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峪溝煤業地測處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地質測量管理制度 3
第一節 礦地測部管理制度 3
第二節 測繪成果管理制度 3
第三節 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5
第四節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3
第五節 資料管理制度 13
第六節 工作聯系制度 15
第七節 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5
第八節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6
第九節 事故追查制度 17
第二章 防治水管理制度 17
第一節 規定 17
第二節 地表防治水 18
第三節 井下防治水 19
第四節 特殊情況下的防治水 20
第五節 地面塌陷坑管理 21
第六節 礦井充水性圖 22
第七節 水情水害預報 23
鑫峪溝(集團)公司地測處管理制度
第一章 地質測量管理制度
第一節 礦地測部管理制度
1、礦地測部在公司地測處的直接領導下,部長是礦地測部的第一責任人,首先要認真履行地測處的各項管理制度,主要負責所在地測部的行政、業務、技術管理等具體日常工作,全面完成地測處交付的各項任務。
2、各礦地測部部長要明確一切工作均以煤礦生產為中心,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交付的各項地質測量任務。
3、各礦地測部部長應按時參加地測處召開的工作會議、業務培訓及組織的其它活動,并把會議的精神及時準確地傳達到每一位員工。
4、各礦地測部部長應及時參加礦召開的各種生產會議,包括生產調度(協調)會議、生產計劃會議等,以準確掌握礦井的生產動態、計劃、接續情況,便于地測部進行工作安排。如有特殊原因部長不能參加,由部長指定專人參加會議。
第二節 測繪成果管理制度
1、測繪成果的收集:有關礦區用到的測繪成果(平面控制、高程系統、圖紙)都由地測處負責收集。
收集資料要嚴格校對,保證準確。收集資料施測時間、單位及資料精度。收集的資料由地測處處長簽字后送檔案室歸檔保存。
2、測繪成果驗收:
地測處及地測部施測的測繪項目,在結束后要提交竣工報告或技術總結(后附最終成果)
3、測繪成果的歸檔:
測繪項目通過驗收后對原始手簿進行編號、整理、裝訂。一個測繪項目按大小或內容多少分別裝盒,內容包括項目總索引、技術設計書、施工組織方案、原始手薄、計算手薄、測量成果以及竣工報告或技術總結(包括圖件)。歸檔移交要履行簽字手續。
4、測繪成果的保密制度
測繪成果的管理人員都要進行保密規則的培訓,要遵守保密規則,不對外泄漏保密性的測量資料,不允許帶走測繪成果。
測繪成果為機密資料,資料利用和借閱,必須填寫借閱檔案審批單,填寫清楚借閱單位、借閱者姓名、借閱內容目的、借閱單位領導簽字、地測處主任工程師簽字、檔案保管人簽字(附:借閱檔案審批單)。總工程師批準。
測繪成果如輸入計算機建立數據庫要加設密碼,防止外人開機閱覽,測繪成果不得上互聯網。
單位領導個人手中保存的保密圖紙、資料,用完后要及時收回,每天上下班前,要對檔案庫房門窗或資料柜進行檢查,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檔案的安全。
5、測繪成果的鑒定銷毀制度:
過期的廢舊成果,由保密小組進行鑒定,做出結論填寫銷毀報告,送領導審批。
測繪成果銷毀時,必須指定專人監銷,銷毀人和監銷人要分別在銷毀清冊上簽字。檔案銷毀任務完成后將銷毀清冊存檔。
第三節 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1、主任工程師負責對各項地測工作使用的規范、規程進行收集,各專業都要執行最新的規范、規程,必要時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實施細則。在設計和生產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規程、規范、細則。地測各專業對外提供的一切資料,均需由地測處領導審批方能提供使用,對造成資料泄密或流失的部門或個人將追究其責任。
2、地測作業過程中的記錄、計算、圖件、報告文字都要進行認真校對,并履行簽名手續。
具體生產技術制度:
1、礦井地質和礦井水文地質:
(1)、地測處負責研究礦區地質和水文地質規律,查清有關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處理礦區的重大地質和水文地質或水文地質疑難問題,指導各礦地測部編制礦井地質說明書。
(2)、地測處對各礦地測部的業務從技術上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并監督執行各種地質規程、細則、規定執行情況。
(3)、地測處必須參與各礦采區設計的審查,并每季檢查一次各礦采區地質說明書、地質預報和水情水害預報的可靠性。
(4)、礦地測部負責全礦的地質及水文地質具體工作。嚴格執行規程及細則,及時收集整理基建、生產等不同階段的地質水文地質資料。對新開掘的井筒、石門、上下山、穿層巷道進行地質編錄,繪制地質素描圖。對特殊地質現象:如小構造,煤層變厚變簿、分岔、尖滅等除繪制素描圖外,同時填繪到有關礦圖上。
(5)、對新發現或揭露的涌水點進行涌水量觀測,調查其周圍的地質及水文地質情況,查清或推斷水的來源。當可能威脅安全生產時,應立即發出水情水害預報,以便采取預防或治理措施。對所觀測到的資料應填繪到礦井充水性圖上,并將數據立卡建帳,歸檔保存。
(6)、礦地測部水文地質人員要經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區調查了解礦井充水條件變化情況,收集小窯、廢井、老塘、塌陷坑積水資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漿量、研究礦井涌水量動態,在綜合分析各種水文地質資料的基礎上按月、季、年發出水情水害預報。
(7)、礦地測部要積極開展瓦斯地質工作。調查涌出異常區的地質條件,描述煤巖層結構特征,松軟程度、節理發育情況、地質構造特點,煤巖層的含水性。把涌出異常點填繪到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并注明瓦斯濃度及變化情況,涌出異常發生和恢復正常的時間、異常點標高、層位等資料。研究瓦斯涌出異常與地質條件的關系,探索瓦斯涌出規律,編制瓦斯(涌出異常)地質圖。
(8)、礦井地質及水文地質工作與設計、基建、生產、機電、通風等部門有協作的關系,有關業務關系應通過委托書、會議等方式進行。巷道開口、停工、復工都必須由礦生產技術部門下達測量通知書,因不下達或不及時下達通知書造成的誤工、差錯由礦生產技術部門負責。
(9)、礦機電部門每月底必須向地測部門提供礦井排水記錄及有關資料;通風滅火部門每月底必須向地測部門提供滅火鉆孔的灌漿注水量及其他資料。地測部門至少每月去上述部門收集資料一次。行政上有礦總工程師協調。
(10)、地質“三書”、地質預報、水情水害預報均需地測部部長和礦總工程師簽字后發出。發出時必須由發件人、收件人在發文本上簽字,并存檔備查。
2、煤巷中頂底板探測:煤層順槽巷道,必須每隔100米用探巷探清煤層頂底板位置。探煤層頂底板由地測部向礦上提出書面要求,礦方組織探測。地測人員收集探測資料并畫到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畫出本分層煤層頂底板線,用于指導本分層的巷道掘進,并為下分層頂底板位置、變化情況的預測預報提供依據。
3、儲量管理:
(1)、地測處和礦地測部是儲量管理和業務監督單位。具體負責儲量動態,開采損失統計,回采率測算,按期向上級報送儲量報表,并為數據的可靠性負責。出礦、出公司的儲量、回采率等數據均以地測部門的為準。
(2)、公司儲量管理人員每半年到礦核實一次現生產水平儲量,掌握儲量動態,查清可采儲量的數量、質量分布范圍及薄、中、厚煤層儲量的比例,修改儲量報表,為生產安排和工作面接續提供可靠的資料。
礦制定年度回采率計劃時,應依各工作面設計回采率和計劃開采面積,加權平均算出礦井采區回采率。結合過去的經驗進行適當的調整,確定各單位回采率計劃指標。
(3)、對沒有揭露全厚的煤層,礦地測部儲量管理人員應當向總工程師提出探煤厚要求,以提高儲量準確性。
(4)、根據《生產礦井儲量管理規程》的規定,辦理儲量轉出、轉入、注銷及地質損失的報批報告。參加儲量報損的審批工作。
(5)、儲量管理人員對違反開采順序或技術規定濫采亂掘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反映。在參加采掘設計審查時,對因設計不合理引起的丟煤有權保留意見。
(6)、“三量”是衡量采掘關系的重要指標,管理人員要隨時掌握“三量”動態,按月填報報表。各礦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圖為基礎,繪制“三量”分布圖,并隨交換圖送地測處。
4、礦區測量:
(1)、煤礦測量是礦山生產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任務是建立井上下測量控制系統,測繪各種礦圖,井巷給向、鉆孔定位、大型設備安裝定位,監督施工單位按設計施工,開展巖層移動觀測,參與保安煤柱設計,為安全生產服務。
(2)、公司地測處負責建立礦區四等首級控制網,三等水準高程網,組織協調礦區地形圖的更新,解決礦區重大測量難題,監督礦地測部執行測量規程、細則、制度,從技術上給以指導和幫助。
(3)公司地測處負責檢查礦區內測設的各種測量標志,發現損壞、移動或被人為破壞時,設法加以補設。礦井范圍內的測量標志每年由礦地測部門檢查一次,并負責補設、增設。
(4)、各類巷道開口,礦生產技術部門要提前三天給地測部門送委托書,以便準備資料和按要求放線,停工或復工也要及時通知地測部門,以便上圖或放線。
(5)、地測部要及時放線,在延設中腰線過程中,對所使用的和新設的中腰線點均需要進行認真檢查,地測人員每次給中腰線時都要依據巷道用途填寫中腰線通知單,并報送礦生產技術部門,以督促按線施工。
(6)、巷道驗收人員不但要量取巷道前進長度,還應檢測偏離中腰線的數據,通知掘進區隊進行巷道修正。未修復前測量驗收員有權停止施工。
(7)、運輸和回風巷應以石門中線為起點,在巷道頂部和兩幫,每50米用紅油漆標注位置記號。此記號要與導線點聯測,以保證其精度。使用前先檢查再使用。
(8)、地測部的采掘圖必須掛在墻上,隨時上進度,并教育職工經常按圖分析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以便采取措施。
(9)、凡根據設計圖紙的放線、定位、貫通等工程,具體負責測量的技術人員一定要對設計圖上的尺寸、數據進行驗算、復查,確定無誤時可以放線,如發現有誤時,應立即報告礦總工程師協調修改,否則不予放線。
巷道設計平面圖,必須有控制方格網和坐標,回風和運輸巷,每隔50米至100米應設煤門或探眼,以便實測煤厚。設計圖應明確劃定煤柱線,并注明類別(礦井煤柱,采區煤柱或工作面煤柱),設計說明書應依圖認真計算礦井回采率。
(10)、各礦要大力推廣使用激光指向新技術,激光指向儀由礦提供,同時提供安裝材料及有關條件,由地測部安裝調試。儀器至工作面的距離不應小于70米,每次使用前應檢查激光束,使其正確指示巷道掘進方向。
(11)、重要的貫通測量(如立井、斜井、主要石門、回風、運輸大巷、上下山等)或貫通距離大于3000米的貫通工程,必須編制貫通測量設計書,經礦總工程師和地測處審批后實施。
(12)、貫通測量至少要獨立進行兩次,取平均數作為最終值,最后一次標定貫通方向時,未掘的巷道長度不得小于50米。
(13)、重要貫通工程,必須繪制不小于1:2000的貫通工程進度圖,并及時填繪工程進度,以便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14)、貫通工程兩工作面的距離,在巖巷中剩20-30米,煤巷中剩余30-40米時,地測部長要以書面形式報告礦總工程師和礦生產技術、施工單位。
(15)、井巷貫通后要及時將兩端導線、高程連接起來,計算各項閉合差。重要貫通完成后,要進行精度分析,做出總結。總結設計說明書或全部內外業資料一并歸檔保存。
(16)、按線施工是保證巷道幾何關系的重要條件,各類巷道的驗收必須以中腰線為準。掘進單位要認真保護好中腰線點,特別是在錨噴巷道中,要采取得力措施保護中腰線點。
(17)、各礦要積極開展巖層移動觀測工作,總結提供各種巖移參數。
(18)、礦地測部必須按月填送交換圖。報公司的交換圖必須有專人負責交換。
(19)、開拓掘進隊伍必須嚴格按中腰線施工,礦上要嚴格管理施工隊伍,對不按中腰線施工造成的井巷工程施工事故,礦必須按有關規定對事故單位進行處罰。
5、煤礦保安煤柱管理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礦井地質工作手冊》、《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煤礦測量手冊》及鑫峪溝(集團)公司各礦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各礦應嚴格按照規定在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工業廣場、礦區邊界、河床、公路、水體及斷層下留設保安煤柱。
(2)、保安煤柱留設應嚴格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礦井地質工作手冊》、《煤礦測量手冊》的要求:根據受保護邊界和移動角值來圈定。由于各礦煤層賦存條件各不相同,各礦應開采移動角應或相鄰礦井數據采用本礦區實測數值,且該數值必須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3)、各礦井設計中必須按上述兩點,在立井井筒、斜井井筒、工業廣場、礦區邊界、河床、公路、水體及斷層下、礦井邊界留設保安煤柱;留設的保安煤柱必須由地測部如實標注到井上下對照圖上。
(4)、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含水層不具備疏水降壓條件時,必須留設防水保安煤柱,并標注到相應的圖紙上指導生產。
(5)、礦井斷層較多時,根據實際情況應合理的留設斷層保安煤柱,以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6)、保安煤柱一經留設,嚴禁各礦開采;如有特殊情況需開采的,必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核批準后才能開采。
6、中腰線管理制度:
(1)、礦生產技術部門應在巷道開工前三天向地測部發送放線委托書和簽字齊全的相關設計圖紙。地測部在接到礦生產技術部門的測量放線委托書后應立即組織標定中腰線,否則不得進行測量放樣。
(2)、地測部在標定中腰線前必須對作為起算數據的上一級導線點和水準點進行復測,復測導線點不得少于4個。
(3)、地測部在標定中腰線前還應對巷道設計圖進行核對,如果在核對時發現圖紙有尺寸偏差,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礦生產技術部門進行反饋,并提出修改意見。不準在沒有核對圖紙和圖紙有誤的情況下標定中腰線。
(4)、重要巷道的開門標定應有標定設計圖,標定設計圖應有地測部長和礦總工程師簽字確認。
(5)、標定的中腰線點距離工作面不得大于30米,每組中腰線點不得少于3個,每個中腰線點的間距不應小于2米。使用激光指向儀的工作面,中腰線點距離工作面不得大于100米。
(6)、在下次標定中腰線時,要對利用的上一組中腰線點進行檢核。
(7)、井下基本控制導線應每隔300~500米設立一組永久點,每組點不應少于3個。采區控制導線應不大于300米設立一組點,每組點不應少于3個。中腰線點必須使用控制導線點進行檢測。
第四節 儀器設備管理制度
1、儀器設備由地測處管理,負責測量儀器的驗收、維修、檢定、調撥。
2、儀器使用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方能實際操作,嚴禁外人擅自擺弄儀器,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壞。
3、觀測過程中,觀測者不準離開儀器,任何時候都不能造成儀器無人看管現象。
4、儀器遷站必須裝箱,二百米之內儀器可連同腳架一起搬移,但應兩手懷抱儀器,防止造成人為損壞。
5、儀器在烈日下或冒雨作業時,應撐傘遮護,儀器在井下作業完后要擦試干凈,等晾干后再裝入箱內。
6、地質設備應定期維護,并填寫定期維護檢修記錄,設備的完好率達到90%以上。
第五節 資料管理制度
1、為進一步加強管理,使繪圖、打印和復圖規范化,防止圖紙丟失或外流,做好技術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地測處作為職能業務部門,要根據鑫峪溝(集團)公司相關規定,認真做好圖紙的繪制、打印、復圖及圖件的保管、保密工作。
3、地測處原則上只負責本處及下屬各礦地測部的日常工作用圖的繪制、打印、復圖。
4、各單位逐年完成的工程項目,積累和收集的資料必須進行分類整理、裝訂成冊,然后交檔案室統一保管。
5、資料檔案在交接時,要當面點清,辦理交接手續,對交接的資料應及時整理、分類、劃分密級、編號、加蓋印簽。
6、檔案室要按國家二級檔案的要求,建立總索引表、建立各種臺帳登記薄、圖表等,每個資料盒都要有標簽。
7、資料的借出要有主任工程師批示,借閱和歸還都要有登記。每季度對供出、發出和庫存的圖紙資料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核對。
8、凡是原圖、底圖、各種原始記錄都不外借,只限在資料室查閱。
9、各礦用圖,自己有繪圖儀的,由各礦自行打印。如遇特別情況,需經地測處領導同意后方可打印出圖。
10、各部室用圖,需領導認可后,可以提供。未經領導批準的不能提供。
11、對公司外提供圖紙,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審核,方可提供,并且必須要加蓋公章方可有效。
12、繪制、打印、復圖必須進行登記,填明圖紙名稱,使用單位,圖件數量等信息。
13、圖件借閱,須領導認可;一些重要圖件的借閱人還必須經公司總工程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借閱時要登記簽名確認,借閱人不得擅自復印。
14、對于日常工作中需要經常使用的圖件,應由原圖復印使用。
15、地測處定期對圖件資料進行歸檔刻錄光盤保存。
16、檔案管理嚴格執行鑫峪溝(集團)公司的《檔案管理制度》。
第六節 工作聯系制度
1、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質量,要按職責范圍堅持匯報、請示、聯系、溝通。
2、遠景規劃、勘探計劃、培訓計劃、人力資源要及時進行匯報。
3、各地測部的聯系書、貫通預報、地質、水文預報要及時送達礦生產、技術單位。
4、每月進尺、產量及交換圖在每月1-4號前要及時送到地測處及礦生產部門。
5、地測處對各部門發放的文件、材料要及時下發各地測部。
第七節 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度
1、地測處設立安全管理小組,負責地測處的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小組組長由地測處處長擔任,副組長由地測處主任工程師擔任。安全管理小組成員由地測處及各礦地測部的部長組成。
2、地測處安全管理小組負責開展安全活動;帶頭執行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及規定,并對本部門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狠抓“三違”現象,建立“三違”檔案,做好各種檢查記錄。
3、地測處建立安全制度,每周一早晨由地測處領導組織召開一周安全生產例會,總結上周安全生產情況,布置本周安全生產工作。
4、地測處及各礦地測部要堅持班前會制度,總結前一天安全生產情況,布置當天安全生產注意事項,檢查勞動保護狀況,班前會要有記錄。
5、每月要召開安全辦公會,由地測處主任工程師主持,總結上月安全工作,解決有關安全問題,布置下月安全生產任務,組織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
6、堅持安全匯報制度,每月底各地測部向地測處匯報安全情況。
第八節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地測處處長對安全生產技術負全面責任,建立以主任工程師為主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
2、各地測部工作要按質量標準化要求及時下達任務聯系書、貫通預報、地質預報、水文預報。
3、各地測部每天要參加礦調度會議。
4、礦圖制作完成后要逐項檢查,并進行簽字。
5、各地測部在巷道開拓前及時提供采區地質說明書,每月5日前提供交換圖。
第九節 事故追查制度
1、當各地測部出現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機械事故時由安全管理小組派人進行事故調查。
2、追查事故的責任者,按責任大小、情節輕重、造成后果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賠償或行政處分。對隱瞞事故情況或知情不報者加重處罰。
3、追查清楚產生事故的原因,對違反政策、法令及規程,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造成事故均要嚴肅處理。
4、制定預防措施、糾正辦法、檢查糾正效果。
第二章 防治水管理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鑫峪溝(集團)公司各礦水害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節 規定
1、礦井防治水害是安全生產一項極為重要的工作,由公司總經理領導,公司總工程師主管,地測處是業務管理部門,各礦地測部負責具體技術管理。有關部門配合時,要從人力、物力、資金上給予保證。
煤礦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體,礦長為第一責任者,礦總工程師主管并負責各項責任措施的落實。
公司和礦每年二月底前應分別成立本年度“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電)領導小組。
根據實際情況及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公司每年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維修費,以保證現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發揮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水害是煤礦五大自然災害之一,公司各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屬中等,由于老礦區小窯星羅棋布,到處都是采空區,因此對水害隱患必須高度重視。要經常調查礦井充水條件的變化情況并掌握水文動態,解決出現的問題。
3、對直接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的水患,必須采取防治措施。地測部負責設計,礦總工程師審查,礦長批準,報公司地測處初審,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復審批準后實施。
第二節 地表防治水
1、每年夏季降雨發洪期到來之前,由公司、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防治水檢查。對河床、排洪渠、防洪設施、地表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面的檢查,重點是各截流明渠、暗硐是否暢通,截流排水設備是否完好等,發現問題立即研究解決。
2、礦地測部負責防治水工作的人員,要經常巡視塌陷區、河床、渠道、排水溝,了解這些地方的積水情況和暢通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礦總工程師報告,由礦總工程師責成有關單位處理。
3、礦地測部必須經常搜集、調查、核對井田內廢棄老窯情況,并在礦圖上標出井口位置、開采范圍、開采深度、開采方法、開采年限、積水情況等,發現威脅安全生產的水患情況,立即報告礦總工程師或調度室,以便采取預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爐渣、垃圾等雜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5、礦方負責已有防治水工程及排水系統的保護、維修、清淤疏通工作。
第三節 井下防治水
1、礦地測部要經常深入井下,了解礦井水文地質情況,掌握涌水動態,查清可能存有積水的老空區、廢巷的分布情況,結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當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計劃,指導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脅的地段,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巷道掘進前,必須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綜合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寫出水文地質情況分析報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查并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進行掘進工作。
3、對小窯、老空區、充水導水斷層、強含水層必須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地測繪到采掘工程平面圖上,開拓掘進工程到達警戒線時,必須超前探水。探放水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地測部及生產技術部門有關人員編制設計。設計中要規定探水起點至積水區實際邊界的距離、鉆孔的數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徑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審查,礦長批準后執行。
4、在安裝探水鉆機前,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強鉆孔附近的巷道支護,背好幫頂,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檔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溝。
(3)、在打鉆地點或附近安設電話。
(4)、由地測人員與探放水負責人及施工人員共同定孔位、角度。
5、在打鉆過程中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頂鉆等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但不得撥出鉆桿,要立即報告礦總工程師和調度室,并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礦井井下排水設施和主要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檢修三套水泵。水泵的能力應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內最大涌水量。
(2)、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兩套水管,其能力應與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適應,并能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一個通井筒,一個通井底車場。
(5)、主要水倉必須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
(6)、各礦井主要水倉有效容量,一般按能容納8小時的正常涌水量設計。經過截流的礦井,其正常涌水量是井下排水量與截流工程排水量之和。
第四節 特殊情況下的防治水
1、夏季發生較大的降雨時,礦“雨季三防”(防洪、防雷電、防排水)領導小組要24小時不間斷值班,并委派專人在河道、渠溝、工業廣場及其他可能發生水害的場所巡視,隨時向防洪值班室報告水情和汛情。一旦發生險情應立即組織抗洪搶險,保證礦井的安全。
2、各礦在汛期到來之前,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抗洪物資,如麻袋、沙土、、工具等。
3、有積水的老空區、井田邊界、河床兩側,必須按規范要求留設防水煤柱。礦方負責保護各類防水煤柱不遭破壞。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河床煤柱上挖土取石,掘洞采煤,違者按國家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第五節 地面塌陷坑管理
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對應地面發生的塌陷、垮落、裂縫等。
2、當確定某一區域進行回采時,地測部應在井上下對照圖上圈定對應地面可能出現的范圍,預計塌陷的時間。預計塌陷的范圍內如有農田,建筑物或其他構筑物,應提前搬遷或處理,其發生費用應記入生產成本。
3、當井下開始采煤,礦總工程師應指定地測部及其他相關部門有關人員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區域查看,并實際記錄塌陷發生的時間、范圍、深度及周圍裂縫范圍,并及時通知領導和有關部門。
4、礦總工程師指定專人在可能出現塌陷區域的周圍、路口設置警示牌。警示牌要寫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險區”字樣。
5、地面出現塌陷時,通風部門要及時對塌陷坑進行回填。對裂縫要用推土機壓實,并記錄回填時間,回填土方量,出現重復塌陷要重復回填。
6、在每年進入雨季期,要指定專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區巡視,防止大量雨水、洪水進入塌陷區。
7、對打鉆用水,一般情況下不讓水進入塌陷區,實在避免不了的應記錄水量和時間。
8、經過塌陷區域的供水管路,應定期檢修,維修,嚴防跑水。其他工業和民用廢水,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塌陷坑。
9、對已經出現的所有塌陷坑,各礦認真進行一次清理,并標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注明塌陷時間、范圍、深度。
10、各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塌陷區復墾利用規劃,協調與環衛、城建部門的關系,控制工業垃圾傾倒的數量和時間,以利安全生產和復墾利用。嚴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
第六節 礦井充水性圖
礦井充水性圖是綜合記錄井下實測水文地質資料的圖紙,是分析礦井充水規律、開展水害預測及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據之一,也是礦井水害防治的必備圖紙。一般采用采掘工程平面圖作底圖進行編制,比例尺為1/2000,主要內容有:
①各種類型的出(突)水點應當統一編號,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壓)、水溫及涌水特征。
②古井、廢棄井巷、采空區、老硐等的積水范圍和積水量。
③井下防水閘門、水閘墻、放水孔、防隔水煤(巖)柱、泵房、水倉、水泵臺數及能力。
④井下輸水路線。
⑤井下涌水量觀測站(點)的位置。
⑥其他。
礦井充水性圖應當隨采掘工程的進展定期補充填繪。
第七節 水情水害預報
1、地測處督促地測部做好水情水害預報,做到月報、季報、年報齊全、真實,對防止災害有指導性。
2、各類水情水害預報必須對開拓、掘進工作面、采煤工作面按地測防治水安全質量標準化規定進行預報,不得漏報、少報。預報及時發到礦領導、調度室、生產技術部門、礦安監部門、生產區隊,這些部門要及時向職工公布、學習貫徹,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