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一采掘工作面必須編制系統調整設計,由總工程師組織機電、生產、通防等單位進行論證審查。
2、審查人員要本著對安全生產負責的態度,提出意見和修改建議,完善優化通風設計。
3、通風系統設計審查通過后,必須及時按照設計調整通風系統,合理配備風量,構筑通風設施。
4、改變公司井通風系統時,必須由總工程師組織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按管理權限報集團公司審批備案。
5、審查結果及問題要嚴格按照對口分工的辦法,落實到人,進行限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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