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現任生產副礦長,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結合我礦實際,我鄭重承諾: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
2、健全完善我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和審查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加強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為我礦安全生產創造良好的環境。
5、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違章冒險作業,遇到險情時在第一時間及時組織撤出現場相關人員。
6、嚴格執行我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帶班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且認真履行職責,對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加強現場指導和監督,及時解決現場安全生產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強現場管理。
7、加強我礦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杜絕我礦發生安全生產傷亡事故,保證我礦安全生產。
8、參加礦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日常安全檢查。
9、積極參與安全生產規劃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的審定,參與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發現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不符,及時提出改進措施。
10、認真做好我礦“三防、四防”工作,確保我礦安全生產。
承諾期間,盡職盡責,嚴格履行,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且發生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礦的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承諾人(簽字):礦長(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