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隊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機電技術工作的規劃及奮斗目標;對機電管理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參與制定機電系統長遠技術規劃和年度技術規劃,并參與制定機電系統年度災害預防計劃。
3、參加審定大型機電設備的更新和技術改造方案,參加有關技術論證會;組織實施有關技術方案,積極引進、大力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負責組織機電設備的預防性試驗和技術性能測定工作,并根據測試原始記錄分析設備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措施,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5、負責審訂停產檢修計劃、平衡檢修項目及內容,組織審批檢修施工措施和停送電工作票,參加現場跟班,協調檢修工作,并對檢修技術方案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按時參加設備安全檢查,掌握設備安全狀況及運行情況,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定期排查生產中的不安全隱患,并落實有關班組進行整改。
7、參加機電事故的分析,并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做出技術性結論,落實責任者,并提出防范措施。
8、組織編制年度職工技術培訓計劃,通過技術比武、理論學習及其它不同形式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區隊職工的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