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隊安全監測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監測工是本崗位的直接責任者,按照“三大規程”要求,負責管轄范圍內的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系統的安裝、測試、維修、校正、監測工作,保證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2、熟悉礦井通風系統、避災路線,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技術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3、參加專業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應知應會能力,在工作中切實消除危險,做到“互保、聯保”。
4、負責礦井安全監測監控設備的檢查、維護、校驗和回收,認真填寫各種記錄。
5、通過監測發現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時,必須立即向有關領導和單位匯報,必要時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6、每天巡回檢查礦井監測監控裝備運行情況,出現故障,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并向通風副隊長、隊長匯報。
7、接設、維修、檢查、移動、拆除電氣設備時不得帶電操作。
8、認真填寫監控系統運行日志、巡查記錄表、監控儀器故障登記表及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監測監控的報表和數據。
9、按期對各類傳感器進行標校、維護,對于無法處理的故障傳感器要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匯報,進行專業維修或采購新傳感器。
10、對系統正常運行及維護所需的配件及傳感器等進行不定期檢查,對損壞分站及傳感器進行標識并分類存放,以便及時進行專業維修;并根據系統正常運行所需儀器提前提出采購計劃建議,經隊領導商定后進行采購。
11、遵守勞動紀律,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