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沖隊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2-05-19 09:00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執行礦及區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積極協助隊長在分工范圍內開展好相關工作,對分工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2、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指令等,在隊長的領導下搞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3、熟悉作業規程,工程質量標準,嚴格按“三大規程”施工,監督領導職工按規程操作,不合格的工程令其返工。
4、了解掌握職工的思想動態、技術素質、操作水平以及事故應變能力,合理安排當班的工作量。
5、下井必須帶齊量具,到達工作地點,首先對工作地點及所轄范圍內的頂板、通風、防塵和安全設施等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人員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及人員匯報。
6、對工作地點及所轄范圍內復雜工程及條件較復雜等情況做到現場監督、指揮、組織施工,對安全隱患堅持不處理不能離開。
7、發生事故后,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匯報礦調度室和安監科,全力以赴參加事故搶險工作,當事故無法控制時,要組織職工迅速安全撤離危險區域。
9、認真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交接會,積極配合隊長做好本隊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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