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沖擊地壓處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防治沖擊地壓處科長在處長的領導下,履行防沖安全管理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2.負責編制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
二、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業務技術管理
3.排查公司所屬礦井煤巖層結構,協調煤層(巖層)沖擊傾向性鑒定工作。
4.協助審查礦井(煤層)、采區、采掘工作面沖擊危險性評價與防沖設計,組織專家論證工作,根據審查與論證意見下達公司批復。
5.負責審批礦井采掘工作面沖擊地壓監測預警指標。
6.制定沖擊地壓災害治理工程計劃,負責治理工程月度驗收。
7.督促礦井落實采掘工作面加強支護方案。
三、參與編制規劃、計劃
9.負責編制企業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涉及防沖內容。
10.負責編制義煤公司沖擊地壓防治中長期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
11.審查礦井沖擊地壓安全費用資金計劃,協調資金計劃落實工作。
四、負責沖擊地壓防治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五、參與事故搶險救援
六、其他內容
14.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