矸、危巖,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始工作,錨桿眼應先點眼,錨桿必須成排成行。眼位誤差不得超過100mm,眼向誤差不得大于15度。錨桿眼深度應與錨桿長度相匹配,打眼時應在釬子上做好標志,嚴格按錨桿長度打眼,深度2.2 m,錨桿眼打好后,應將眼內的巖渣、積水清理干凈。打眼時,必須在前探支架的掩護下操作。打眼的順序,應由外向里、先頂后幫的順序依次進行。

        2、安裝錨桿

        安裝前,應將眼孔內的積水、巖粉用壓風吹掃干凈。吹掃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孔口一側,眼孔方向不得有人。吹掃干凈后,把樹脂藥卷按規定的數量裝入眼內,隨后插入錨桿。此時,安好連接套,插入風錨機,啟動風錨機使之旋轉,慢慢推到眼底,攪拌20s,停機,卸下風錨機,待5分鐘后錨固劑凝固后卸下螺帽,掛好網,上好托盤,擰上螺帽,擰緊螺帽給錨桿施加一定預緊力,并用氣扳機擰緊。

        三、遇到巖石穩定性比較差的地方,爆破結束后,應立即先打錨桿把頂部的網掛好,在根據網片搭接情況,及時補打錨桿,錨桿打好后,在清理兩邊的矸石。

        四、噴射混凝土

        1、準備工作

        ①檢查錨桿安裝和鋼筋網鋪設是否符合設計要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②清理噴射現場的矸石雜物,接好風、水管路,輸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彎,接頭要嚴密,不得漏風,嚴禁將非抗靜電的塑料管做輸料管使用。

        ③檢查噴漿機是否完好,并送電空載試運轉,緊固好磨擦板,不得出現漏風現象。

        ④噴射前必須用高壓風水沖洗巖面,在巷道拱頂和兩幫應安設噴厚標志。

        ⑤噴射人員要佩戴齊全有效的勞保用品。

        2、噴射混凝土的工藝要求

        噴射順序為:先從墻基開始自下而上進行,噴槍頭與受噴面應盡量保持垂直。噴槍頭與受噴面的垂直距離以0.8~1.0m為宜。

        人工拌料時采用潮拌料,水泥、沙和石粉應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勻。

        噴射時,噴漿機的供風壓力在0.4MPa,水壓應比風壓高0.1MPa左右,加水量憑射手的經驗加以控制,最合適的水灰比是0.4~0.5之間。噴射過程中應根據出料量的變化,及時調整給水量,保證水灰比準確,要使噴射的混凝土無干斑,無流淌,粘著力強,回彈料少,一次噴射混凝土厚度50~70mm,并要及時復噴.

        3、噴射工作

        噴射工作開始前,應首先在噴射地點鋪上膠織袋,以便收集回彈料,噴射工作結束后,噴層必須連續灑水養護28天以上,一次噴射完畢,應立即收集回彈物,并應將當班拌料用凈。當班噴射工作結束后,必須卸開噴頭,清理水環和噴漿機內外部所有灰漿或材料。

        開機時必須先給水,后開風,再開機,最后上料;停機時,要先停料,后停機,再關水,最后停風。噴射工作開始后,嚴禁將噴射槍頭對準人員,噴射中突然發生堵塞故障時,噴射手應緊握噴頭并將噴口朝下。

        4、噴射質量

        噴射前必須清洗巖幫,清理浮矸,噴射均勻,無裂隙,無“穿裙,赤腳”。

        5、其它

        (1)迎頭采用先初噴,后打錨桿掛網,然后復噴的方式進行支護。

        (2)初噴緊跟迎頭,噴厚30—50mm,復噴距迎頭不大于30m,復噴時應拉線噴漿,水平用七條線,即頂部中線處一條,左右肩窩各一條,左右兩幫拱基線處各一條,兩幫底板向上400mm處各一條。

        (3)噴漿前,必須先將基礎挖出,底板下基礎為100mm,噴厚100mm,復噴初噴巖幫均要沖刷干凈。

        (4)風料管連接應采用兩端帶“魚鱗”扣的連接管,并用8#鐵絲擰緊擰牢,并連鎖,“聯合”要卡緊上牢,防止鼓管子傷人。

        (5)修理噴漿機時,必須將開關停電閉鎖,嚴禁帶電作業,試機時,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6)噴射時,應加強對電纜、設備、風水管的保護,噴射后,要及時清理干凈噴上的砼。

        第五章 施工工藝

        第一節 施工方法

        采用光爆錨噴向前掘進時,根據圍巖硬度周邊眼距定為300 mm和440mm。

        第二節 鑿巖方式

        本規程所施工的巷道均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破巖,采用風動濕式鑿巖

        一、打眼機具:

        采用YT-24型風鉆打眼,風源來自地面壓風機房。安裝錨桿時使用風動錨桿鉆機。

        二、降塵方法

        降塵方法采用濕式打眼、 爆破使用水炮泥、扒裝前灑水、凈化風流,爆破時使用自動遠程噴霧、爆破后沖刷巖幫,安設除塵風機除塵。

        第三節 爆破作業

        掏槽方式為楔式掏槽法。

        一、炸藥、雷管

        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三級的煤礦許用乳化炸藥、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電雷管必須編號。

        二、裝藥結構

        正向裝藥結構。

        三、起爆方式

        起爆使用MFB-200型發爆器起爆,聯線方式為串聯線。

        附:炮眼布置圖、爆破說明表

        說明:(1)、炮眼裝藥量原則上按設計進行,若地質條件變化,可視現場實際情況而定。

        (2)、使用PT—475水膠炸藥333克/卷,毫秒延期電雷管,總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毫秒。

        (3)、一次裝藥一次起爆。采用串聯正向裝藥爆破方法。

        (4)、循環進度允許誤差±100mm。

        (5)、炮眼角度允許誤差±5度。

        (6)、爆破器型號為MFB—200。

        (7)、炮眼深度和間距允許誤差±100mm。

        第四節 裝、運巖方式

        一、裝巖方式

        在掘進施工中,用采用耙裝機耙裝矸石。耙裝機距迎頭最大距離為30m,最小距離為7m。

        二、運輸方式

        施工中采用一噸標準礦車運輸,井口絞車運輸矸石,回填工業廣場。

        第五節 管線及軌道敷設

        在施工中所敷設的電纜、風水管路、風筒等均應按斷面圖中規定的位置要求吊掛牢固整齊。電纜勾每隔1m-個,水管要接口嚴密,不得出現漏水現象,風管距迎頭20m范圍內使用2寸膠管,20m外使用二寸鐵管,要隨工作面前進及時延長,以備迎頭正常用風。風筒要環環吊掛,風筒口距迎頭不大于5米。

        迎頭掘進軌道的敷設必須符合規定,軌道接頭采用懸接,軌道接頭處道板間距440-480㎜,軌距為600 mm,誤差不大于5mm,不小于2㎜;軌道間隙不超過5mm;內錯差不大于2mm;高低差不大于2mm;水平誤差不大于5mm;軌枕間距為700mm,構件齊全緊固有效,軌道距迎頭7~30m。該巷道使用的軌型為22kg/m。

        第二節 循環作業圖表

        見附圖

        操作程序說明:

        1、最大最小控頂距離分別為1.3、 1.1米。

        2、正規循環率為80%,20%為影響時間,影響時間可以釘道、補錨、搞文明生產等。

        3、打眼同運料同時進行,錨索施工由小班正常進行施工。

        4、班組執行全員現場交接班,交班時要對下一班把本班所有問題包括存在的安全隱患交代清楚,接班前聽清上一班是否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有問題立即整改,接班后先檢查是否安全,在檢查質量,有問題立即整改如一切正常迎頭方可正常施工。

        5、接班檢查后正規循環為:打眼、裝藥、爆破、敲幫問頂、出貨、敲幫問頂、鋪頂網擺鋼帶、臨時支護、錨網、質量驗收,然后進行下一循環。

        6、錨網施工工序:錨頂、鋪幫網、錨幫。

        第三節 勞動組織方式

        一、勞動組織采用“三·八”制作業即:二班掘進,一班錨網噴漿,要堅持正規循環作業。

        二、材料供應: 由項目部負責供應

        三、臨時軌道鋪設及安全設施的安裝、維護由零活組負責施工。

        四、人員配置:

        1、掘進生產組直接工每班在冊12人,當天出勤不低于10人;噴漿組每班在冊10人,當天應出勤8人。

        2、零活、維修人員在冊4人,當天應出勤3人。

        3、質量驗收員4名,每班有一名工區管理人員跟班在現場。

        4、班組長:是本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本班安全生產各項任務的完成,搞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5、質量驗收員:負責當班的質量驗收工作,并按質量驗收制度進行扣罰,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品。搞好當班的精細化管理

        6、跟班副礦長:是本班安全負責人。負責搞好班組協調和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指揮處理各種隱患,確保本班安全生產。抓好現場交接班工作。

        五、勞動組織管理

        1、值班人認真組織開好班前會,必須及時傳達上級有關的安全生產文件精神,根據井下生產實際情況布置當天的工作量及安全注意事項,做好人員安排及安全事項備忘錄。

        2、工區跟班管理人員總結前一天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安排防范措施及當班各崗位安全、質量注意事項。

        3、班組長根據當班出勤人員,分配任務具體到人。

        4、接班后由跟班副礦長組織當班驗收員、班組長,由外向里全面檢查施工地點安全狀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組織人員進行整改,確保安全后,由安監員掛上開工牌后,方可進行生產。

        5、當班任務完成后,由跟班管理人員、班組長、安監員、驗收員對當班的工程質量進行聯合驗收,對不合格的項目組織人員及時進行整改。

        6、當班工作結束后,由班組長組織當班所有出勤人員召開班后會,總結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存在的不足,同時制訂糾正措施

        7、與下一個班進行集體交接班,交清現場安全、質量情況及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七章 生產系統

        第一節 通風系統

        施工選用2×22KW對旋局扇,直徑為600mm--800mm的風筒向工作面供風;所采用的風機均采用雙風機雙電源。

        按照規程要求施工期間,井口地面布置雙路通風局扇,互為備用和聯合閉鎖,一臺有故障另一臺隨即啟動工作,確保工作面施工用風。

        1、 施工風量計算:

        ⑴、 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計算

        Q掘=100×q掘×kd=100×2.0×1.8=360m3/min

        式中:

        Q掘—掘進工作面實際需風量,m3/s;

        q掘—抽采后掘進工作面絕對瓦斯涌出量, 2.0m3/min;

        Kd—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勻的備用風量系數,取Kj=1.8。

        (2)、按炸藥使用量計算

        Q掘=25Aj·b/(t·c)=25×8.8=220m3/min

        式中:

        Aj—掘進工作面一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藥量,取8.8kg;

        (3)、按局部通風機吸風量計算

        Q掘=Qf×I×kf=530×1.0×1.3=688.8(m3/min),取688.8m3/min。

        式中:

        Qf—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額定風量,m3/min,掘進工作面采用型號為FBD№6.3/2×22型防暴對旋局部通風機,局部通風機風量范圍530 m3/min~330m3/min,風壓560~5300Pa。

        I—掘進工作面同時運轉的局部通風機臺數,臺;

        Kf—為防止局部通風機吸循環風的風量備用系數,一般取1.2~1.3,進風巷中無瓦斯涌出時取1.2,有瓦斯涌出時取1.3,取1.3;

        (4)、按工作面工作人員數量計算

        Q掘=4Nj

        式中4—每人每分鐘應供給的最低風量,m3/min;

        Nj—掘進工作面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取10人。

        故 Q掘=4×10=40(m3/min)

        (5)、按風速驗算

        0.25×60×Sj≤Q掘≤4×60×Sj

        則: 0.25×60×Sj=0.25×60×14.2=213(m3/min)

        4×60×Sj=4×60×14.2=3408m3/min)>Q掘

        根據以上計算,Q掘=688.8m3/min滿足要求。

        通過以上計算及驗算,選擇FBD№6.3/2×22型防暴對旋局部通風機,可滿足掘進工作面的風量要求,并符合有關規定。

        2、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和通風系統

        ⑴、風機安裝在副斜井井口外,距井口位置不小于20米。

        ⑵、通風系統:局部通風機→風筒→副斜井井筒→掘進迎頭工作面→返回地面。

        第二節 壓風系統

        風源來自地面壓風機房,進入副斜井井筒至工作面迎頭,分別用4寸、2寸鐵管和1膠管接至迎頭。地面風壓為0.7Mpa,迎頭風壓最小為0.35Mpa。

        第三節 防塵系統

        防塵水源來自地面→副斜井井筒→工作面迎頭,分別用4寸、2寸鐵管和1寸膠管接到迎頭,每百米設三通一個,迎頭外設四道噴霧。在迎頭50m內設一道能封閉全斷面的常開水幕,掘進迎頭的回風口混合風爆破噴霧、扒裝自動噴霧,沖刷巖幫,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防塵系統:

        地面水→ 副斜井井筒→工作面迎頭。

        →側式供水釬子

        →巷道內水幕

        →扒裝灑水

        →裝水炮泥水針

        →沖刷巖幫水管

        第四節 防滅火

        巷道掘進,采用風鉆打眼,錨噴支護,爆破噴霧防塵,防火的重點是防設備、機械摩擦生熱、纜線和人為火災。迎頭有河沙箱。控制風流、調節風流控制火勢蔓延。用防火水源來直接滅火。

        1、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定。

        2、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合建筑,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5、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6、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7、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送至使用地點,剩余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面,嚴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并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不得亂放亂扔。嚴禁將剩油、廢油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井下清洗風動工具時,必須在專用硐室進行,并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8、本規程與當地法規有不一致時,在不違反《煤礦安全規程》及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當地法規執行。

        防火系統:防火水來自地面水 →副斜井井筒→工作面迎頭。

        第五節 安全監測系統

        一、便攜式甲烷報警儀的配備和使用:

        1、隊長、技術員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對其分管范圍內的甲烷進行不間斷的監測,如有報警現象(甲烷報警點為0.8%)必須進行處理。

        2、爆破工下井擔任爆破工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在爆破地點每次爆破時進行“一炮三檢”工作,并做好記錄,上井后由發放人員填制“一炮三檢”報表。

        3、當班的班組長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并把常開的報警儀懸掛在掘進工作面5m范圍內無風筒一側,當報警時,停止工作,進行處理。

        4、流動電鉗工下井擔負機電維修工作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在檢修工作地點20m范圍內檢查甲烷氣體濃度,有報警現象時,不得通電或檢修。

        二、甲烷傳感器 的配備和使用:

        1、甲烷傳感器安設在距迎頭不大于5m的巷道內,其報警濃度為>0.8%CH4,斷電濃度為>0.8%CH4,復電濃度為≤0.8%CH4,斷電范圍為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2、甲烷傳感器應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幫不得小于200mm。

        3、為防止甲烷超限斷電,切斷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負荷側。

        4、對需要經常移動的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及電纜等安全監控設備,必須由掘進工區班組長負責按規定移動,嚴禁擅自停用。

        5、 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斷電器及電纜等安全監控設備,由所在掘進工區的區隊長、班組長負責保管和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向安全監控管理機構匯報。

        6.放炮期間,挪至安全地點,懸掛按上述要求,噴漿時要進行有效保護。

        第六節 供電系統

        地面臨時變電所→副斜井井筒→工作面迎頭。

        第七節 排水系統

        根據現場實際涌水量選擇4寸、2寸無縫鋼管,采取風泵、排沙泵、多級泵分級排水至地面。

        第八節 運輸系統

        運矸系統:工作面迎頭→副斜井井筒→地面。

        施工中采用一噸標準礦車運輸,回填工業廣場。

        第九節 斜井提升

        施工采用JTK--1.2米礦用提升絞車,電機功率75KW絞車進行提升,提升礦車數量為2輛。

        井筒內設一坡三擋、聯系信號及警示信號,并嚴格堅持使用。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裝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上山入口處安設一道阻車欄,提升車輛時方可打開,上變坡點以下略大于一列車長度安一阻車器兩阻車器實現連鎖,各種阻車器和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松車時方準打開。每隔40米打一躲避峒室,方便提升時人員進入躲避峒室。上下變坡點各甩車場處安裝聲光報警信號,并與絞車同一電源,并懸掛“行車時嚴禁行人”的警示牌。斜井巷內運輸,還必須裝設地滾輪,間距不大于20米,數量應配足,轉動靈活;地滾輪固定,不準采用開放槽式,必須采用壓鐵等其他封閉形式固定,防止輪軸出槽。斜井施工中,下變坡點往上20米,應按要求安設擋車網,并堅持正常使用,井筒每隔300米安裝一套跑車防護裝置。

        第十節 通訊系統

        工作面迎頭安設的電話,能夠直接與礦調度和工區聯系、由礦調度統一指揮各生產輔助系統,并安在距迎頭不大于100米的位置。

        第八章 災害預防及避災路線

        一、災害預防

        (一)防治瓦斯的措施

        1、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瓦斯檢查員每3-5小時到迎頭檢查瓦斯,并及時了解工作面有害氣體狀況,要做到”一炮三檢”并記錄好,班組長利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查沼氣濃度,堅決做到瓦斯超限不作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懸掛在迎頭5m處的地點。

        2、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時,必須停止工作;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爆破。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 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掘進工作面內,體積大于0.5m3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3、嚴格執行炮眼布置,裝藥量、炮眼裝填的規定。

        4、使用風電閉鎖裝置。

        (二)防止自燃發火的措施

        1、掘進巷道,積塵要及時清除。

        2、健全完善防火管路系統(與防塵共用),管好用好本工作面防火管路,裝備及設施。

        3、完善檢測措施,做到一氧化碳超限不作業。

        二、避災路線

        若工作面發生水、火、瓦斯、煤塵等災害時,施工人員應按如下路線進行撤離并熟悉各避災路線:

        工作面迎頭→沿副斜井筒至地面

        第九章 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施工準備

        1、施工前,由區(隊)長負責組織,由技術人員(編寫人員)負責傳達批準的《毛寨煤礦水泵房掘進作業規程》。傳達后進行考試、簽字,成績合格方可下井作業。不合格的人員必須補考,補考合格后再下井作業。輪休或請假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學習,并考試合格。干部工人學習、考試成績分別登記在《毛寨煤礦水泵房掘進作業規程》學習考試記錄表上。

        2、施工前,地測科必須提前給出開門位置,標定好中腰線,施工單位嚴格按線施工。

        3、開門前,應提前按設計要求,安設局部通風機接好風筒,準備各種支護材料。

        第二節 “一通三防”管理

        一、一般規定

        1、井下人員必須攜帶自救器。

        2、當巷道在煤層中掘進時扒裝機鋼絲繩必須進行抹黃油等措施進行處理。

        3、照明、通訊、信與和控制用的導線都必須使用橡套電纜。

        4、甲烷傳感器、自救器、儀器、儀表等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進行維護、保養及校驗。

        二、通風管理

        1、加強通風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有兼職人員留名掛牌管理,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停開。

        2、風筒要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吊掛平直,無脫節、無破口,礦車和支架不得磨擦擠壓風筒,風筒口距迎頭不大于5m,以保證迎頭有足夠的風量。

        3、瓦斯,瓦斯二氧化碳檢查制度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48條、149條的規定執行,并保護好瓦斯牌板。

        4、局部通風機必須24小時正常運轉,如因特殊情況,停止運轉時,要把人員撤至進風巷內,并在巷道門口位置設置“嚴禁人員入內”的警戒牌,迎頭禁止爆破。自動停電時,要撤出人員,待查明原因,確認安全后再啟動。

        5、使用局部通風機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m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6、局部通風機必須使用風電閉鎖、使用裝有選擇性漏電保護裝置的供電線路供電,局部通風機必須采用雙風機,雙電源。

        7、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瓦斯濃度不超過0.8%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8、局部通風機應安裝在當地常年風向的上風側,距井口距離不小于20米。

        9、掘進迎頭溫度不得超過26度,當空氣溫度超過時,要縮短該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當超過30度時,必須停止作業。

        10、通風安全監控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158條執行。

        三、防塵管理

        1、濕式打眼。

        2、距掘進工作面30m范圍內必須安設水針,放炮必須使用水炮泥。

        3、扒裝機卸料槽上方安裝自動噴霧水幕,實現扒裝噴霧。扒裝前對巖堆灑水。

        4、距工作面50m范圍內設一道能封閉全斷面的常開水幕,放炮員在聯炮后向外敷設母線時開啟噴霧,放炮并等炮煙散凈后關閉噴霧。

        5、迎頭安裝自動爆破噴霧,爆破時降塵。

        6、巷道經常沖塵,無粉塵積聚現象。

        7、防塵管路必須接至迎頭,每50m設三通一個,以便及時降塵。

        8、距迎頭100米范圍內安裝水射流除塵風機,并掛牌管理。

        9、每個原班從巷道開門點至巷道開門點進行沖塵一次。

        四、防火管理

        在掘進中,采用風鉆打眼,錨噴支護,爆破噴霧 ,防火的重點是防設備、纜線和人為火災。

        1、電氣設備、纜線著火時,首先切斷電源,用沙子滅火。

        2、因機械摩擦生熱、油脂、紗布或其它引發火災,可利用身邊物件,水管直接滅火。

        3、應用控風技術進行風流調節控制火勢蔓延。

        第三節 頂板管理

        1、掘進嚴禁空頂作業。掘進工作面開門左、右5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進行加固。

        2、掘進中,施工人員應堅持經常性的敲幫問頂制度,特別是在打眼前、放炮后,安注錨桿過程中應清除危巖、排除隱患。首先詳細檢查施工地點前后各10米頂幫狀況,找掉危巖懸矸,找頂后做好臨時維護。找頂時,要兩人一組,一人找頂,一人觀察頂板。找頂人員要先清理好后路,確保退路暢通。且站在頂板完整、有支護的安全地點。找頂長把工具長度不小于1.7米,用6分鋼管,前頭焊100㎜的實心鋼釬,后頭加皮套。

        3、找頂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找頂工作應有2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一人找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找頂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后面,并保證退路暢通。找頂左右10米范圍內底板必須平整,嚴禁有雜物。

        (2):找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里,先頂部后兩幫,依次進行,找頂范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3):找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桿而下傷人。

        (4):頂幫遇有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后再順著裂隙、層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強挖。

        4、每次爆破后,迎頭工作人員要等迎頭炮煙被吹散視線清楚后,必須由爆破工和班組長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拒爆、殘爆情況,并由外向里檢查頂板、錨桿等情況,緊好錨桿后方可在前探支架的掩護下敲幫問頂,清除頂幫懸矸危巖,然后進行正式支護。

        5、嚴禁空頂作業,爆破后及時使用前探梁,并用木楔加緊,然后在空頂處先打木垛接頂。前探支護距離不大于1.8m,在移動前探梁時,要從外向里在支護好的錨桿下進行。

        6、掘進過程中對三岔門,包括安全峒、車房及開門點,地質構造復雜,圍巖破碎地段,可縮小錨桿的間排距為600×600 mm,淺循環放小炮,循環進尺不超過800mm,采用一掘一噴方式,增加噴漿厚度為150毫米,或改變支護形式,防止冒頂事故的發生,巷道因地質條件變化,需要改變支護形式時,應編寫施工補充措施,待審批后方可施工。

        7、在錨噴支護中,采用先噴后錨的方式,當圍巖不穩定,頂板破碎、易風化、易冒落時,首先縮小循環進尺0.8米,并及時噴射不少于50mm厚的混凝土封閉圍巖,緊接著打錨桿掛網復噴到設計厚度。

        8、錨噴巷道灑水養護, 養護時間不少于28天。

        9、當錨噴巷道剛開門.打峒室.變坡點,施工弦線無法正常使用前探梁時,要采用3~4棵11號工字鋼或φ≥200mm優質圓木作為點柱,點柱均勻布置在空頂區,柱子上端支在頂板上并用木楔加緊,下端支在實底上,每次打眼深度不大于0.8m,錨桿的間排距縮小為0.7m,并采用“一掘一噴”的作業方式,及時采用前探梁作為臨時支護。

        10、錨桿支護巷道迎頭必須使用前探梁維護頂板,前探梁要求必須緊固有效,打錨桿眼應全面檢查頂板,確認安全后方可工作,并堅持執行經常性的敲幫問頂制度。

        11、前探吊環每移動一次,都要檢查它的結構牢固情況,有無裂紋、開焊、損壞等,發現問題要及時更換。

        12、錨桿必須用風動扳手擰緊,確保錨桿的托盤緊貼巷壁。

        13、施工現場應備好測力計。每班安裝的錨桿要在交接班時,由驗收員用測力計進行測力驗收,當班測定合格的錨桿必須由驗收員記錄于原始記錄本中,存好備查,凡是錨固力達不到98KN/根的錨桿應當班補打,重新安裝。嚴禁出現“掛鈴鐺”現象。

        14、頂板錨桿在做拉力試驗時,在被拉錨桿周圍打設2~3棵點柱頂牢頂板方可做拉力試驗,做完拉力試驗緊固好錨桿盤后方可回掉點柱。

        15、安裝的托盤要與圍巖接觸嚴密,嚴禁在托盤后充填木片、碴子等雜物,托盤、螺母要上緊上牢,錨桿外露長度30~50mm。

        16、安裝錨桿只能使用 錨桿鉆機進行安裝,嚴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將錨桿砸入錨固劑內。

        17、錨固劑固化前,不要使桿體移位或晃動,尤其是在安裝頂眼時更應該注意,錨桿安注后20min前不得給錨桿預緊力,更不能擰緊。

        18、各種峒室(安全峒、扒勾峒、絞車房、充電峒室等)的施工執行以下規定:1)開門施工所造成的三叉門(或四叉門)的維護、加固,按巷道開門點加固維護措施執行;2)峒室開門必須淺循環,放小炮,每循環進尺不大于0.8米;3)爆破后及時找頂加強臨時支護后,打錨桿掛網噴漿,峒室必須全斷面掛網噴漿,正迎頭也必須打錨桿掛網噴漿,防止折幫。

        第四節 爆破管理

        1、所有爆破人員,包括爆破、送藥、裝藥人員,必須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須由專職爆破工擔任,嚴格執行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爆破作業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制”。“一炮三檢”由瓦檢員負責,由跟班區長、班(組)長、安監員共同監督。“一炮三檢”是: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認真檢查爆破地點附近的瓦斯、煤塵,瓦斯濃度超過0.8%或煤塵積聚,不準爆破。

        3、爆破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三遍哨子制”(一響撤人、二響爆破、三響解除)、“三保險”(站崗、設置警標、吹哨)和“三人連鎖”制度。

        爆破工必須由經過專門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持證上崗, 嚴格執行“一炮三檢查”及“三人連鎖制度”。

        “一炮三檢查”: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檢查瓦斯。

        “三人連鎖制度”:裝藥前,爆破工把警戒牌交給班長;班長把瓦檢牌交給瓦檢員,同時班長派出警戒人員并撤出掘進迎頭施工人員;瓦檢員檢查瓦斯不超限后,把放炮牌交給班長;班長命令爆破工放炮。爆破工發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4、不得使用過期或嚴重變質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

        5、爆破作業,必須使用煤礦許用炸藥和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煤礦許用炸藥安全等級不得低于三級,煤礦許用毫秒延期電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

        6、不符合規程規定的放炮器和放炮線不準上崗使用。放炮員下井前必須詳細認真對其檢查,發現問題必須處理好后,方可下井使用。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

        7、爆破工必須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炸材料箱內,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不潮濕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8、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其腳線扭結成短路。

        9、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數量為限。

        ②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③裝配引藥地點必須在扒裝機后50米范圍內頂板完整支護完好,避開電器設備的安全地點;可選擇在安全洞或間隙較寬闊的地點.

        ④迎頭裝藥時,放炮母線可同時帶入迎頭,當裝完藥與母線連接好后,由里向外進行敷設母線,母線端頭要固定牢固,以防放線時扯斷腳線.

        ⑤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⑥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10、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巖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掘進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1、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須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50g;b、炮眼必須封滿炮泥;c、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并檢查瓦斯,濃度超過1%不準爆破;d、檢查并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架;e、爆破時,必須站好崗并有班組長在現場指揮;②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m。

        13、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①掘進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護有損壞。

        ②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

        ③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

        ④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

        ⑤掘進工作面風量不足。

        14、爆破前,必須加強對固定機械設備和電纜的保護。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安全地點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

        15、爆破母線和連接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線必須符合標準

        ②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③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④爆破母線與電纜、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0.3m以上的距離。

        ⑤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當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線要符合標準要求,不得有明接頭。

        16、井下爆破必須使用發爆器。發爆器必須采用礦用聯鎖防爆型(礦用增安型)。

        17、每次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18、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不少于100m,并有掩體。

        19、發爆器的把手、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爆器。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20、裝藥時,可由班組長.跟班副區長和熟悉爆炸材料性能的人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裝藥的炮眼應當班爆破完畢。特殊情況下,當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裝藥的炮眼時,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1、爆破后,待迎頭的炮煙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和班組長必須首先巡視爆破地點,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護、拒爆、殘爆等情況。如有危險,立即處理。

        22、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必須先取下把手或鑰匙,并將爆破母線從電源上摘下,扭結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線路檢查,找出拒爆原因。

        23、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必須當班處理完畢。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③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殘爆)炮眼。

        ④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

        ⑤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24、爆破后,擔任警戒人員接不到或聽不清撤崗信號,不準私自撤崗。堅持誰派崗誰撤崗制度。

        25、嚴格執行爆炸材料領退制度,領退要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余部分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嚴禁亂扔亂放。由爆炸材料庫直接向工作地點用人力運送爆炸材料時,應遵守下列規定:①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他人員運送。②爆炸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炸材料裝在衣袋內。領到爆炸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26、爆破前后,附近20米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27、二次裝藥爆破按下列規定執行:

        (1)一次爆破裝藥前爆破必須檢查爆破地點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低于規程規定時,方可裝藥爆破。

        (2)一次裝藥爆破后,必須待迎頭炮煙被吹散,班組長,爆破工由外向里檢查完后路支護無問題找掉迎頭危巖懸矸,并檢查完瓦斯濃度不超限時,爆破工方可進行二次裝藥工作。

        (3)一次爆破后,爆破工進入迎頭二次裝藥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發爆器旋至零位,鑰匙爆破工必須隨身攜帶。

        (4)連線方法:雷管腳線采用串聯方式。

        (5)采用分次裝藥、分次爆破。即第一次爆破掏槽眼、輔助眼、底眼、下部周邊眼,雷管段號分別為1、2、3、4。第二次爆破為輔助眼、二圈眼,雷管段號為1、2,一次起爆。每次爆破后必須等炮眼散盡,灑水降塵,檢查完迎頭頂幫完好情況,檢查完氣體情況后,確定無危險后,再進行下一次裝藥爆破,兩次間隔至少15分鐘。

        (6)分次裝藥時,除班組長協助爆破工進入迎頭,其它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內,同時警戒不得撤除。

        (7)所有警戒人員在沒有爆破完前,沒有得到撤離警戒命令時,不準脫離警戒位置。

        28、連鎖放炮器的使用措施。

        (1)、聯鎖放炮器和放炮鑰匙必須統一管理和發放,明確專職人員或部門負責電池更換及日常維修、檢查、編號工作,并建立臺帳。

        (2)、發放時,每個放炮員只準領取一臺聯鎖放炮器和一把放炮鑰匙,領取后的聯鎖放炮器由放炮員保管,放炮鑰匙由放炮員隨身攜帶,上井后由放炮員把聯鎖放炮器和放炮鑰匙一并交回發放室。

        (3)、聯鎖放炮器閉鎖鑰匙由安監部門統一管理,并建立臺帳。每個放炮地點的安監員只準配發一把閉鎖鑰匙。

        (4)、聯鎖放炮器閉鎖鑰匙由跟班安監員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或借給他人。

        (5)、按礦“三人聯鎖”放炮程序操作,每次放炮前“三人聯鎖”程序執行完畢,具備放炮條件時,由安監員插入閉鎖鑰匙后放炮員方可插入放炮鑰匙進行放炮。

        (6)、每次放炮后將閉鎖鑰匙和放炮鑰匙分別由安監員和放炮員各自取下,分別保管。嚴禁一人同時持有閉鎖鑰匙和放炮鑰匙。

        第五節 防治水管理

        1、巷道水溝整齊合格,將迎頭積水排出。

        2、迎頭出現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采取措施,立即報告調度室,發出警報,撤除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迎頭遇有上述情況之一者都必須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及時匯報調度室。

        4、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則。

        第六節 機電管理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懸掛瓦斯便攜儀,檢查瓦斯濃度,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于0.5%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查;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②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4、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5、掘進工作面配電點的位置和空間必須能滿足巷道運輸、礦車通過及其他設備安裝的要求。

        6、井下電纜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纜敷設地點的水平差應與規定的電纜允許水平差相適應。

        ②電纜應帶有供保護接地用的足夠截面的導體。

        ③電纜主線芯的截面應滿足供電線路負荷的要求。

        7、敷設電纜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纜吊掛必須用電纜鉤。

        ②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不落在軌道上。

        ③電纜鉤的懸掛間距不得超過1m。

        8、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

        9、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其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卡爪)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②不同形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③三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局部接地極,局部接地極可設置在巷道水溝內或其它就近的潮濕處。設置在水溝內的局部接地極應用面積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鋼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積的鋼管制成,并平放與水溝深處。

        10、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11、井下過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

        12、嚴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種電氣保護。

        13、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必須掛牌,工作前進行驗電、放電,嚴禁帶電作業。嚴禁約時或電話聯系停送電,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14、使用中的各種電纜必須按規程要求吊掛,嚴禁用鐵絲吊掛。

        15、存在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及小電不得下井使用:

        ①防爆結合面銹蝕、劃痕超過規定。

        ②絕緣坐破裂導致接線柱松動,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

        ③導電螺栓、螺母銹蝕超規定。

        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斷裂、缺損。

        ⑤開關本體與外殼不配套,轉蓋與外殼不配套、缺手把或轉動不靈活,開關內腔上方導電螺栓與接線鼻連接不牢。

        ⑥開關的機械閉鎖失效。

        ⑦開關內缺電源隔離罩、電源危險牌、防塵罩。

        ⑧開關底托架斷裂或固定不牢。

        ⑨沒有經過指定的電氣設備防爆檢查員檢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證;隨有合格證但檢驗期超過6個月或沒蓋檢查員編號章。

        ⑩電機風翅處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16、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和鎧裝電纜接線盒的外接地螺栓應齊全、完整合格,不得銹蝕。

        17、機械部分的主要連接部件或受沖擊載荷容易松動部位的螺母應使用防松螺母(備帽)或其它防松裝置。電氣部分緊固用的螺栓、螺母應有防松裝置,彈簧墊圈應緊靠螺母安設。

        18、同一部件的緊固件(包括平墊、彈簧墊)規格應一致。

        19、螺母擰緊后,螺栓螺紋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墊圈或螺母來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

        20、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整無損并有清晰的防爆標志。有下列情況者為失爆:

        ①外殼有裂紋、開焊、變形長度超過50 mm,同時凹凸深度超過5mm。

        ②使用未經部指定的檢驗單位發證的工廠生產的防爆部件(指受壓傳爆關鍵件)。

        ③防爆殼內外有銹皮脫落。

        ④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

        ⑤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⑥防爆電機接線盒缺內隔爆絕緣座。

        ⑦改變隔爆外殼原設計安裝形狀,造成電氣間隙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

        21、電纜引入裝置接線嘴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

        22、電氣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待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后,再人工送電。

        23、各低壓操作信號打點器都必須使用防爆按鈕,嚴禁明電操作。

        24、各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按時進行注油檢查維修,以保證設備良好運行。

        25、電氣設備與軌道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于0.7m。

        26、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不得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27、井下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標有“MA”標志。(不在“安標”目錄之內的設備除外) 。

        28、機電維修工必須是經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持有合格證的人員擔任,并做到持證上崗。

        29、所有機電設備要設專人管理,掛牌定人負責,機電設備完好率不得低于95%,杜絕失爆。

        30、供電線路應做到無“雞爪子”,無“明接頭”,無“羊尾巴”。有漏電,接地保護裝置,保證各種安全保護設施齊全有效并定期檢查試驗。

        31、設備停電檢修時,必須將前級饋電或截路開關停電閉鎖切斷后級電源,并設專人看管設備,恢復供電時,應檢查周圍環境及瓦斯濃度,然后再由停電的人員親自去送電。

        32、電器設備開蓋前,必須檢查設備附近20m巷道內瓦斯濃度。達到1%時,嚴禁對地放電。達到1.5%時,嚴禁開蓋。

        33、電工嚴禁單獨作業,電器設備必須有防爆證,標志牌、完好牌,各種保護靈敏、可靠。

        34、驗電筆在驗電前必須完好才準使用。

        35、電工嚴禁帶電作業,主要配電點應懸掛供電系統圖及電氣設備布置圖。

        36、迎頭排水泵及風機必須采用雙回路供電系統,做到供電系統雙回路供電。

        第七節 運輸管理

        1、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裝能夠控制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2、上山入口處安設一道阻車欄,提升車輛時方可打開。

        3、上變坡點0.8-2米處安裝一阻車器。

        4、井筒每隔300米安裝一套跑車防護裝置。

        5、每隔40米打一躲避峒室,提升時人員進入躲避峒室。

        6、由于角度較大,耙裝機后10米處安裝一擋車欄,并隨耙裝機前移。

        7、地輪安裝有防脫裝置。

        8、上下變坡點各甩車場處安裝聲光報警信號,并與絞車同一電源,并懸掛“行車時嚴禁行人”的警示牌。

        9、斜巷運輸時必須一坡三擋齊全,否則嚴禁運行。

        10、絞車聯系信號必須靈敏可靠,開車前,司機精力要集中,接信號無誤后方可開車。每臺絞車必須由司機、上、下把鉤工三人操作,下放車輛時,底車場不打回鈴司機不得開車。絞車處必須有足夠的操作空間,操作按鈕要上架,司機站在護身板后側進行操作,嚴禁站在絞車滾筒前側(出繩側)或絞車側面進行操作,嚴禁在絞車滾筒護身板側出繩拉車;絞車盤繩時,嚴禁用手撥或腳蹬進行盤繩。

        11、嚴格執行25kw絞車掛2個車的規定,嚴禁小絞車司機兼做摘掛鉤工作。

        12、固定絞車的澆灌基礎牢固可靠,并且絞車的最突出部位距鐵軌外沿不小于0.7m。

        13、掛車工掛車前,要先檢查鉤頭連接裝置,防脫裝置是否可靠,無問題后方可進入信號室打點行車。

        14、絞車司機應隨時檢查:閘把、閘皮、鋼絲繩、保險繩、回頭輪是否齊全,合格有效,發現問題后,應認真檢查處理,吊梁由掛車工負責檢查處理。

        15、絞車操作側必須設有合格的護身板,所使用的鋼絲繩及保險繩繩徑不得小于15.5mm,保險繩的插接長度不小于繩徑的25倍,與主繩連接端的繩套分別用2副繩卡固定在主繩上或保險繩編套在主繩滑頭環上用2副繩卡固定,再用3副繩卡固定在主繩鉤頭上方。

        16、斜巷要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制度,嚴禁蹬坐鉤頭,若有人上、下時,應提前與把工聯系,必須待礦車提升至上下扒鉤車場方可停車,中途不準無故停車。

        17、車輛發生掉道時,嚴禁用機車或小絞車硬拉復位,必須采取復軌設施和其它復軌措施就地復軌。復軌時,人員不得少于兩人,人工拿道復軌時,礦車兩側不準有人,并互相叫應好,確保人身安全。斜巷掉道時,嚴禁摘鉤頭、保險繩,礦車下方嚴禁有人,且關閉阻車器,絞車司機手不準離開閘把,重車掉道時,應先卸載后,再進行人工復道。

        18、移動扒裝機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移動扒裝機前,有關人員應對絞車的固定、鋼絲繩及其連接裝置、信號、滑輪和軌道鋪設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②扒裝機移機到位后,首先在巷道兩幫打生根眼,生根眼深度不小于1米,采用6分鋼絲繩留繩纏繞在耙裝機立柱上,生根采用專用生根鐵道橛子。扒裝機身兩側采用專用斜撐,斜撐必須深入兩幫巖石內300mm,然后上牢四個卡軌器。

        ③扒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后,須先固定好卡軌器及輔助加固設備,方準松開絞車鋼絲繩。

        ④扒裝機距迎頭最小不小于7米,最大距離不得超過30米。

        19、絞車司機,扒勾工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扒勾工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保險繩、擋車器、銷子、大環,不合格保險繩和非標準銷子大環嚴禁使用。

        20、絞車在提升運輸時絞車司機嚴格做到“六不開”即:絞車不完好不開;鋼絲繩打結斷絲或磨損超限不合格不開;超掛車不開;信號不清不開;安全設施及信號設施不齊全不開;“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開。

        21、在傾斜井巷內運輸,井巷內一坡三擋必須齊全、可靠,各種信號靈敏,并嚴格堅持使用,各種阻車器和擋車裝置必須經常關閉,松車時方準打開。

        22、斜巷運輸,必須裝設地滾輪,間距不大于20米,數量應配足,轉動靈活。地滾輪固定,不準采用開放槽式必須采用壓鐵等其他封閉形式固定,防止輪軸出槽。在施工斜巷工作中,下變坡點往上20米,應按要求安設手拉吊梁,并堅持正常使用,所有安全設施齊全,靈敏可靠。

        23易滾動的工具,及物件應及時裝袋放置,不用時應及時放在安全峒內。

        24 斜巷提升時,所有人員必須進入安全峒內躲避,嚴禁行人,上下山聲光信號,“行車不行人”管理牌板必須齊全有效,嚴禁扒蹬跳車。

        25斜巷提升必須嚴格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

        26、扒勾工嚴格操作規程,做到“六不掛”即:安全設施不齊全可靠不掛,信號聯系不通不掛;重車裝的不標準不掛;連接裝置不合格不掛;斜巷有行人不掛;“四超”車輛無運輸措施不掛。

        27、車場必須使用標準道岔,車場的要求:1)礦車摘掛勾地點,兩列列車車體最突出部分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米;2)車輛最突出部分和巷道兩側距離:人行道側不小于0.8.米,另一側不小于0.3米,所有車場均設置在平巷段。

        28、所使用的礦車必須定期檢修并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處理。

        29、 開扒裝機時,司機要精力集中,注意扒斗運行過程中的情況,一定使其平行于機身來回運行。建立扒裝機司機操作前的減話、吹哨制度,扒裝機司機啟動扒裝機操作前,為使扒裝機人員撤離要先吹三聲哨,并喊“扒裝了”,扒裝機至回頭輪之間的人員聽到哨響和減話后,必須立即撤離機前,司機必須在扒裝范圍內人員全部撤離后,方可操作扒裝。

        30、扒裝機在工作時,扒斗運行范圍內,不得有人站立停留或做其它工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導向輪子、卡軌器等安全設施的牢固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操作按鈕距扒裝機操作位置不得超過0.5m,并吊掛好,開關距扒裝機不超過10m。扒裝機工作時必須照明。

        31、扒裝機停止使用時,扒斗必須放在簸箕嘴處,開關及時停電閉鎖,兩個手把松閘,放到工作臺上。扒裝機操作一側的安全間隙不少于0.7m,另一側安全間隙不少于0.4m,高度應不低于1.8 m,且風筒要掛在0.4m寬的一側。

        32、當扒斗出繩方向與扒裝機的中心線方向夾角超過15度時,司機應站在出繩對側操作。

        33、司機操作時應避免兩個操作手柄同時拉緊。

        34、嚴禁用手或工具碰撞運行中的鋼絲繩。

        35、扒裝過程中如遇扒斗受阻或負載太大時不應使扒斗強行牽引,應將扒斗稍稍后退減載后再前進。為防止沿途矸石掉落滾動, 嚴禁超過車沿。

        36、工作過程中,如有人必須從扒裝機人行道側通過時,應通知司機停機斷電才準進入,待進入的人撤出后才準開機。

        37、扒裝機在90度彎巷中使用時,必須清理好機道,主繩和輔繩都要設導向輪,并有專人在安全處指揮和信號聯系。扒裝機扒至轉彎處時,要移動導向輪位置,把轉彎處巖石扒至礦車內。

        38、扒裝機作業開始前,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扒斗作業段的上方。迎頭瓦斯濃度超過0.5%時,不準使用扒裝機。

        39、扒裝機必須安裝在頂板完整,支護完好、能夠滿足裝巖高度的位置處;扒斗以上高度不小于200mm。扒裝機在工作時,機身兩側設護身欄桿,以防鋼絲繩甩出傷人。

        40、當迎頭施工和后路扒裝平行作業時,回頭輪距迎頭不少于6米。

        41、為保證人員上下井筒,當井筒斜長超過200m時,在巷道人行車安裝行人助力器,并在行人側施工臺階,規格為400×600mm。

        42、為防止提升運輸期間矸石掉落下滑,每100米設置一道全斷面菱形防護網,菱形網固定在鋼架上,中間留出過車輛的間隙。

        第八節 各崗位工種操作安全技術措施

        一、使用風動錨桿鉆機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每班作業前應作空載試驗,試驗操作步驟如下:

        <1>空載試驗時,嚴禁人員觸及鉆機的旋轉及伸縮部位,以防出現意外傷害。

        <2>試驗時,應將鉆機放在平穩地點,除操作、試驗人員外,周圍3米范圍內嚴禁人,先將支腿控制搬把緩慢轉至開的位置,使支腿內部各級缸筒緩慢伸出,將搬把轉到關的位置,各級缸筒應在自重下縮回。

        <3>將馬達控制板機壓下,使鉆桿接頭旋轉。

        <4>將馬達控制板機壓下,支腿控制搬把轉到開的位置,鉆桿接頭旋轉與支腿內部各級缸筒外伸應同時進行。

        <5>以上各項若達不到要求,嚴禁進行錨桿安裝,應檢修后重新做空載試驗。

        2)、攪拌和安裝錨桿作業

        <1>不允許使用彎曲不直的錨桿。即單獨將錨桿插入錨桿孔應能轉動自如,無卡緊狀況。

        <2>當人工用錨桿將藥卷向錨桿孔內推入,并頂到位,裝上攪拌套筒,開始用錨桿機攪拌和安裝錨桿時,機子的轉速,先以中速為宜,氣腿推進時間與錨固工藝規定的攪拌時間基本符合,繼續保持推力待藥包固結后使機體落下,回落時,手不要扶在氣腿上,以防傷手。

        <3>攪拌時,要注意,切勿將氣腿一下子頂到位。

        <4>卸下錨桿上螺母擰緊,如力矩達不到要求,可用手逆時針方向推動操縱臂,即可將螺母擰緊。

        3)安全措施

        <1>操作前,所有操作、控制開關,都應處于“關閉”位置。

        <2>嚴禁在鉆機下襯墊木料,鉆腿生根必須著實平穩,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鉆的后側操作,必須站穩站牢。

        <3>嚴禁用手觸摸旋轉的鉆桿,嚴禁戴手套操作。

        <4>推進速度和推進力要適度,防止卡鉆,當突然卡鉆時,將產生較大的反轉扭矩,操作者應集中精力,雙手把牢手柄,以防扭傷。

        <5>機子加載和卸載時,會出現反扭矩,但均可把搖臂取得平衡,特別是突然加載和卸載時,操作者更應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搖臂手把。

        <6>當鉆機氣腿收縮時,手不要按在氣腿上,防止擠手。

        <7>油霧器內充滿足夠的潤滑油,無油霧噴出時不準開鉆。

        <8>攪拌和安裝錨桿作業時,錨桿不得與鉆機相對傾斜。

        <9>用操作臂可以擰緊錨桿螺母,使鉆孔攪拌安裝螺母一體化,使用力量要適度,否則會損壞輸出軸與內六方套。

        <10>鉆孔結束后,用水沖洗干凈。并遠離工作面,安放位置要正確,嚴禁亂摔亂砸。

        <11>操作者應遠離鉆孔中必線,以防釬桿折斷時,發生意外。

        <12>錨桿鉆機在鉆眼或安裝錨桿前要認真觀察鉆機行程內是否有障礙物,如有必須清除以確保鉆機推進順暢。

        <13>當錨桿鉆機鉆眼,旋轉推進時,錨桿機前方及下方嚴禁行人。

        <14>巷道頂板較高或后路打眼加固時,必須搭設牢固的腳手架,腳手架必須采用2寸鋼管或圓木搭設,架腿必須著實牢穩,架板架接處必須采用8#鐵絲綁扎牢固或采用專用鐵環卡牢。架板采用兩塊200mm×50mm(寬×厚)規格的優質木板,長度必須滿足到巷道兩幫。兩木板并排擺放,并用繩子固在腳手架橫梁上。架上除一人領鉆外,其它人員嚴禁在架上及架下逗留,鉆機支設位置及離開架板0.5米操作人員使鉆緩慢上升,接觸錨桿時停止上升,當領鉆人員把錨桿套筒與錨桿連接好后,應及時撤至鉆后,嚴禁在鉆下方停留,然后開始旋轉推進。

        <15> 錨桿鉆機在旋轉推進過程不應中途停止,否則會使錨固劑凝固,但萬一遇障礙物阻止推進時不能生拉硬扯,必須落下鉆體查找原因,嚴禁錨桿鉆機帶有頂推力檢查故障。

        二、掘進鉆眼工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鉆眼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

        2、鉆眼工必須熟悉掘進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說明書,支護方式,且掌握鉆眼機的結構、性能和使用方法。

        3、鉆眼前應將風、水接頭與風鉆連接牢固,主管路與風鉆連接采用6分高壓膠管。

        4、鉆眼前要將迎頭易折矸石找掉,并敲幫問頂,永久支護,必須跟迎頭,如果空頂超過0.5米,必須移前探梁并接實頂,否則不準鉆眼。

        5、畫出巷道輪廓線并按作業規程的要求點好眼位。

        6、多臺風鉆打眼時,要劃分區塊做好定人、定鉆、定眼、定位、定責,不準交叉作業。

        7、打眼深度要統一,確保鉆眼底落在一個平面上。

        8、試運轉:按照先開水、后開風的順序進行試運轉。

        9、定眼:司機站在風鉆后側面,手握把手,調整鉆架(氣腿)到適當高度;領釬人員站在一側,避開司機視線,手握釬桿,把釬頭放在眼窩上。定眼時,風鉆司機和領釬人員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

        10、開眼:把風鉆操縱閥開到輕運轉位置,待眼位穩固并鉆進20~30毫米以后,再把操縱把手扳到中運轉位置鉆進,直至鉆頭不易脫離眼口時,再全速鉆進。

        11、正常鉆眼:

        (1)司機一手扶住風鉆的手柄,一手根據鉆進情況,調節操縱閥和鉆架調節閥。

        (2)開鉆時要先給水,后給風;鉆眼過程中,給水量不宜過大或過小,要均勻適當。更換鉆桿時,要先關風,后關水。

        (3)司機扶鉆時,要躲開眼口的方向,站在風鉆側面,兩腿前后錯開,腳蹬實底,禁止踩空或騎在氣腿上鉆眼,以防鉆桿折斷時風鉆撲倒或斷釬傷人。

        (4)鉆眼時,風鉆、鉆桿與鉆眼方向要保持方向一致,推力要均勻適當,鉆架升降要穩,以防折斷鉆桿、夾鉆桿或拐丟鉆頭。

        (5)鉆眼應與煤巖層理、節理方向成一定的夾角,盡量避免沿層理、節理方向鉆眼。

        (6)遇有突然停風、停水時,應將風鉆取下,撥出鉆桿,停止鉆眼。

        (7)更換鉆眼位置或移動調整鉆架時,必須將風鉆停止運轉。(8)按時向風鉆注油器內注油,不得無潤滑油作業。

        (9)鉆深度時,必須采用不同長度的鉆桿,開始時使用短鉆桿。

        12、使用風鉆鉆完眼后,應將鉆眼工具、設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點;將風、水管閥門關閉,軟管盤放整齊。

        13、必須堅持濕式鉆眼,嚴禁干打眼。

        14、嚴禁鉆眼與裝藥平行作業。

        15、鉆眼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監護頂部安全,并注意觀察鉆進情況。

        16、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鉆眼,處理后方可作業。

        (1)掘進工作面附近20米范圍內瓦斯濃度達到1%或局部積聚瓦斯濃度達到2%時,以及其他有害氣體超《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時。

        (2)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工作面風量達不到作業規程規定或風筒口距離工作面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

        (3)供水管內無水、防塵設施不齊全或防塵設施損壞、失效時。

        (4)工作面拒爆、殘爆沒有處理完畢時(處理瞎炮時除外)。

        (6)工作面有透水預兆(掛紅、掛汗、空氣變冷、發生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涌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異狀)時。

        17、發現有煤巖變松、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有壓力水、水量突然變大,或出現有害氣體涌出等異常現象時,必須停止鉆眼,切斷電源,鉆桿不要拔出,并向有關部門及時匯報,聽侯處理。工作人員應立即撤至安全地點。

        18、鉆眼時要隨時注意煤巖幫、頂板,發現有片幫、冒頂危險時,必須立即停鉆處理。

        19、鉆眼時,鉆桿不要上下、左右擺動,以保持鉆進方向,鉆桿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鉆桿折斷傷人。

        三、掘進爆破工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爆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工作時必須持證上崗。

        2、爆破工必須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3、安全規定:

        ①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必須穿工作服,嚴禁穿化纖衣服。

        ②下井前要領取符合規定的發爆器和爆破母線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爆器材不準下井使用;下井時必須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必須嚴格執行爆破器材領退等管理制度

        ③必須使用有煤礦安全標志的煤礦專用炸藥、雷管。

        ④發爆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效驗與檢查。

        ⑤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實行“三人連鎖爆破”和“三保險”制度。

        “一炮三檢”制度:即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須檢查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超過0.8%時,嚴禁裝藥爆破。

        “三人連鎖制度”:裝藥前,爆破工把警戒牌交給班長;班長把瓦檢牌交給瓦檢員,同時班長派出警戒人員并撤出掘進迎頭施工人員;瓦檢員檢查瓦斯不超限后,把放炮牌交給班長;班長命令爆破工放炮。爆破工發出爆破口哨進行爆破,爆破后三牌各歸原主。

        “三保險”制度:即站崗、設置警標、拉繩。

        ⑥工作面采用兩次爆破,按措施執行。

        ⑦工作面采用正向爆破。

        4、裝藥。

        (1)必須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規定的各號炮眼裝藥量、起爆方式進行裝藥。各炮眼的雷管段號要與爆破說明書規定的起爆順序相符合。

        (2)裝藥時要一手拉腳線,一手拿木制或竹制炮棍將藥卷輕輕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勻,使藥卷緊密相接。藥包裝完后要將兩腳線末端扭結。

        5、封泥。

        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封實。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

        (1)裝填炮泥時,一手拉腳線,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輕輕搗實。

        (2)封泥的裝填順序是:先緊靠藥卷填上30~40毫米的炮泥,然后裝填水炮泥一 個,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

        (3)裝填水炮泥不要用力過大,以防壓破。裝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時,先將炮泥貼緊在眼壁上,然后輕輕搗實。

        6、敷設爆破母線。

        (1)爆破母線必須使用符合標準的絕緣雙芯線。

        (2)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3)爆破母線與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懸掛在巷道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時,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等線的下方,并應保持0.3米 以上的間距。

        (4)爆破母線必須由里向外敷設。其兩端頭在與腳線、發爆器連接前必須扭結短路。

        (5)爆破母線的敷設長度要符合作業規程的有關規定。

        (6)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必須隨用隨懸掛,以免發生誤接;嚴禁使用固定母線放炮。

        7、聯線方式與接線。

        (1)各炮眼電雷管腳線的聯接方式應按照作業規程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采用串聯方式,電雷管腳線與母線的連接必須由爆破工操作。

        (2)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空,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

        8、在連線爆破前,必須在距工作面20米范圍內進行第二次瓦斯檢查。在瓦斯含量符合規定時,方準連線爆破。否則必須采取處理措施。

        9、警戒。

        (1)必須有專人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各警戒崗點擔任警戒。

        (2)各警戒崗點除站崗人員外,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等標志。

        (3)爆破前工作面人員都要撤至作業規程規定的安全地點。

        10、爆破。

        (1)母線與腳線連接后,爆破工必須最后退出工作面,并沿途檢查爆破母線是否符合要求。

        (2)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必須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發爆器打火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

        (3)爆破工撤至發爆地點后,隨即發出第一次爆破信號。

        (4)爆破工接到班組長的爆破命令后,將母線與發爆器相接,并將發爆器鑰匙插入發爆器,轉至充電位置。

        (5)第二次發出爆破信號,至少再過5秒,發爆器指示燈亮穩定后,將發爆器手把把轉回放電位置,電雷管起爆。

        (6)電雷管起爆后,拔出鑰匙母線從發爆器接線柱上摘下,并扭結短路;拔出放炮器鑰匙。

        (7)放炮母線不得有明接頭。

        (8)爆破時使用爆破噴霧,爆破后對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灑水降塵。

        11、爆破結束后爆破工要報告班組長,由班組長解除警戒崗哨后,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

        12、清點剩余電雷管、炸藥、填好消退單,在核清領取數量與使用及剩余的數量相符后,經班組長簽字,當班剩余爆炸材料要交回爆破材料庫。嚴禁私藏爆破器材。

        四、錨噴支護工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操作順序

        敲幫問頂處理危巖懸矸→前移前探梁,并接實頂板進行臨時支護→打錨桿眼→安裝錨桿(掛網)→噴漿

        2、安全規定

        (1)在支護前和支護過程中要敲幫問頂,及時摘除危巖懸矸。

        ①應由兩名有經驗的人員擔任這項工作,一人敲幫問頂,一人觀察頂板和退路。敲幫問頂人員應站在安全地點,觀察人應站在找頂人的側后面,并保證退路暢通。

        ②敲幫問頂應從有完好支護的地點開始,由外向里,先頂部后兩幫依次進行,敲幫問頂范圍內嚴禁其他人員進入。

        ③用長把工具敲幫問頂時,應防止煤矸順桿而下傷人。

        ④頂幫遇到大塊斷裂煤矸或煤矸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后,再順著裂隙、層理敲幫問頂,不得強挖硬刨。

        (2)嚴禁空頂作業,臨時支護要緊跟工作面,臨時支護采用3根4寸4米長的鋼管作為前探梁支護。放炮前最大空頂距不大于錨桿排距,放炮后最大空頂距不大于錨桿排距+循環進度。

        (3)安裝錨桿時,必須使托盤緊貼巖面,未接觸部分必須楔緊墊實,不得松動。

        (4)錨桿的安裝順序:應從頂部向兩側進行,兩幫錨桿先安裝上部、后安裝下部。鋪設、聯接金屬網時,鋪設順序應先頂后幫,網搭接100mm,網扣200mm。鋪網時要把網張緊。

        (5)打錨桿眼嚴格按照鉆眼工的操作規程施工。

        3、錨桿安裝。

        ①清錨桿眼。

        ②檢查錨桿深度,其深度應保證錨桿外露絲長度為30~50毫米。錨桿眼的超深部分應填入炮泥或錨固劑;未達到規定深度的錨桿眼,應補鉆至規定深度。

        ③檢查 藥卷,破裂、失效的藥卷不準使用。

        五、人工裝載工必須執行下列規定:(包括上井口扒鉤工)

        1、人力推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

        2、推車工要熟悉巷道的坡度、道岔、拐彎、沿途設施及礦車至兩幫的安全間隙,以便在發車、推車、拐彎、速度控制、發車警號、停車時做到心中有數。

        3、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一次只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米。若前車停時,要立即發出警號通知后車。

        ②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現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岔道、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都必須發出警號。

        ③推車應勻速前進,嚴禁放飛車,不準蹬、坐車滑行。

        ④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4、在單軌道上推車,要確認對方沒有車輛推過來時才準發車,兩人以上推車時,要同進同出,以免發生誤撞。在雙軌道上推車時,檢查另一軌道上的車輛是否有超寬物料。

        5、臨時停車處理障礙時,必須提前發出警號,把礦車停穩擋好,并在礦車兩端10米處設阻擋物。

        6、在巷道內推車時,嚴禁用肩扛車。

        7、在平車場接近變坡點推車時,必須檢查擋車設施是否關閉。

        8、推車前,應認真巡視路線,檢查軌道及道岔,清除沿途障礙物,確保線路暢通無阻。推車前,應將后面的礦車用木楔穩住。

        9、推車時應在礦車后方推車,不準在車前拉車和手把車沿推車,并注意防止巷道兩幫或風門等物體擠傷人。

        10、推車工必須戴礦燈,集中精力,注意前方,嚴禁低頭推車。

        11、在彎道推車時,用力要里帶外推,以防掉道。

        12、推車過道岔時,要在減速停車后,再扳道岔,過道岔后應將道岔扳回原位。推到位置的礦車,應掛好鉤或用木楔穩住。

        處理掉道礦車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有專人指揮。

        ②將礦車穩住,先抬一頭上軌,后抬另一頭復位。

        ③用鐵軌、撬杠使礦車復位時,應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④用機械復位時,嚴禁生拉硬拖礦車。

        六、扒裝機司機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扒裝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2、檢修或檢查扒裝機時,必須將開關閉鎖,并懸掛有“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牌。

        3、司機接班后,要閉鎖開關,并檢查以下情況:

        ⑴頂板是否堅實,支護是否牢固;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深度、巖巷不小于0.8米,導向輪、尾輪懸掛正確,安全牢固,滑輪動靈活,禁止將尾輪掛在作為支護的錨桿及其他支護體上。

        ⑵機器各部位清潔,無煤、矸壓埋,保持通風,散熱良好;電氣設備上方有淋水時,應在頂棚上妥善遮蓋。

        ⑶甲烷斷電儀的傳感器,必須懸掛在耙斗作業段的上方。

        ⑷必須裝有封閉式金屬擋繩欄和防耙斗出槽的護欄;在拐彎巷道裝巖(煤)時,必須使用可靠的雙向輔助導向輪,清理好機道,并有專人指揮和信號聯系。

        ⑸鋼絲繩應在滾筒上排列整齊,其磨損、斷絲不得超過規定,扒裝機絞車剎車裝置必須完整、可靠,閘帶間隙松緊適當。

        ⑹在裝巖(煤)前,必須將機身和尾輪固定牢靠,司機操作一側至巷道壁的距離必須保持在700毫米以上。嚴禁在耙斗運行范圍內進行其他工作和行人。在傾斜巷道移動扒裝機時,下方不得有人。傾斜巷道傾角大于20°時,司機前方必須打護身柱或設擋板,并在扒裝機前方增設固定裝置。傾斜井巷使用扒裝機時,必須有防止機身下滑的措施。

        ⑺通訊、信號靈敏、清晰、扒裝機照明良好。

        ⑻機器各部位連接可靠,連接件齊全、緊固;各焊接件應無變形、開焊、裂紋等情況;各潤滑部位油量適當,無滲漏現象。

        ⑼作業時,其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不得超過30米,最小不得超過7米。

        ⑽供電系統正常,電纜懸掛整齊,無埋壓、折損、被擠等情況。

        4、試車前應發出信號,嚴禁兩側及前方有人起動扒裝機,在空載狀態下運轉應檢查以下各項:

        ⑴檢查和準備。

        ⑵試運轉。

        ⑶開機裝巖。

        ⑷停機。

        5、合上張力啟動器隔離開關,按動扒裝機的啟動按鈕,開動耙裝絞車。

        6、操作絞車的離合器把后,使耙斗沿確定方向移動。

        7、操作扒裝機時,耙斗主、尾繩牽引速度要均勻、協調,以免鋼絲繩擺動跳出滾筒或被滑輪卡住。

        8、機器裝矸時,不準將兩個手把同時拉緊,以防耙斗飛起。

        9、遇有大塊巖石或耙斗受阻時,不可強行牽引耙斗,應將耙斗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耙耙回回,以防斷繩或燒毀電動機。

        10、不準在過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斗擠出或被鋼絲繩甩出傷人。

        11、當耙斗出繩方向或耙裝的夾角過大時,司機應站在出繩的相對側操作,以防耙斗竄出溜槽傷人。耙巖時,耙斗和鋼絲繩兩側不準有人。

        12、在拐彎巷道耙裝時,若司機看不到工作面情況,應派專人站在安全地點指揮。

        13、在耙裝過程中,司機應時刻注意機器各部的運轉情況,當發現電氣或機械部件溫度超限、運轉聲音異常或有強烈震動時,應立即停車,進行檢查和處理。

        14、耙裝完畢或接到停機信號時,司機應立即松開離合器把手,使耙斗停止運行。

        15、正常停機,應將耙斗拉出工作面一定距離,打開離合器,按動停止按鈕,切斷扒裝機電源。

        16、扒裝機固定采用四個卡軌器固定在軌道上,后撐腿輔助支撐,并嚴格執行。

        17、扒裝機移動前,應先清理扒裝機周圍的巖石,鋪好軌道,將扒裝機簸箕口抬起用勾鼻掛住,兩側小門向內關閉;移動時必須有可靠的防止扒裝機歪倒的安全措施

        18、在斜巷中移動扒裝機用小絞車牽引移動時,要有信號裝置,并指定專人發信號。扒裝機移到預定位置后,應將機器固定好。

        19、耙裝工作結束后,應將耙斗開到扒裝機前,操縱手把放在松閘的位置,關閉扒裝機,切斷電源,鎖好開關,卸下操作手把。

        七、絞車司機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絞車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

        2、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3、必須熟悉所用絞車的結構、性能、原理、主要技術參數、完好標準和《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規定,能進行一般性檢查、維修、潤滑保養及故障處理,按照本規程要求進行操作。

        4、絞車房內應掛有司機崗位責任制和絞車管理牌板。

        5、必須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規定。

        6、嚴禁超載、超掛、蹬鉤、扒車。

        7、正常停車后(指較長時間停止運行),應閘死滾筒;需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源。

        8、必須穿工作服,扎緊袖口,精力集中,嚴格按信號指令操作,不得擅自離崗。

        9、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0、檢查鋼絲繩;要求無彎折、硬傷、打結、嚴重銹蝕,斷絲不超限,在滾筒上繩端固定要牢固, 不準剁股穿繩,在滾筒上的排列應整齊,無嚴重咬繩、爬繩現象。纏繞繩長不得超過絞車規定允許容繩量, 繩徑符合要求。松繩至終點, 滾筒上余繩不得少一起3圈。保險繩應與主繩直徑相同,并連接牢固。繩端連結裝置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有可靠的護繩板。

        11、試空車:松開離合閘,壓緊制動閘,啟動絞車空轉,應無異常響聲和震動、無甩油現象。

        12、通過以上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向上級匯報,處理好后方可開車。

        13、聽到清晰、準確的信號后,首先應打開紅燈示警,然后閘緊制動閘,松開離合閘,按信號指令方向啟動絞車空轉。緩緩壓緊離合閘把,同時緩緩松開制動閘把,達到正常運行速度。

        14、下放礦車時,應與把鉤工配合好,隨推車隨放繩,禁止留有余繩,以免車過變坡點時突然加速繃斷鋼絲繩。

        15、禁止兩個閘把同時壓緊,以防燒壞電機。

        16、啟動困難時應查明原因,不準強行啟動。

        17、絞車運行中,應集中精力,注意觀察,手不離閘把,收到不明信號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

        18、注意絞車各部運行情況,發現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停車,采取措施,待處理好后方可運行:

        (1)有異常響聲、異味、異狀。

        (2)鋼絲繩有異常跳動,負載增大或突然松弛。

        (3)穩固支柱有松動現象。

        (4)有嚴重咬繩、爬繩現象。

        (5)電機有異常。

        (6)突然斷電或有其他險情時。

        19、應根據提放煤、矸、設備、材料等載荷不同和斜巷的變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嚴禁不帶電放飛車。

        20、接近停車位置時,應先慢慢閘緊制動閘,同時逐漸松開離合閘,使絞車減速。聽到停車信號后,閘緊制動閘,松開離合閘,停車停電。

        21、上提礦車時,車過變坡點后應停車準確,嚴禁過卷或停車不到位。

        八、把鉤信號工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本規程適用于運輸把鉤信號作業人員。

        2、把鉤信號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獲得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持證上崗。

        3、把鉤信號工必須掌握所在工作地點的提升運輸線路及巷道技術參數,懂得所使用車輛、擋車設施、信號設施的結構、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車組列、聯接裝置的選擇。

        4、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制度。

        5、執行作業地點技術特征牌板中對物料運送的要求。

        6、擋車設施必須處于常閉狀態,在上部平車場嚴禁有余繩開車。

        7、 嚴禁用代用品代替聯接裝置。

        8、執行崗位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9、嚴禁用礦車運送人員,嚴禁扒、蹬、跳車。

        10、嚴禁他人代替摘掛鉤或發送信號。

        11、提升時嚴禁非把鉤信號工進入車場,已進入提升區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帶。

        12、嚴禁用空鉤頭拖拉鋼軌等物料。

        13、下山掘進,上提車輛正常使用尾繩。

        14、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擋車設施、連接裝置、提升鋼絲繩25米以內質量、信號設施、道岔及其他設備設施是否完好齊全、靈敏可靠或符合標準,若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

        15、詳細檢查崗位范圍內有無影響安全提升的隱患,有無其他工作人員在提升區段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提升。

        16、認真檢查車輛裝載和組列情況,必須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7、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必須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18、操作順序

        運行前,聯環→掛鉤頭→掛保險繩→發開車信號。

        停車后,摘保險繩→摘鉤頭→摘環

        19、車輛停穩掩牢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就摘掛鉤。

        20、每次掛鉤完畢后,必須首先對列車組列、裝載聯接裝置、保險繩進行詳細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發開車信號,開車后要目送車輛運行,并正常使用擋車設施,發現異常及時發緊急停車信號。

        21、運送超長、超寬、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進入斜坡時,必須停車檢查連接固定情況,確認無誤后,方準提升。

        22、操作時站立的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摘掛鉤。

        ①嚴禁站在道心,嚴禁頭部和身體伸入兩車之間進行操作。

        ②必須站立在軌道外側進行摘掛鉤,距外側鋼軌200毫米左右。

        ③在單道操作時,一般應在人行道側。

        ④摘掛完畢需越過串車時,嚴禁從兩車輛之間越過。

        (2)發送信號

        ①應站立在信號硐室內或安全地點,手按信號發送器,目視車輛,提升過程中,應進入信號硐室。

        ②“一響”為正常停車信號,“二響”為上提信號;“三響”為下松信號,并規定好其他聯系信號且不得與之重復。

        23、專用車輛掛不上時,應倒出車輛,重新裝載留出聯接空間。

        24、提升物料前,發現牽引車數及重量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不符合要求的嚴禁提升。

        25、若發現提升異常時,應及時發停車信號,趕赴現場詳細檢查,待事故處理完畢,方可恢復提升。

        九、機電維修工必須執行下列規定:

        1、機電維修工必須持證上崗。

        2、必須熟悉《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電氣防爆標準等有關規定。

        3、必須熟悉采掘設備和電氣設備性能、結構和原理,具有熟悉的維修保養以及故障處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礎知識。熟悉維修范圍內的供電系統、設備分布、設備性能及電纜與設備的運行狀況。

        4、必須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和瓦斯濃度。并熟悉出現事故時的停電順序和人員撤離路線。

        5、必須掌握現場電氣事故處理和觸電事故搶救的知識。

        6、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種崗位責任制,堅守工作崗位,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章制度。

        7、必須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及便攜式瓦斯監測儀,并保持電工工具絕緣可靠。

        8、在檢修、運輸和移動機械設備前,要注意觀察工作地點周圍環境和頂板支護情況,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嚴禁空頂作業。

        9、排除有威脅人身安全的機械故障或按規定需要監護的工作時,不得少于兩人。

        10、所有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不論電壓高低,在檢修檢查或搬移前,必須首先切斷設備的電源,嚴禁帶電作業、帶電搬運和約時送電。

        11、只有在瓦斯濃度低于0.8%的風流中,方可按停電順序停電打開電氣設備的門(或蓋),經目視檢查正常后,再用與電源電壓相符的驗電筆對各可能帶電或漏電部分進行驗電,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對地放電操作。

        12、電氣設備停電檢修時,必須將開關閉鎖,掛上“有人工作、禁止送電”的警示牌,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派專人看管好停電的開關,以防他人送電。

        13、當要對低壓電氣設備中接近電源的部分進行操作檢查時,應斷開上一級的開關,并對本臺電氣設備電源部分進行驗電,確任無電后方可進行操作。

        14、電氣設備停電后,開始工作前,必須用與供電電壓相符的測電筆進行測試,確認無電壓后進行放電,放電完畢后開始工作。

        15、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噴出危險的巷道內打開設備蓋檢查時,必須切斷設備前級電源開關后再進行檢查。

        16、掘進迎頭開關的停送電,必須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制度,不準他人送電。

        17、一臺總開關向多臺設備和多地點供電時,停電檢修完畢,需要送電時,必須與所供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人員聯系好,確認所供范圍內,無其他人員工作時,方準送電。

        18、檢修中或檢修完成后需要試車時,應保證設備上無人工作,先進行點動試車,確認安全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試車或投入正常運行。

        19、在使用普通型儀表進行測量時,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⑴測試儀表由專人攜帶和保管。

        ⑵測量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⑶測試地點瓦斯濃度必須在0.8%以下。

        ⑷測試設備和電纜的絕緣電阻后,必須將導體放電。

        20、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對維護地區內機電設備的運行狀況、纜線吊掛及各種保護裝置和設施等進行巡檢。

        21、安裝與拆卸設備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⑴設備的安裝與電纜敷設應在頂板無淋水和底板無積水的地方,不應防礙人員通行,距軌道和鋼絲繩應有足夠的距離,并符合規程規定。

        ⑵用人力敷設電纜時,應將電纜順直,在巷道拐彎處不能過緊,人員應在電纜外側搬運。

        ⑶工作面與順槽拐角處的電纜要吊掛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區吊掛電纜,。工作面的電纜及開關的更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⑷搬運電氣設備時,要綁扎牢固,禁止越寬超高。要聽從負責人指揮,防止碰人和損壞設備。

        22、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主爆性能,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每天檢查一次設備外部。檢查防爆面時不得損傷或沾污防爆面,檢修完畢后必須涂上防銹油,以防止防爆面銹蝕。

        23、拆裝機器應使用合格的工具或專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鉗工的要求進行,不得硬拆硬裝以保證機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24、電氣設備拆開后,應把所拆的零件和線頭記清號碼,以免裝配時混亂和因接線錯誤而發生事故。

        25、在檢修開關時,不準任意改動原設備上的端子位序和標記,所更換的保護組件必須是經礦測試組測試過的。在檢修有電氣聯鎖的開關時,必須切斷被聯鎖開關中的隔離開關,實行機械閉鎖。裝蓋前必須檢查防爆腔內有無遺留的線頭、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26、掘進迎頭的電纜、照明信號線、管路應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懸掛整齊。使用中的電纜不準有雞爪子 、羊尾巴、明接頭。加強對采掘設備用移動電纜的防護和檢查,避免受到擠壓、撞擊和炮崩,發現損傷后,應及時處理。

        27、各種機電保護和機械保護裝置必須定期檢查維修,按《煤礦安全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進行調整、整定,不準擅自甩掉不用。

        28、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的維護與檢修應遵守以下規定:

        ⑴不準任意調整電氣保護裝置的整定值。

        ⑵每班開始作業前,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甩掉漏電保護或綜合保護運行。

        29、局部通風機、瓦斯自動檢測報警斷電裝置與電源必須實行聯鎖。嚴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風機運轉。局部通風機及其供電系統需要停電時,必須經通風管理人員批準,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停電。在恢復送電前,必須經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濃度后(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地點附近10米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送電,開動局部通風機。

        30、發生電氣設備和電纜著火時,必須及時切斷就近電源,使用電氣滅火器材(如滅火器和砂子)滅火,不準用水滅火,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31、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或使觸電者迅速脫離帶電體,然后就地進行人工呼吸,同時向調度室匯報。觸電者未完全恢復,醫生未到達之前不得中斷搶救。

        32、現場交接班,將本班維修情況、事故處理情況、遺留的問題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對本班未處理完的事故和停電的開關,要重點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離崗。

        第九節 過老空及水體的安全技術措施

        1、查明老空位置,離老空20米開始對老空探查,用探水鉆打眼探放,查明老空內的水、火、瓦斯等。

        2、探明老空內有水時,必須立即撤出人員,進行排水處理。

        3、探明老空內有瓦斯涌出,必須立即撤出人員進行排放瓦斯。

        4、探明老空內有火源,立即把探孔堵死,撤出人員,組織引水滅火。

        5、探明老空內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6、穿過老空時,應先將老空下面充填嚴實,老巷上空頂應處理好。

        7、過老巷時應用手鎬掘進,不能采用放炮作業,減少對頂板的震動。

        8、當老巷在工作面上方時,要用大于老巷寬度的長木托住頂板,再在長木下架設支架。

        9、當老巷在工作面下方時,應把老巷填實后用長底梁,支柱就打在底梁上。

        10、過老巷時,應選擇經驗豐富,技術性強的人員去施工,要求速度要快,減少頂板壓力。

        11、邊掘邊支護,減少空頂時間和空頂面積。

        12、探水前加固鉆孔附近的支架,背好頂幫,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13、探水前應清理好巷道內的浮煤(巖),挖好排水溝。

        14、在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時,應由測量員和負責探水人員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鉆孔方位、角度、鉆孔數目以及鉆進深度。

        15、鉆進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水量、水壓突然增大時,立即停止鉆進,但不得撥出鉆桿,待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做好放水準備工作后,再進行放水工作。

        16、鉆孔內水壓過大時,應采用反壓和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必要時還應在巖石堅固地點砌筑防水墻,然后才可打開鉆孔放水。

        17、鉆孔放水時,要根據礦井排水能力,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做好記錄,遇到水量突然變化時,立即報告礦長進行處理。

        18、嚴禁采用放炮方法進行放水。

        19、在排放積水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情況。

        20、加強通風。

        第十節 掘穿煤層、斷層時的安全技術措施

        1、掘穿煤層時,瓦斯檢查員必須隨時巡回檢查瓦斯,如果發現有異常現象,瓦斯“忽高、忽低”必須立即停止掘進,撤出人員,待正常后,方可安排作業。

        2、過斷層,破碎帶時,班長加強迎頭支護,加固加牢,打緊木楔,嚴格“敲幫問頂”制度,嚴禁“空頂作業”,探制頂板,加強通風瓦斯監測管理,發現異常,斷電撤人,清控好排水溝水倉,滿足排水需要,堅持探放水措施,加強現場管理。

        3、在斷層帶,必須增加錨桿數量和錨噴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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