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0-05-30 01:12
來源:本站原創
采煤隊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隊長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組織職工學習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嚴格規程措施的現場落實兌現。
三、對管轄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四位一體”的防突措施負第一責任。負責貫徹執行本職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四位一體”防突措施方面的制度、規定和措施。
四、負責抓好采煤工作面的頂板管理、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工作。
五、負責抓好采煤工作面的質量標準化和所轄范圍的文明生產。
六、負責抓好管轄區域內的機電、運輸設備管理、支架管理。加強檢查維護,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七、負責組織召開班前會和每周二的安全活動。
八、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頂板管理等專題會及安全辦公會,對所轄范圍的事故隱患和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九、按《礦事故追查分析處理制度》對本單位的事故進行追查分析,找出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范措施。
十、配合安監、職教等部門抓好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保、互保能力。
十、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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