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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集二礦炸藥庫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作者:佚名 2011-10-11 22:57 來源:本站原創

      新集二礦炸藥庫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目錄

       

      第一章: 概況………………………………………………………………………………2

      第一節:基本情況……………………………………………………………………………2

      第二節:炸藥庫重大危險源情況……………………………………………………………2

      第三節:井下爆炸材料庫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2

      第二章:   應急救援組織……………………………………………………………………3

      第一節:  應急救援組織……………………………………………………………………3

      第二節:應急救援組織的各成員職責………………………………………………………3

      第三節:事故報告……………………………………………………………………………4

      第三章: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5

      第四章:應急設備與設施………………………………………………………………6

      第五章  防止炸藥雷管爆炸的預防措施……………………………………………………7

      第六章:全礦停電事故的主要應急措施……………………………………………………7

      第七章:炸藥、雷管爆炸事故處理要點……………………………………………………8

      第八章:主要應急措施………………………………………………………………………9

      第九章:礦工的自救互救……………………………………………………………………10

      第一節: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10

      第二節:礦工自救和互救……………………………………………………………………11

      第三節:避災路線……………………………………………………………………………11

      第十章:應急培訓與演練……………………………………………………………………13

       

       

       

       

       

      新集二礦炸藥庫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為確保公司范圍內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重大災害危險或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及時組織和調動各方面力量,迅速、準確、高效地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和防止災情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后的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搶險救災的應變能力,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一章:概況

       

      第一節:基本情況

       

      新集二礦地處鳳臺縣城西約12km處,行政區劃屬淮南市毛集實驗區。井田東與八里塘井田接壤,西與新集一礦礦井毗鄰,東西走向長6km,南北傾向寬5km,井田面積30km2。礦井采用立井開拓、中央并列式通風方式、綜合機械化采煤方法。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為34.18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為5.26 m3/t,為高瓦斯礦井,其中-550m以下6-1煤、8煤按突出煤層管理。礦井各煤層煤塵均具有爆炸性,煤塵爆炸指數為:29.96%~39.86%;煤層自燃發火期為3~6個月。礦井核定生產能力310萬噸/年。

       

      第二節:礦井重大危險源情況

       

      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號文件及安徽省煤礦安全監察局皖煤安監監一函字[2004]41號文件精神,通過在礦井范圍內的重大危險源全面普查工作。新集二礦-550爆炸材料庫依據淮南市公安局審核批準:(1)雷管3萬發(0.024t/1000發),起爆器材最大儲存量0.72噸;(2)工業炸藥最大儲存量2.8 t。生產場所民用爆破器材的起爆器材雷管臨界量為0.1 t、工業炸藥臨界量為5 t。新集二礦炸藥庫內儲存雷管數0.72 t超過其對應臨界量0.1 t,因此新集二礦炸藥庫屬重大危險源。

       

      第三節:井下爆炸材料庫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

       

      1、公司每季度對礦井下爆炸材料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礦每月檢查一次。

      2、爆炸材料庫必須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爆炸材料的領退、運輸、雷管編號、銷毀及丟失處理等必須嚴格執行有關管理制度

      3、爆炸材料庫炸藥和雷管的最大儲存量不得超過有關規定,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儲存。

      4、接觸爆炸材料的人員不得穿化纖衣服,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爆炸材料庫。

      5、爆炸材料庫必須按規定配齊滅火器、砂箱、水管等消防器材。

       

      第二章:應急救援組織

       

      第一節: 應急救援組織

       

      礦成立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總指揮: 屈永森

      副總指揮: 馮志江、史學奇

      成員: 孫成友、邑標、蘇蘭平、王建君、李榮忠、王順智、段述勇、劉大華、黃海斌、徐庶澤、付先杰、邵華、汪家華、張新生、孔德山、路建軍、蘇毅、楊建強、王祥、王士俊、孟運波、趙以樂、李井柱、程龍德、程晉江、楊端倫、孔令武、王克勇、岳政

       

      第二節:應急救援組織的各成員職責

       

      1、礦長:負責組織編制《國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礦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補充、修改和更新預案;對突發事故的處理和預案的啟動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礦長在礦總工程師、公司總經理和總工程師、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計劃

      2、礦總工程師:負責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及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協調、配合工作。遇突發事故總指揮因故不在公司時,代理總指揮負責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是礦長處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負責組織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3、安全副礦長:根據救災指揮部確定的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計劃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救工作的各項安全措施實行有效的監督,并對入井人員進行控制。

      4、安全副總工程師:協助礦總工程師處理災變并根據礦總工程師命令,負責指揮某一方面的事故搶救工作。

      5、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礦長命令和“計劃”規定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并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及時調度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6、各分管副總工程師:負責協助副總指揮根據事故情況制定處理事故和營救遇險人員方案,協助副總指揮與各成員單位的聯絡、協調、配合工作,并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搶險工作。

      7、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所規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難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如果與外局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時,應成立礦山救護隊聯合作戰部,由事故所在公司的救護隊長任總指揮,協調各救護隊的戰斗行動。

      8、調度室主任: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協助礦長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并負責搶救電話的敷設,傳達礦長的命令,通知有關人員到調度室待命,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掌握出入井人數。

      9、通風區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調整礦井通風系統,注視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和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

      10、抽排區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抽排系統管理維護,加強鉆探在應急事故中的預測及預注漿等措施手段的執行。

      11、有關公司、隊、班長:負責查對留在本區域工作范圍內的人數,并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撤到安全地點直至地面,將在現場所見到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如實詳細地報告給礦調度室,并隨時接受礦長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

      12、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匯報給礦長、礦總工程師、公司調度室、礦山救護隊、以及礦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傳達礦長命令。同時開放事故信號,按重要人員名單和地址規定的順序通知有關人員到礦調度室報到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工作情況,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

      12、經營辦井口考勤室和機電公司礦燈房負責人:根據入井人員的計算機考勤和領取礦燈號碼查清在井下人數及姓名,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機電公司礦燈房負責人應嚴格控制礦燈房出入口,對沒持有經指定的副礦長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

      13、坑代科長:及時準備好必須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礦長的命令,迅速運送到指定地點。

      14、機電公司經理: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改變主要通風機的工作狀況,并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和安裝機電設備。完成其它有關任務。

      15、運輸區長:負責將遇難人員及時運送上井。保證救災人員和器材及時運到事故地點,滿足救災需要。

      16、總工辦主任: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礦長命令完成測量工作。

      17、醫院院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

      18、經營辦主任: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9、保衛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持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

       

      第三節:事故報告

       

      1、礦調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立即通知指揮部領導和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礦調度室立即作為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主任礦調度室主任兼任,并立刻投入工作,下達指令。

      2、重大危險源發生緊急情況或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礦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自救,以防事故擴大,同時按規定程序立即上報公司調度中心。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傷亡人數、涉及范圍、事故原因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當前事故控制情況等。

      3、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后迅速參加搶險救援工作。對貽誤戰機,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從嚴追究其責任。

      4、應急救援組織的各成員通訊號碼見附表1。

       

      第三章:通告程序和報警系統

       

      新集二礦炸藥庫屬重大危險源,炸藥、雷管在往井下運輸過程及儲存、編號過程中,由于管理和操作不當,都存在發生爆炸的可能性,若發生爆炸事故,爆炸的沖擊波可能會將-450m三道無壓風門嚴重破壞,將風井防爆門沖開,造成風流短路及將-450m動力電纜破壞,造成-450m供電中斷,并可能造成人員傷亡。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及附近人員應立即用電話匯報到調度室,調度室值班人員接到匯報后,應立即按應急救援組織的各成員通訊號碼(見表一)規定的順序通知礦長、總工程師等有關人員→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召請礦山救護隊。礦長接到調度電話匯報后,應立即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

      1、救災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指揮部成立后首先聽取當班值班領導的災情匯報,以及已經下達的命令情況匯報。并派有關礦級領導或科室負責人去主抽風機房、副井、壓風機房督促工作,保證主要通風機、副井提升及壓風機的正常運轉。

      2、通知有關區隊、礦燈房、考勤站準確統計當班井下人數及其姓名,統計已上井人數及姓名,以便對災區人員數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分析。通知有關單位準備救災材料和醫院準備急救傷員。

      3、指定一名副礦長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并通知礦燈房和副井口:沒有入井特別許可證不準發放礦燈,不準下井。

      4、選定井下-450m等候室作為救護基地,指定具有救護知識的領導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同時明確基地指揮只起“上傳下達”作用,不得自行發布命令,以免形成多頭指揮。落實井下救護基地所需的通訊設備、救災器材等。

      5、選定安全崗哨位置及其人員,明確其任務。安全崗哨應設在有害氣體積聚的巷道與新鮮風流交叉的新鮮風流中,站崗隊員的派遣和撤消由井下基地指揮決定。其職責是:

      (1)、阻止未佩帶氧氣呼吸器的人員單獨進入有害氣體積聚的巷道和危險地區。

      (2)、將從有害氣體積聚的巷道中撤出來的人員引入新風區,必要時實施急救。

      (3)、觀測巷道和風流情況,并將有害氣體、煙霧和巷道的變化情況迅速報告救災指揮部。進、出風井口也應設立安全崗哨,阻止非救災人員下井,防止在井口附近出現火源。

      6、命令救護隊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將傷員救到井下救護基地或其他安全地點進行現場急救后,送到地面或直至醫院。得知人員受困在災區時,一方面設法與受阻人員聯系、穩定其情緒,一方面立即報告救災指揮部采取果斷措施組織特別搶救。

      7、救災指揮部根據井下災情報告,責成助手成員,將搶險人員組成二線、三線力量。當搶險人員不足時,應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和兄弟單位請求支援。并及時滿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計完成撤人搶險任務。如果救災過程中出現反復或災情擴大,應投入二線力量,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護搶險人員,盡力避免擴大傷亡。

      8、井下撤出人員和搶救人員完成后,總指揮應投入二線、三線力量,命令救護隊進行偵察工作,掌握災情性質、影響范圍、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同時撤出一線部分人員。救護隊長應具體負責指揮救護隊按救護規程的要求完成偵察任務,提出測定數據、災區示意圖及災區處理建議,供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偵察結束后應安排救護隊在安全地點監視災情變化,具體位置應由井下救護基地負責人提出建議,報總指揮確定。

      9、總指揮組織指揮部成員聽取偵察情況后,應命令礦總工程師組織人員依據《礦井事故應急救援計劃》、結合災情實際,盡快提出處理方案,并將成員明確分工,限定時間完成救災準備工作,并派員檢查核實。總工程師提出的事故處理方案應經過慎重研究。總指揮批準處理方案后,應及時報告公司領導,爭取得到支持。

      10、根據掌握的災情和處理方案的要求,應對救護隊員做好戰前思想動員。一切工作落實無誤后,決定行動時間,到時立即投入戰斗。

      11、總指揮不斷協調平衡力量,確保方案順利進行,當遇災情變化,及時修改救災方案,調整救災力量。

      12、事故處理結束穩定一段時間后,恢復事故破壞的各個生產系統,使之正常運轉,特別是通風系統。由礦長宣布保護措施結束。

      13、當各個生產系統恢復后,即可恢復正常生產秩序,救災指揮部結束工作。

       

      第四章:應急設備與設施

       

      1、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是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緊急工作,除指揮部成員單位外,必要時全礦范圍內所有單位都應當義不容辭地為事故的搶險救援提供人力、物力、交通等方面的便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諉扯皮,否則造成后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2、各單位都應制定應急裝備的保管、使用制度和規定,指定專人負責,定時檢查。嚴禁裝備被隨意挪用,保證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順利實施。救援裝備由公司救護大隊和礦通風部門按規定進行儲備。

      3、應急設備器材要配備齊全,并要定期檢查,保證設備性能完好,各有關單位應急設備清單應配備見表3。

       

      第五章  防止炸藥雷管爆炸的預防措施

       

      1、火工品運送到使用單位時,負責接受人員必須清點驗收,檢查包裝及出廠日期,方可在交接單上簽字,及時裝車運送井下炸藥庫,辦理好交接手續。

      2、驗收的火工品及時裝車運往井下炸藥庫,裝好的火工品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安全地點停留,但不能超過1小時以上,由負責運送炸藥的專人向礦總值班匯報,礦總值班及時安排保衛人員看守。

      3、炸藥裝車堆高不得超過車輛邊緣,炸藥,雷管運送應專車專用,炸藥和雷管必須分別運送井下,禁止一罐運送,如同一罐運送時裝炸藥和雷管的車與車之間由兩個空車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4、裝有爆炸材料的罐籠,罐籠升降速度,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電雷管時,不得超過2m/s;運送其他類爆炸材料時,不得超過4m/s。

      5、火工品運送到井下炸藥庫,負責運送火工品專職人員須認真與保管員辦理好交接驗收手續。

      6、井下接觸炸藥的人員,應穿棉布衣服或抗靜電衣服。

      7、炸藥庫內按規定配齊滅火器砂箱、消防水管,保證安全有效。庫內要采用防爆型照明燈,使用電壓不得超過127伏

      8、井下炸藥庫所存放的炸藥、雷管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量,炸藥、雷管必須分別存放,炸藥每個壁槽存放不能超過280公斤;雷管每個壁槽不得超過3000發。做到明碼標號,先收先發,輕拿輕放,堆放整齊。

      9、電雷管導通工作,必須使用專門生產的防爆型電雷管測試儀 ,設置專門的導通間,導通雷管桌子應鋪上防靜電軟質材料,并設有安全防護裝置。禁止佩帶礦燈操作。

      10、非本庫工作人員禁止出入,因公者須經有關部門領導批準并登記,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入內。

      11、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12、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13、運輸電雷管的車輛必須加蓋、加墊,車廂內以軟質墊物塞緊,防止震動和撞擊。

       

      第六章:全礦停電事故的主要應急措施

       

      若炸藥庫發生爆炸事故,爆炸的沖擊波可能會將-450m回風石門中動力電纜破壞,造成-450m供電中斷,甚至導致全礦停電。

      1、若炸藥庫發生爆炸事故,在導致全礦停電情況下,通知主要通風機房人員打開回風井口防爆門(蓋)實現自然通風。

      2、切斷井下電源,防止復電時將積聚地瓦斯大量排出。

      3、如停電在10min以內,則應通知井下人員就地待命;如停電在30min以內,則應通知井下人員撤至進風巷待命;如停電在30min以上時,應立即通知井下人員盡快從安全出口撤至地面。

      4、制定復電時的安全措施,并排除故障復電。

      5、安排中央水泵房司機測量水倉水位,當水位超過警戒線時,在井下人員已撤離的情況下,可關閉水泵房、變電所的防水門及水倉與配水道之間的閘門。命令水泵司機,只有在淹沒泵座時才能從管子道撤離,否則必須堅守在工作崗位。

      6、召請救護隊待命,以便應付緊急情況的出現。同時召集全礦各單位機電負責人待命,隨時下井處理事故。

       

      第七章:炸藥、雷管爆炸事故處理要點

       

      獲悉井下發生炸藥、雷管爆炸后,礦長(或礦級領導)應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災情,然后判斷災情的發展趨勢,及時果斷地作出決定,下達救災命令。

      1、了解詢問的主要內容:

      (1)、爆炸地點及范圍

      (2)、人員分布及其傷亡情況。

      (3)、通風情況(風量大小、風流方向、風門等通風構筑物損壞情況……)。

      (4)、災區瓦斯情況(瓦斯濃度、煙霧大小、一氧化碳濃度及它們的流向)。

      (5)、是否發生了火災?

      (6)、主要通風機工作情況(是否正常運轉、防爆門是否被吹開?風機房水柱是否有變化?……)。

      2、分析判斷的主要內容

      (1)、根據災區通風情況和風機房水柱計讀值hs變化情況,判斷通風系統破壞程度。hs比正常通風時數值增大時,說明災區內巷道冒頂垮落,通風系統被阻塞。hs比正常通風時數值減小時,說明災區風流短路;也可能是爆炸后引起明火火災,高溫煙氣在上行風流中產生火風壓,使主要通風機風壓降低。

      (2)、是否會產生連續爆炸?若爆炸后產生冒頂,風道被堵塞,風量減少,

      (3)、能否誘發火災?

      (4)、可能的影響范圍。

      3、作出下列決定,并下達相應命令

      (1)、切斷災區動力電源。

      (2)、撤出災區和可能影響區的人員。

      (3)、向公司匯報并召請救護隊。

      (4)、成立搶險救災指揮部,制定救災方案。

      (5)、保證主要通風機和空氣壓縮機正常運轉。

      (6)、保證升降人員的井筒正常提升。

      (7)、清點井下人員,控制入井人員。

      (8)、救護隊按照救災方案布置救護隊搶救遇險人員、偵察災情、撲滅火災、恢復通風系統、防止再次爆炸。

      (9)、命令有關單位準備救災物資,醫院準備搶救傷員。

       

      第八章:主要應急措施

       

      一、炸藥、雷管爆炸事故的處理方法

      1、運輸途中發生炸藥、雷管爆炸事故的處理。

      運輸途中發生炸藥、雷管爆炸事故時,應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救護隊到達后,應指派專人偵察爆炸破壞情況,根據具體情況,制訂恢復生產計劃。

      2、炸藥庫內發生炸藥、雷管爆炸事故的處理。

      炸藥庫內發生炸藥、雷管爆炸,在一般情況下,不會對井下的供電、排水、提升系統造成破壞,只可能造成風流短路,待救護隊到達后,應指派專人偵察炸藥庫爆炸破壞情況及風流短路情況,及時控制風流短路,制訂恢復生產計劃。

      二、炸藥、雷管爆炸事故的處理計劃

      1、迅速撤退人員的措施

      (1)、事故發生后,井下各工作面人員要立即采取自救與互救措施,首先要盡快撤離至-450m、-550m等候室。

      (2)、在礦統一安排,從副井撤離至地面。

      2、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1)、事故發生后,必須首先組織礦山救護隊偵察井下供電、排水、提升系統的情況,檢查通風系統是否發生短路等情況。

      (2)、事故破壞了供電系統時,礦領導以及機電部門要組織多方面的力量進行搶修,供應部門要及時提供所需的材料。

      (3)、事故破壞了通風系統,造成通風系統短路時,礦領導以及通風部門要組織多方面的力量進行搶修,保證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行。

       

      第九章:礦工的自救互救

       

      第一節:  井下避災的基本原則

       

      事故初期,在事故地點機附近的人員應注意以下幾點工作:

      1、及時匯報。

      (1)、災害事故發生后,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應利用電話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事故的性質、發生地點、原因和危害程度向礦調度室匯報。井下其它區域的人員,在發現異常現象后,也應及時匯報。

      (2)、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在搶救事故時間,應隨時向調度室匯報災區狀況和救災工作進展,并對下一步搶救工作的開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2、積極搶救

      根據現場災情和條件,現場人員及時利用現場的設備材料,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全力進行搶險救災工作,嚴禁盲目蠻干和驚慌失措、貽誤消除災害的有利時機。搶險行動要在區班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統一指揮下,嚴禁各行其事。災害嚴重、條件困難或短時難以消除災害時,應盡最大努力將事故控制在最小程度、防止災情擴大。救災時要切實注意自身安全,如果災區條件惡化,危及現場人員安全,有中毒、窒息、爆炸、二次突水等現象,應及時撤離,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撤離

      當災害發展迅猛,無法進行現場搶救,或災區條件急劇惡化,可能危及現場人員安全,以及接到命令要求撤離時,現場人員應有組織的撤出災區。撤離災區時應遵守下列準則:

      (1)、沉著冷靜。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臨危不亂;同時大家要樹立堅定的信心安全撤出災區,并在各環節上做好充分的準備,謹慎妥善行動。

      (2)、認真組織。老工人和黨員干部要發揮帶頭作用,所有人員要統一行動,聽指揮,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各行其是、盲目蠻干。

      (3)、團結護助。所有遇險人員要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和先人后己的風格、互相照顧、同心協力到達安全地點。

      (4)、加強安全保護。撤退前,所有人員要使用好必備的防護用品和器具,行動中不得盲目狂奔亂跑。遇到積水區、冒落區等地段,應探明情況,謹慎行進。                                                                                                                                                                                                              

      (5)、選擇正確的撤退避災路線。撤退前要根據《應急計劃》要求,確定撤退的路線,盡量選安全條件好、距離短的避災路線,切忌圖省事和懷有僥幸心理冒險行動,也不能猶豫不決而殆誤時機。

      4、妥善避難

      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遇險人員應在災區內進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難,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救護人員的救援。

       

      第二節:礦工自救和互救

       

      1、自救時應遵守“滅、護、撤、躲” 四原則:

      (1)、滅:就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

      (2)、護: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可配用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等。

      (3)、撤:當災區現場不具備搶救事故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要以最快的速度,選擇最近的路線撤離災區。

      (4)、躲:如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時,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筑的避難硐室或其它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筑臨時避難硐室。

      2、礦工互救時,必須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則:

      (1)、對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和心跳驟停的傷員,必須先復蘇,后搬運。

      (2)、對出血傷員,先止血,后搬運。

      (3)、對骨折的傷員,先固定,后搬運。

      3、爆炸時的自救和互救。

      (1)、當災害發生時,一定要鎮靜清醒,不要驚惶失措,亂喊亂跑,當聽到或感覺到爆炸聲響和空氣沖擊波時,應立即背朝聲響和氣浪傳來的方向,臉朝下,雙手置于身體的下面,閉上眼睛,迅速臥倒,頭部盡量低,有水溝的地方最好爬在水溝邊上或堅固的障礙物后面。

      (2)、立即屏住呼吸,用濕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溫氣體,避免中毒和燒傷內臟。

      (3)、要迅速按規定佩戴自救器。

      (4)、高溫氣浪機沖擊波過后,應立即辨別方向,以最短的距離進入新鮮風流中,并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到地面。

       

      第三節:避災路線

       

         當發生炸藥、雷管爆炸事故時,作業人員必須迅速佩帶好自救器,按下述路線避災:

      1、8煤區域:

      (1)、W1805抽排巷→西翼9煤軌道上山→西翼9煤下部車場→-550m西軌北石門→-550m西運巷→-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2)、2813工作面

      事故地點回風側→2813風巷→1812收作上山→1812風巷外聯巷→-550m軌道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事故地點進風側→2813機巷→2813提料上山→-650m軌道石門→2#暗斜井→-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2)、1810工作面:

      事故點回風測→1810風巷→1810收作上山→1810集運巷→東翼6煤下部車場→-550軌道石門→-550副井下口→地面;

      事故點進風側→1810機巷→1810集運巷→東翼6煤下部車場→-550軌道石門→-550副井下口→地面。

      (3)、W1805工作面:

      事故點回風測→w1805風巷→西翼8煤皮帶上山聯巷→西翼8煤軌道上山下段→西翼8煤下部車場→-550m西軌北石門→-550m西運巷→-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事故點進風側→W1805機巷→西翼8煤軌道上山下段→西翼8煤下部車場→-550m西軌北石門→-550m西運巷→-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2、11-2煤區域:

      假想事故點→1101出煤上山→11-2西翼集運巷→1109風巷聯巷→-450皮帶石門→-550--450軌道上山→-550西大巷→-550進風石門→-550m副井→地面。

      假想事故點→1101風巷→1101提料上山→1101機巷聯巷→1101出煤上山→11-2西翼集運巷→11-2進風上山→-550進風石門→-550m副井→地面

      3、13煤:

      (1)、1306風巷→ 1306收作眼→ 13-1運輸上山 → -450m皮帶石門→1307收作上山→13-1提料上山→-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 地面。

      (2)、1306輔助風巷→ 1306收作眼→ 13-1運輸上山 → -450m皮帶石門→-1307收作上山→13-1提料上山→-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 地面。

      (3)、1306機巷→ 13-1運輸上山 → -450M皮帶石門 →1307收作上山→13-1提料上山→-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 地面。

      (4)、1306工作面:

      事故點進風側→1306機巷→ 13-1運輸上山 → -450m皮帶石門 →1307收作上山→13-1提料上山→-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 地面;

      事故點回風側→1306風巷→ 1306收作眼→ 13-1運輸上山 → -450m皮帶石門→1307收作上山→13-1提料上山→-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 地面。

      4、6-1煤:

        (1)、1605工作面

      事故地點:進風側→1605機巷→ 東翼6煤軌道下山→ -550m西大巷 → -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口→地面;

      事故地點:回風側→1605風巷→1605收作上山→1603集運巷→-450m副井口→地面;

      (2)1606機巷→東翼6煤皮帶上山→東翼6煤下部車場→-550m東大巷→-550m軌道石門→ -550m副井下口→ 地面。

      5、9煤

      (1)、西翼9煤軌道上山→-550m西軌北石門→-550m西大巷→-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2)、西翼9煤皮帶上山→-550m西軌北石門→-550m西大巷→-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3)、W1805探巷→西翼9煤軌道上山→-550m西軌北石門→-550m西大巷→-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6、-650區域

      事故地點進風側→-650m軌道石門→2#暗斜井→-550m進風石門→-550m副井下口→地面。

       

      第十章:應急培訓與演練

       

      1、礦成立應急搶險隊,有機電保運隊20人、機電管理隊20人、運輸區20人、機電隊20人組成。

      2、應急隊伍的培訓有機電公司負責組織,要求應急搶險隊要熟練掌握電纜的連接、排水管路的對接等應急搶險技術。

      3、調度員由調度室負責組織培訓,要求調度員要熟練掌握接報程序及通報程序。

      4、全礦區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培訓辦組織培訓,要求要掌握發生炸藥雷管爆炸事故后,正確的避災路線及應急預案。

      5、全員的安全培訓有各單位負責進行培訓,培訓辦對培訓結果進行檢查。

      6、礦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習和修訂。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及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的要求,每年將組織以下救災演練:本預案每年演習一次,修訂一次。

       

       

      附:

      1、附表1 應急救援組織的各成員通訊號碼;

      2、附表2 炸藥、雷管爆炸事故應變要點;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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