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沖擊密閉的管理標準與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1 21:35
來源:本站原創
管理對象 抗沖擊密閉 主要責任人 密閉班班長
直接管理人員 通風隊副隊長 監管人員 通風隊長
管理標準 1、密閉墻體機構由里向外依次為1m厚的紅機磚墻體、3m間隔的黃土和高分子材料充填層、1m厚的鋼筋砼墻體;
2、墻體周邊抹不少于200mm的裙邊,墻面平整,無蜂窩麻面。
責任措施 閉班班長:
1、密閉墻的施工,確保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密閉墻等構筑物施工完畢后,必須清理現場,確保通風設施一次達到質量標準化要求;
3、密閉施工過程中,通風班長每天都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
管理措施 在抗沖擊密閉施工過程中,通風隊副隊長每天都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安排處理。
監管措施 1、通風隊長負責設施施工完畢后的驗收工作;
2、通風隊長監督檢查礦井采掘、通風、運輸、機電、礦井防火、排水等生產系統、生產環節的安全穩定和可靠性,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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