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隊機電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操作規程及相關規章制度,協助隊長做好本隊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井下,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情況,嚴把設備質量關,及時解決機電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機電設備正常運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做好本隊轄區內安全供電工作,堅決貫徹執行“兩票制”管理,嚴格落實停送電管理制度。
4、定期組織機電設備檢修和維護,建立健全機電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保證設備完好率達90%以上,杜絕失爆。
5、加強業務學習,搞好技術革新,并針對機電方面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在隊長的領導下,創造性地完成本職工作。
6、當井下發生各類機電事故時,必須及時趕到現場,迅速組織處理。
7、加強對各類機電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機電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務素質。
8、參加礦組織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組織整改。
9、接受各業務科室的監督檢查,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狀態和安全運行,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10、對機電事故要積極配合有關科室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追查分析和處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11、值班時負責全隊安全生產的組織和指揮工作,處理安全生產及其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