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區負責人安全職責
作者:煤安網
2009-06-07 13:00
來源:本站原創
工區負責人安全職責
工區負責人一般應負以下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以及本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對其所
領導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2.堅持深入工作第一線,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作業環境及工
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按時提出本工區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由礦長
批準后負責貫徹執行。
4.對本工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操作技術指導。
5.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領導。
6.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工區負責人一般應負以下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以及本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對其所
領導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
2.堅持深入工作第一線,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設施、設備作業環境及工
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按時提出本工區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由礦長
批準后負責貫徹執行。
4.對本工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操作技術指導。
5.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并及時上報領導。
6.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上一篇:區(隊) 長的安全生產權利規定
下一篇:組織部門的安全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