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機構
組 長:副總
副組長:設備辦主任 機運隊隊長
成 員:職能科室及各科區機電工程人員
2.工作職責:
2.1、負責本礦各種設備配件的計劃、領用、修復、報廢的全面管理工作。
2.2、負責收集設備的圖紙及技術資料,按設備類別編制全礦或各使用單位主要設備的備件目錄,逐步健全設備配件名細卡片。
2.3、核實設備庫、駐礦供應站及各使用單位備件的儲備情況,有計劃地儲備必須的設備備件,對于短缺或耗損的零件及時報駐礦供應部門補充。
2.4、檢查督促駐礦供應站作好備件的驗收、保管和發放工作。
2.5、配件管理組對備件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收集整理設備使用、維修單位對備件質量的意見并反饋給駐礦供應站。
2.6、配件管理小組每周對設備庫、駐礦供應站庫房、采區庫房備件的使用、儲備情況進行核對一次。對需要補充的備件及時上報駐礦供應站采購。
2.7、新設備到貨后應作出易損配件計劃交駐礦供應站訂貨,設備投入使用后的易損件購進、領用等都由駐礦供應站負責。
3.獎懲辦法
3.1、供應辦和各采區每周一下午必須給配件管理小組報送上周配件領用、發放及庫存報表,一次不報罰款20元。
3.2、由于采購不及時,拖延維修時間,影響生產的,一次罰款100元。
3.3、備件質量存在問題,造成損失,拖延維修時間,一次罰款100元。
3.4、由于存放、保管不當造成備件損壞的,按價賠償并罰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