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標、指令、決議,全面落實上級下達的安全工作目標。
2、負責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使本隊安全管理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
3、負責公司有關信息化項目的規劃及建設。
4、負責信息中心的主要工作,安全第一責任者,加強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各大信息化系統安全可靠運行。
5、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國家行業標準相關的規定對礦井綜合自動化系統、無線通訊及人員定位系統、應急廣播系統、工業電視系統、調度通信系統、調度大屏顯示系統、視頻會議系統、辦公局域網系統和行政通訊系統等系統(以下簡稱信息化系統)的管理和維護負全面責任。
6、發生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搶救,并組織事故追查,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制定防范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7、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深入井下生產現場,嚴格監督檢查,解決信息化系統中存在的問題,并且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8、組織信息中心事故處理方案的制定和搶救工作,對業務范圍內的各種事故組織、參與、分析事故追查工作,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9、加強組織對職工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識培訓,負責組織安全活動,提高職工安全意識。
10、認真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安排好工作內容及安全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