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基本要求
1、安全風險管控宣傳教育培訓是對在職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主要包括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結果、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風險的辨識、風險評估方法、崗位規范、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等內容。
2、安全風險管控宣傳教育培訓遵循統一領導,礦、科、隊班組“三級”分級負責的責任體系和“以人為本、教育為先、立足長遠、注重實效”的理念,建立員工培訓的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
3、安全風險管控宣傳教育培訓堅持 “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按照“理論、實踐、考核”為一體的“三元制”培訓模式,來開展各項風險管控培訓工作。
4、鼓勵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人員采取自學、參加培訓或外出學習、研討等各種方式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
二、安全和業務技術培訓管理
1、年度風險辨識評估前,組織礦長和分管負責人等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開展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培訓,且不少于4學時。
2、年度辨識評估完成后1個月內,對入井(坑)人員進行安全風險管控培訓,培訓內容包括重大安全風險清單、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且不小于2學時。
3、專項辨識評估完成后1周內,由施工隊組負責組織相關作業人員開展培訓。通過培訓,應確保重大安全風險區域作業人員掌握相關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嚴格落實自身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