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教育副礦長(副經理) 的安全職責
作者:煤安網
2009-06-07 12:59
來源:本站原創
人事教育副礦長(副經理) 的安全職責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事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修改、審批人事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教育培訓
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各級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對重大責任事故
的有關領導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4.積極籌備安全教育經費,確保安全教育資金及時到位。
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人事教育系統的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
2.組織制訂、修改、審批人事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教育培訓
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3.把安全工作業績作為考核各級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對重大責任事故
的有關領導分清責任,嚴肅處理。
4.積極籌備安全教育經費,確保安全教育資金及時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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