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隊把鉤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把鉤工是副井提升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者,對本班次崗位現場安全管理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三大規程施工,把鉤工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1、保證在運輸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2、把鉤工對本崗位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接班后,對所轄范圍內軌道、道岔、連接裝置、保險裝置、安全設施、安全門、搖臺、等進行全面檢查,并試驗一次,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要待問題處理后方可開工。
3、負責入井人員的檢身工作,負責檢查入井及升井人員便攜工具是否超過規定;拒絕違章指揮,做到不安全不發送信號,保證提升安全。
4、掌握搖臺、安全門、提升機運行等情況,發現影響安全的情況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并及時向隊匯報。
5、配合維修人員搞好設備的日常檢修和停產檢修,并做好檢修后試運行;配合信號工、提升機司機完成提升人員和物料任務及所轄范圍內的環境衛生。
6、負責井口范圍內的各種設備、裝備的管理及衛生責任區的衛生。并嚴格執行井口管理規定。
7、負責對乘罐人員人數按乘罐規定進行清點,入罐人數不得超過規定數量。
8、對于入罐人或車裝材料進行檢查,對罐籠的到位情況進行檢查。
9、罐籠在運行過程當中,把鉤工必須集中精力時刻觀察罐籠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發出停車信號并匯報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10、堅持八小時工作制,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杜絕“三違”,生產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向區隊及礦調度室匯報,對事故要參加分析處理。
11、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2、嚴格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完成本班生產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