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0-05-08 21:41
來源:本站原創
副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總工程師開展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政策和安全規程。
2、負責技術科的全面工作,健全責任制,掌握科室人員思想和工作動態,調動積極性,對全科安全技術負全面責任。
3、負責本科室設計圖紙、地質測量和采掘、工程等技術資料的審核和保密工作,并對其正確性負責。
4、及時和掌握礦生產建設情況,合理安排技術業務工作,做到提前提供資料,搞好設計服務欄。
5、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按時提出年、季、月生產建設計劃的地區安排意見,審查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好各種技術會議,審批各種重大工程設計,研究解決礦井重大技術問題;對采掘工作面的重大技術問題,親臨現場參加處理。
1、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總工程師開展工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技術政策和安全規程。
2、負責技術科的全面工作,健全責任制,掌握科室人員思想和工作動態,調動積極性,對全科安全技術負全面責任。
3、負責本科室設計圖紙、地質測量和采掘、工程等技術資料的審核和保密工作,并對其正確性負責。
4、及時和掌握礦生產建設情況,合理安排技術業務工作,做到提前提供資料,搞好設計服務欄。
5、協助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按時提出年、季、月生產建設計劃的地區安排意見,審查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好各種技術會議,審批各種重大工程設計,研究解決礦井重大技術問題;對采掘工作面的重大技術問題,親臨現場參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