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維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09-05-15 18:32
來源:本站原創
機電維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決定、指示、通報、通知等。
2、 嚴格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對生產中的機電、維修管理、機電設備、產品配件的安全、質量負全面責任。參與機電設備的驗貨工作確保下井設備符合上級有關標準要求。
3、 認真抓好電氣管理及設備維修、保養,使設備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失爆率符合部頒標準要求;井下電氣安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4、 負責制定防爆設備、電氣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及時貫徹執行。
5、 機電人員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種電氣設備運轉情況,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組織人員及時處理,并及時鑒定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
6、 組織對全礦井重大設備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時恢復生產。
7、 對各部門的安全裝置、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調試等工作,確保其完好、靈敏、可靠。
8、 確保全公司安全用電、安全用電,搞好季節性預防、檢測,做好電器保護裝置的使用。
9、 配合有關部門,有計劃的組織好技術、業務培訓、技術考核,做到特殊工程持證上崗,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
10、 參與全礦的安全質量大檢查,搞好井下設備的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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