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提升事故的措施
作者:佚名
2010-05-31 08:56
來源:不詳
1、機車、礦車、人車、軌道和運輸巷道,必須執行定期檢修制度,要設專人每天對人車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人車的防跑車保險裝置,必須定期每班試驗,確保靈敏可靠,斜井人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人車必須每班按規定做空放試驗,并做好記錄,每班運人前還要檢查人車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
3、絞車運行時必須嚴格執行絞車道上“行車不行人”制度 。
4、入井人員要嚴格遵守乘車制度,禁止抓乘(扒車)和飛降(跳車)。
5、非運輸工作人員,禁止在軌道兩側停留,行人要走人行道。發現有車通過時要及時躲進巷道較寬安全地點,待車通過后再行走。橫過軌道時要注意觀察,要一停、二看、三通過。
6、主斜井的鋼絲繩每天必須由專職鋼絲繩檢查員檢查一遍,并認真填寫好記錄,每周送機電科審閱一次,鋼絲繩應每半年切除2米送有資質的單位試驗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主斜井(或上、下山)提升要完善和使用可靠的“一坡三擋”裝置。
8、掛鉤工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鏈接裝置、保險繩、鉤頭、接頭,并查看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不得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每次摘掛鉤完畢,必須對連接裝置、車輛各部件詳細檢查一遍,看否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確認無誤后,方準發車。
9、嚴禁超載、超掛,礦車掉道禁止用鋼絲繩硬拉復位。
10、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提升安全技術措施作業。
11、每年對斜井人車進行一次空、重車脫鉤試驗。
12、主提升絞車必須二人操作,并定期進行檢修。
13、其他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2、人車的防跑車保險裝置,必須定期每班試驗,確保靈敏可靠,斜井人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4米/秒。人車必須每班按規定做空放試驗,并做好記錄,每班運人前還要檢查人車連接裝置、保險鏈和防墜器。
3、絞車運行時必須嚴格執行絞車道上“行車不行人”制度 。
4、入井人員要嚴格遵守乘車制度,禁止抓乘(扒車)和飛降(跳車)。
5、非運輸工作人員,禁止在軌道兩側停留,行人要走人行道。發現有車通過時要及時躲進巷道較寬安全地點,待車通過后再行走。橫過軌道時要注意觀察,要一停、二看、三通過。
6、主斜井的鋼絲繩每天必須由專職鋼絲繩檢查員檢查一遍,并認真填寫好記錄,每周送機電科審閱一次,鋼絲繩應每半年切除2米送有資質的單位試驗一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主斜井(或上、下山)提升要完善和使用可靠的“一坡三擋”裝置。
8、掛鉤工上崗后,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鏈接裝置、保險繩、鉤頭、接頭,并查看鉤頭15米以內的鋼絲繩,不得有打結、壓傷、死彎等不安全隱患,不符合提升要求嚴禁提升,每次摘掛鉤完畢,必須對連接裝置、車輛各部件詳細檢查一遍,看否完好正確、牢固可靠,確認無誤后,方準發車。
9、嚴禁超載、超掛,礦車掉道禁止用鋼絲繩硬拉復位。
10、特殊設備、材料及長大物件,要嚴格按照礦總工程師批準的提升安全技術措施作業。
11、每年對斜井人車進行一次空、重車脫鉤試驗。
12、主提升絞車必須二人操作,并定期進行檢修。
13、其他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