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地質科長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程規定和技術政策,做好本礦井的地質工作。
2.認真學習安全知識和業務知識,提高自己的工作責任心和業務工作能力,杜絕重大地質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3.根據礦井生產經營計劃和地質工作計劃,按照責任范圍的分工,認真落實實施本科室的地質工作計劃,努力做好礦井生產服務工作,確保計劃的完成。
4.認真參與編制地質說明書、地質預報,及時為一線提供各種鉆孔、物探資料,做好重要地質構造觀測資料的綜合分析,及時查明影響礦井生產建設的各種地質因素。
5.深入現場,加強各工作迎頭和工作面的地質構造觀測,嚴格按照《煤礦地質規程》的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做好地質素描,對復雜的地質構造要認真參與分析研究,積極提出個人的看法和建議,努力做好地質預測預報工作,解決現場存在的地質問題,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保證。
6.積極參與業務排查工作,認真參與編制各種專業技術措施,并積極深入現場嚴格監督檢查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礦井防治水等重大工程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并積極參與分析研究,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杜絕礦井防治水等災害事故的發生。
7.積極參與開展地質工作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使地質各項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把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主管領導匯報,因匯報不及時而造成的工作失誤,應負主要責任。
9.合理行使職工“十項權利”,有權檢舉和制止“三違”現象,努力做好個人自主保安、互助保安和業務保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撤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