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網言】 鮑奇生 宣貫四項監督制度要做到“五心”
前不久中央出臺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四項監督制度,構成了事前要報告,事后要報告、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干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充分體現了中央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決心,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要讓好的制度充分發揮效用,在宣傳貫徹過程中必須胸懷“五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貫力度,改進宣貫方式,增強宣貫效果,確保把四項監督制度落到實處。
開展宣貫工作要樹“信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事關干部隊伍建設,事關黨的事業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對黨的信任。全面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對于進一步提高干部選任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防止用人失察失誤,提高選人用人質量,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牢固樹立做好宣傳貫徹“四項監督制度”信心和決心,抓好“四項監督制度”的宣傳學習,把“四項監督制度”熟記于心,全面、透徹、深入地領會其精神實質,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組織部門作為重要職能部門,擔負著選干部配班子、聚人才建隊伍、抓基層打基礎的重要任務,在匡正用人風氣上責任重大、責無旁貸,理應當好先鋒、沖在前頭,帶頭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安排部署要“精心”。高度重視,深刻認識新形勢下貫徹實施四項監督制度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傳達上級領導重要講話精神,專題研究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措施方案,并精心組織實施。加強與紀檢監察、黨委宣傳科等單位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履行職責,統籌安排,做好貫徹落實“四項監督制度”的各項具體工作,積極為礦黨政當好參謀助手,以強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四項監督制度”的貫徹落實。做好自查自檢,自覺接受和堅決服從上級和組織人事部門的指導,主動配合上級開展的選人用人情況檢查和評議,努力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工作局面。
宣傳發動要“耐心”。 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四項監督制度”宣貫的廣度和深度,真正使領導干部熟知、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眾了解制度內容。一要認真抓好學習培訓。按照上級要求,把四項監督制度的學習作為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和學習型領導干部的重點,組織各級領導干部認真學習,嚴格執行。組織部門要先學一步,深入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為認真執行“四項監督制度”打牢基礎。二要廣泛深入開展宣傳。要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專題、內部刊物、辦公自動化信息系統等多種渠道和檢查指導、走訪輔導等多種方式進行宣貫,為各級領導干部自覺執行和職工群眾有效監督四項制度營造良好氛圍,使領導干部對照制度,查找差距,積極進取,提高整體素質。
重點要求要“入心”。一是在宣傳方式上創新,要重點結合礦井工作實際創新學習宣傳方式,真正讓四項制度“深入人心”。二是推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重點是加強事前防范和監督指導,前移監督關口,未經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答復、違反規定作出的干部選拔任用決定,要予以糾正;推行“一報告兩評議”制度,對評議中滿意度明顯偏低的單位和新提拔干部,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進行教育和處理。三是在查處力度上創新,做到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查處、嚴格問責,堅決查處違反四項監督制度的行為,增強制度的影響力和威懾力。
貫徹執行要“恒心”。李源潮同志指出,黨的十七大以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取得了新成績新進展,但目前選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稍有松懈就會出現反彈。充分揭示了抵制用人不正之風的艱巨性、長期性和復雜性。一要有敢于斗爭的勇氣。選拔任用干部,勢必觸及各種盤根錯節的利益關系,打破一些根深蒂固的慣性思維。一定要以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高舉四項監督制度這把利劍,敢于對提出不正當要求的人和違反原則的事堅決說“不”。二要有長抓不懈的毅力。“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不能有一蹴而就的思想,要反復抓、堅持抓、持久抓,以敏銳的眼光關注新情況,用發展的觀點解決新問題,逐步為推行四項監督制度掃清障礙,切實發揮好其匡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維護風清氣正環境的法制效力。三要活學活用“四項監督制度”,針對干部管理要求,進一步健全干部管理機制,查找制度缺陷,彌補管理不足;嚴格履行干部選拔任用流程,堅決按章辦事,確保程序合規;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加強監督監管,健全干部監督約束機制,保證干部考核測評在陽光下操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促使“四項監督機制”在整個干部人事工作實踐中深化拓展,長效執行。(作者系東灘礦組織干部科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