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沖監測工(地面)崗位責任制
沖擊地壓監控室人員應本著負責的態度做好本職工作,經培訓后持證上崗,對相關的業務能夠熟練掌握,出現預警信息及時匯報處理,有效地保障礦井安全生產和員工生命安全。
1、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認真填寫設備檢查記錄;監測系統出現故障時,要確保在24小時內恢復。
2、若礦井監測指標中出現超過臨界指標值的,要在1小時內向公司調度室和防沖管理部門匯報。
3、監測到微震信息后,要在1小時內確定出事件參數;發生破壞性沖擊時,要在30分鐘內確定出事件參數。
4、認真接收井下電話,并配合井下防沖監測工做好系統設備的維護工作。
5、認真學習專業技術知識,熟悉設備性能和系統功能,按規定正確進行操作,定期參加本工種技能培訓。
6、認真履行監測監控職責,每班要認真監視各監測系統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認真填寫系統運行日志,發現數據異常或預警要及時匯報處理。
7、系統或設備出現故障要及時匯報,通知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維修,并做好故障登記和維修記錄,保證系統正常運行。
8、當班的數據(包括進尺、應力、鉆屑量、微震事件等)要在當班統計處理完畢,并做好記錄。
9、負責按時打印防沖監測數據日報表,報部室負責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并將數據資料歸類存檔。
10、在出現預警信息的情況下要及時匯報礦生產調度指揮中心,有權停止現場施工,有權撤離人員,有權安排進行卸壓解危。
11、負責監測室內設備及環境衛生,保證干凈整潔。
12、負責監測室內的一切設備和財物安全,有權拒絕無關人員進入監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