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灣煤礦采煤技術操作規程
一、總則部分
第1條 采煤是礦井系統工程中的主要工藝,它包括落煤、裝煤、運煤、支護、移設、回拄
放頂和巷道維修七個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內進行工作的各工種都必須執行本規程。
第2條 在采煤工作面進行操作和指揮生產的人員都必須學習和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國有重點煤礦、地主國芝營煤礦、鄉鎮煤礦《生產礦井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關規定、本工作面的作業規程及所屬工種的操作規程,并經考試合格,持有合格證方能上崗操作,否則不準進行上述工作。
第3條 經考試合格的新工人或臨時參加采煤工作的人員都必須在有經驗的老工人指導下操作,經過一定時間的實踐,方準獨立操作。
第4條 各工種的操作人員必須參加班前會,了解工作情況和接受任務;下井前必須穿戴齊全勞動保護服裝和用品,進入工作面必須攜帶齊全必用的工具、材料、備品、配件等;到達工作面或工作崗位后必須認真檢查作業范圍內的環境、頂底板、煤幫、采空區、瓦斯、支護及其它設施的情況,按規定交接班,妥善處理好不安全隱患和存在問題。
第5條 各工種的操作人員都按照作業規程和工程規格質量要求進行操作。要嚴格執行操作順序,不許擅自改變。還必須學習所兼工種的安全技術規定和操作知識,并經過合格全才能時行兼職工作的操作。否則 ,任何人都無權指揮不合格的人員進行操作。
第7條 操作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操作對象及環境的變化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妥善處理。
第8條 操作中要遵守下列規定:
1、采煤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進,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
2、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電動機或其開關地點附近20米以內內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3、采煤工作面內,在體積大于0.5%立方米的空間,局部瓦斯濃度達2%時,附近20米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9條 采煤工作面遇下列異常情況必須停止工作,人員撤到安全地點并向上級匯報,經處理確認安全后,方準恢復工作。
1、工作面頂板顯著來壓,造成支護大量折損及嚴重片幫冒頂;
2、風量驟變,風向改變;
3、空氣驟然變熱或變冷;
4、有害氣體起限,有異味;
5、空氣濕度和霧氣驟然增加,煤幫、頂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第10條 本工種工作與相鄰崗位的操作人員有關時,必須事先主動聯系,經確認不影響他安全時,方可作業。
第11條 非所屬操作項目的工種人員,一律不許擅自開動、移設該 種操作范圍的設備、設施、管線、支護等。
第12條 工作面、順槽輸關機開停信號的使用一律執行誰停誰開的原則。若輸關機長時間停開應在詳細檢查和確認安全后,方可發出開輸送機信號。
第13條 工人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第14條 本規程是以長壁采煤工作面各工種的操作方法為主編制的。列入本規程的操作方法地基本的、普遍采用的方法。由于各個煤礦具體條件和情況不同,本規程不可能包括一切工種和各種特殊情況的操作規程,各單位還應制訂適保合自己具體條件的操作規程實施細則。經總公司批準后執行,但不能違反本規程。
第15條 本規程由生產副局、礦長負責貫徹執行。
二、回采工藝、工作職責、工作標準
(一)帶班礦領導
1、工作職責
(1)按時參加進班會,會前了解井下現場情況,強調安全生產注意事項。
(2)做到與職工同上、同下。
(3)井下安全生產的關鍵地段,做到現場指揮。
(4)做好跟班三匯報工作。
(5)負責協調井下安全生產工作,遇到問題及時組織人員處理,并及時向隊、礦調度匯報。
2、工作標準
(1)提前10分鐘進入會議室,了解井下安全生產情況。
(2)與職工同上、同下。
(3)現場指揮安全生產關鍵地段。
(4)按時做好接班、交班、班中三匯報工作。
(5)按照規定、程序處理井下安全生產所遇到的問題。
(二)采煤班長
1、工作職責
(1)按時召開進班會,簡單總結上班不足,提醒下班注意。
(2)接班檢查上班問題,做好記錄,并給職工做好分工。
(3)組織好放炮警戒、驗炮,及撤警戒工作。
(4)發現影響安全生產的問題,及時向帶班礦領導匯報,并組織人員處理。
(5)協助工程質量驗收員抓好質量工作。
(6)接受隊里安排的其它工作。
2、工作標準
(1)提前10分鐘進入會議室。
(2)入井時,必須安排一名副班長走在職工前面,提前進入工作面查隱患,并分好工。
(3)按照規程要求,完成爆破作業。
(3)在組織好生產的同時,及時處理工作面的隱患。
(三)工程質量驗收員
1、工作職責
(1)負責給職工計分,并按時出報表。
(2) 負責當班質量驗收,并落實隱患整改。
(3)負責與下班的生產、質量交班工作。
(4)負責當班班評估及礦壓觀測工作。
(5)按時完成隊里交待的其它工作。
2、工作標準
(1)當天驗收報表,升井后必須做好,在下次進班會前,向職工公布,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對接班及班中隱患,落實整改,交班時不出現扯皮現象。
(3)當班的班評估及礦壓觀測與報表一同上交。
(4)對隊里交待的其它工作完成情況做好記錄。
(四)打眼工
1、工作職責
(1)負責本班的打眼、裝藥、封泥工作。
(2)負責爆破警戒工作。
2、工作標準
(1)打眼間距應不小于作業規程規定,裝藥嚴格按微差爆破要求裝,封泥必須封滿。
(2)嚴格按照班組長要求警戒。
(五)采煤工
1、工作職責
(1)負責當茬的隱患處理及工程質量。
(2)負責完成當茬的工作任務。
(3)負責完成班長安排的其它工作。
2、工作標準
(1)及時處理當茬存在的隱患及工程質量問題。
(2)提前或按時完成當茬的工作任務。
(3)按要求完成班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爆破工
1、工作職責
(1)負責當班做起動藥包工作。
(2)負責當班爆破連線工作。
(3)負責炮后驗收及瞎炮處理工作。
2、工作標準及考核按照采煤隊有關要求執行。
(七)設備司機
1、工作職責
(1)根據需要負責設備的開停。
(2)負責設備前后10m的文明施工。
2、工作標準
(1)堅守工作崗位,離開工作面崗位不能超過20m。
(2)設備前后10m范圍,物料碼放整齊,管線吊掛整齊,不能有積水、雜物、矸塊。
(八)瓦斯檢查員
1、工作職責
(1)負責執行一炮三檢工作。
2、工作標準
(1)確保工作面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作業地點20m范圍內瓦斯濃度不超過1%。
四、操作規程
一)打眼工
(一)裝備與檢查工作
1、使用前檢查電煤鉆外殼有無裂紋式破裂,螺絲、縲帽是否松動,插銷是否完整。
2、電纜接頭要嚴密結實,如有“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或斷相不準使用。
3、檢查綜合保護設備是否靈活可靠,如失靈應停止使用。
4、拿電鉆時,務必抓提手把或用繩拴好背在肩上,嚴禁用電纜直接拖拽電鉆。
5、檢查開關是否靈活好用。
6、準備好已打磨鋒利的鉆頭。
7、檢查支柱和頂板情況,要敲幫問頂。如有冒頂危險時要及時處理。
8、檢查旋轉方向是否倒轉,聲音是否正常。
9、打眼時禁止帶帆布手套和線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須綁扎好,系好鈕扣,以免被鉆桿咬住。
10、電纜必須懸掛好,特別是橫過輸送機時,要懸吊妥善,以防溜子開動時拉斷。
(二)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項
1、打眼時應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執行。如有特別變化,應經現場班長同意方可改變。
2、用鎬點眼定位,啟動電鉆用力要適當,電鉆開動后要注意鉆桿的進度,每隔一定時間,要把鉆桿往外拉一拉,以便排除煤粉。
3、打眼時用力要均勻,不準強推硬壓。
4、打眼時應時刻注意溜子的上方,以防被溜子拉下大塊煤、矸和其它物料碰傷,在薄煤層橫跨溜子打眼時應停溜子,機采工作面打眼時應預防牽引鏈彈人。
5、禁止在老炮眼內重新打眼。
6、電鉆在運轉中,若發現啟動困難或有其他故障時,應停止打眼,進行檢查,以免燒壞電機。
7、由于操作不當或碰到較硬的巖石等原因,致使電鉆發熱時,應把電鉆放在干燥、通風處,待溫度降低后再使用。
8、要隨時注意電機減速箱、風扇的運轉情況。如外殼溫度過高時,應停止使用。
9、電煤鉆必須用四芯電纜,接地必須完好,并按規定使用,以保證工作安全。
10、電鉆不用時,應把鉆桿拔出,盤好電纜,放要頂板完好或指定地點,防止損壞。
11、工作完畢后,應先切斷電源。
12、為操作安全,要愛護電鉆。各部件如有損壞,要及時更換。
(三)其它
1、電鉆出現故障,打眼工不能處理時,應及時找機電維修工進行檢修。
2、機電維修工,應經常主動地和打眼工配合,使電鉆處于正常狀態。
二)攉煤工
1、攉煤前必須首先觀察工作地點的支架、煤壁、頂板、老空懸頂等情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先處理后才能進行攉煤工作。
2、攉煤工必須在支架保護下工作,嚴禁空頂作業。在溜子前面攉煤時,要嚴格檢查頂梁、臨時柱是否架設齊全、扁銷子是否牢固可靠,并認真處理傘檐和松動的煤壁,然后才能工作。
3、攉煤時,遇有瞎炮丟炮時,必須通知放炮員幫助處理,嚴禁手拉、鎬刨或用锨挖,待按規定處理好后,才能工作。
4、攉煤中如有發現浮煤中有丟失的炸藥、雷管應用木質物找出,交給放炮員處理。
5、攉煤中要锨到哪里,眼到哪里,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還要注意別人的安全。
6、攉煤時,不要把矸石攉到溜子里,放炮崩到溜子里的大塊矸石要揀出來攉到老空里去。如溜子里發現柱子、頂梁、扁銷子等物,要揀出來。揀出支柱或其它物料時要抓拾其后頭,必要時要先停溜子后揀料。
7、在留底煤的工作面攉煤,若支柱穿鞋時露出柱鞋后就不許再攉,以免倒柱傷人。如發現柱子失腳要立即處理好再工作。
8、工作面上的浮煤必須清理干凈,嚴禁丟失。
9、攉煤過程中要時刻注意溜子內是否有其它物料,以防頂傷人員或頂倒支柱。溜子停止運轉時不許往溜子內攉煤,溜子內不許站人和行走。
10、禁止向溜子內攉入其它物料。
11、收工時要將工具收拾好,交回工具房,不許亂扔亂放。
三)掛梁、支柱工
(一)一般規定
1、所有支柱工必須了解所用支柱的特性、基本結構和使用方法。
2、掛梁支柱工必須熟悉工作面規程的有關規定。如柱距、排距、支柱迎山角、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密度、支柱支設要求等。
3、要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遇有煤巖松動,隨時摘掉,敲幫問頂時要按下列規定執行。
(1)敲幫要用鎬和長釬,煤壁留有傘檐時要立即摘掉;
(2)問頂時要站在斜上方安全地點,一手拿鎬,一手托頂,先輕敲頂板,未問明時,再重敲。摘掉懸巖時,要對上下人員先打好招呼,清理好退路,用鎬自上而下,由外向內摘除。
4、支柱不準打在浮煤或浮矸上。
5、如遇頂板破碎或片幫嚴重地點,必須提前掛梁或用板棚支護,并用彩笆背好頂。
6、支柱時必須在頂梁或板棚保護下進行操作。
7、支柱時應將柱爪完全扣在頂梁上,如是頂梁偏斜卡不牢固時,應將頂梁墊平或重挑,但不得單挑頂梁。
8、遇有特殊情況,如斷層、褶曲、底板不平或松軟,其支架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合理支設。
9、支柱時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員的安全,正規支柱未打上之前不準回掉臨時支柱。
10、支柱的柱腳,必須放在實底或柱窩、柱鞋中間,并支設牢固。活柱最小伸出量應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11、支柱時要拉線支直,不準使用折損、彎曲、零部件不全、失效、漏液及未經試壓合格的支柱。
12、采高超過1.3米、傾角大于15度時,第一排和第二排支柱要用繩子拴好,防止倒柱傷人。
13、支柱掛梁時要兩人一對協同操作。有失效的支柱要及時更換,放炮打倒的支柱要及時支好。
14、打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要及時,并注意觀察頂板和煤壁情況,支臨時支柱和貼幫支柱應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15、支柱時要保護好各種管線。
(二)單體液壓支柱
1、支柱要兩人配合作業,一人將支柱對號入座,支在實底(或鐵木鞋)上,并抓好支柱手把,板動注液槍手把升柱。注液槍插入閥嘴前,應先用注液槍沖洗閥嘴,內注式支柱插上搖柄上下搖動,將支柱升起。另一人要查看頂板,扶好頂梁和水平銷以防從頂梁缺口掉下砸人。柱子升緊前,要把頂梁調正,使之垂直煤壁,并剎好頂。
2、支柱時,應將三用閥嘴朝向老空或工作面下部,內柱式支柱將卸載手把朝向煤壁,禁止朝向老塘。
3、注液槍用完后應掛在支柱手把上。禁止將注液槍拋在底板上,禁止用注液槍砸三用閥。要防止注液槍的高壓管纏繞打結被煤矸埋住。
4、禁止使用漏液或失效的支柱,禁止用不正當的方式處理漏液的三用閥。
5、支柱工用手抓支柱手把時,應使掌心向上,防止升柱過程中頂板掉落小塊矸石砸傷手臂。
6、支柱必須達到規定的初撐力。
(三)掛梁工
1、放炮后要及時撅頂、掛梁控制頂板。
2、掛梁必須兩人操作,一人遞料、插圓銷或扁銷,另一人在面前掛梁剎頂,要將扁銷鉤子掛在頂梁孔上。
3、必須根據作業規程的規定和頂板條件確定掛梁、順序及密度。
4、掛梁工應站在柱子控檔內向上遞梁、插銷、剎頂、緊扁銷子。當采高大于2米,在柱子控檔遞梁有困難,需要站在煤幫處浮煤上掛梁時,應特別注意頂板,并在已掛好的頂梁掩護下掛梁、剎頂,掛梁后及時按規定支臨時柱子。如果發現頂板破碎、壓力大,待處理好頂板后再做其它工作。
5、采用預掛頂梁維護頂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時掛頂梁控制頂板,并按規定支好臨時柱子。
6、頂梁上方的剎頂塑笆或架棚間小料必須搭接,并背嚴、背實。
7、扁銷子必須水平插入頂梁牙口內,不允許垂直插入扁銷。在正常情況下的插入方向是小頭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鞋或其它物品代替扁銷子,并嚴禁使用缺圓銷耳子或有裂痕的頂梁。
(四)工作面特殊支架
1、木垛要支設在實底上。不準支在浮煤、浮矸上,上部與頂接實。材料規格符合作業規程規定。
2、木垛支設要符合三個面(三個面成平面)一條線(各層接觸點必須在一條線上)的要求,其迎山角要與支柱相同。
3、木垛四角必須用楔子加緊,接頂處不準加楔子。木垛應垂直工作面,并留有符合規定的人行道。
4、木垛材料要一致,木垛靠工作面側要打齊。
5、木垛同層不得墊重墩重楔。回木垛時,要打好新木垛后再回舊木垛,不準先回后支。
6、上、下兩巷超前支護方式,要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7、上、下出口的超前檔處要不少于4根長鋼梁或雙楔梁。
8、充填帶寬度,要按作業規程執行。
9、充填帶必須用規定的材料打壘,矸石墻厚度要符合規定,并嚴密接頂,充填帶內必須用規定的材料充填,不準用浮煤或老料做充填物。
10、充填帶前的支架不得缺柱,充填人員必須在支架保護下工作。
11、用矸石壘充填帶需從老塘內取石時,必須用長把工具鉤取,不準人員進入老塘取石。
12、打密集、對柱、斜撐柱及叢柱時,其數量、規格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13、打密集時先清浮煤、浮矸,密集柱子要留有回柱穿繩空隙。
14、戧柱要卡在放頂線一排或放頂線第二排的頂梁牙口上;無頂梁時,支在另一排的柱頂上。如戧柱柱頂有空隙,可用木楔加緊。
四)回柱工
(一)一般規定
1、回柱時必須按照作業規程規定的方法回柱。
2、回柱前要檢查周圍頂板、支架是否完好,把各種不安全因素處理好后,再開始回柱。
3、工作面有斷梁、缺柱時,必須將斷梁、缺柱補齊后方可回柱。
4、回柱要兩人配合。一人回柱,一人照明觀察頂板,回柱時必須在支架完好的安全地點進行工作,要清理好后退路,打好護身柱,并告知在附近工作的其他人員。
5、回柱順序一般自下而上,由里向外的方式回柱(特殊情況應在規程或措施內規定)。當頂板來壓或遇到其它險情時要停止回柱,待處理安全后再回柱。
6、回柱前要詳細觀察頂板的滑紋變化情況,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回柱方法。
7、工作面上、下兩巷放頂線處、斷層處及有復合頂板或大面積懸頂和頂板壓力過大時,不得人工回柱,應用絞車遠距離回柱或用其它安全方式回柱。
8、回出的支柱必須實行全承載、無空載支柱。
(三)用回柱器回柱
1、使用回柱器回柱最少2人,1人操作回柱器,1人觀察頂板,回柱器的尾鏈要拴在牢固的支柱上,大鏈要調順,不得擰結,以免將大鏈拉斷。
2、使用回柱器回柱,如果遇到死柱子,應用掏底或松頂的方法回柱。
(四)回單體液壓支柱
1、單體液壓支柱卸載時,必須使用卸載手把或專用工具。卸載時必須由小到大逐步卸載,待頂板穩定,支柱脫離頂梁后,方可快速卸載。
2、單體液壓支柱不準用絞車回撤。如出現死柱子,可用掏底和松頂的方法回出,嚴禁放炮處理。
3、回出的單體液壓支柱要補升到放頂線頂板上,實行全承載,并留出人行道。
4、回柱過程中,對支柱要輕搬輕放,嚴禁亂拋、碰砸,以免損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