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設置專門安全監督檢查管理機構——安檢科,并配備符合要求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二條
安檢科要嚴格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法律法規,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等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三條
經常深入現場,嚴格監督檢查,查隱患、堵漏洞、查崗位、反違章,保證各個工作場所時時檢查不斷線,時時處于監控狀態。對于存在的各類問題和隱患必須按“五定”原則落實處理——定標準、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定責任
第四條
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的學習、班前會以及各種安全活動,查各機房、硐室的臺賬、記錄以及崗位人員的應知應會情況,組織追查礦發生的各類事故。
第五條
按時組織召開每月的安全辦公會。落實會議的各項內容,參加業務科室組織的各種專業會議,提出安全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條
積極組織礦上的各種安全質量大檢查,督促業務科室和生產單位落實整改查出的各類問題,積極組織參與安排礦內各種安全活動。
第七條
科學管理,靠前指揮,抓好安全信息工程。井口信息站、調度信息中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提供信息要準確、可靠,反饋信息要及時,及時加強信息網絡建設,科學的指導礦井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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