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林廟煤礦二號井運輸副隊長崗位責任制
作者:mkaq
2010-09-02 21:42
來源:本站原創
納林廟煤礦二號井運輸副隊長崗位責任制
一、在公司分管副總、隊長的領導下,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面責任,對值班期間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各項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定、指令,以及公司的有關制度和技術規定。
三、協助隊長貫徹落實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參與建立、健全本隊的安全管理制度,堅持按章指揮、遵守規章作業,堅決制止“三違”,及時處理不安全隱患,做到隱患不消除不生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參與本隊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上報工作,并協助隊長落實整改。
五、對于發生的各類事故,必須及時組織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匯報。并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按照事故分析制度進行分析和處理。
六、協助隊長搞好原煤生產的運輸工作,經常巡回檢查原煤生產運輸系統的運行狀況和安全情況,確保原煤生產運輸系統正常運行。
七、對違反技術規定、安全指令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負有監督、舉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