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礦工舉報煤礦安全隱患最高獎二萬元
作者:mkaq
2008-11-15 21:10
來源:本站原創
帶班人員不下井、交接班不交待作業地點安全情況……今后,煤礦職工遇到類似問題,都可拒絕下井,并對礦井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舉報。11月14日,省政府法制辦公布《山西省煤礦職工行使安全生產權利辦法》(草案),擬賦予煤礦職工更多的安全生產知情權、抵制違章指揮權和舉報權。市民可登錄省政府法制辦網站www.sxfzb.gov.cn進行了解,并提出建議和意見。
礦工是煤礦安全的第一知情人,往往也是事故受害者,因此在煤礦安全生產中,充分發揮礦工的監督作用,落實煤礦職工享有的安全生產權利,能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為此,草案規定,身處一線的礦工有權了解與煤礦安全生產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安全作業環境及政府有關煤礦安全管理的信息。同時,對于煤礦企業未履行安全告知義務、煤礦管理人員違反安全規程指揮的,礦工有權不下井、不作業。企業不得因礦工行使抵制違章指揮權而降低其工資等待遇或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同時,礦工有權對本單位的非法違法生產和侵犯職工行使安全生產權利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具體范圍包括越層越界、以掘代采、私挖濫采的,證照不全或過期、停產整頓未經復產驗收組織生產的,超定員、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的,私自采購、儲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的,使用國家禁止的井下運輸工具的,存在瓦斯超限作業的,通風系統不完善的,遲報、隱瞞煤礦事故等。對于礦工因行使安全生產權利被企業降低工資、福利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或受到其他形式打擊報復的,也在舉報范圍內。
隨后,山西省將設立統一的舉報機構和免費舉報電話。經查舉報屬實的,實名舉報的最先舉報人將獲10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記者 岳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