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0-05-30 01:13
來源:本站原創
掘進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隊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抓好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兌現。
三、對本隊管轄的“一通三防”工作負第一責任,負責貫徹執行本職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制度、規定和措施。
四、負責抓好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工作。
五、負責抓好掘進工作面的質量標準化和所轄范圍的文明生產。
六、負責抓好管轄區域內的機電、運輸工作,加強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檢查維護,杜絕電氣失爆。
七、負責抓好班前會和每周二的安全活動。
八、參加每天的生產調度會、每周的生產總結會、安全質量檢查匯報會和每月的安全辦公會以及頂板管理、“一通三防”等專業會,并對會議安排的工作進行落實兌現。
九、負責對本單位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十、配合安監、職教等部門抓好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能力。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十一、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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