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監察二部主任的領導下,負責井工采掘、地質、防治水的安全監察工作。
二、監督檢查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礦山安全法律和法規、煤炭行業安全規程、技術標準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三、參與審查所轄范圍的工程、設計、技術改造的審查及工程驗收工作和兩礦的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四、深入基層,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對安全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提出。
五、負責所轄范圍專業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指導、檢查、評比、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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