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21-09-27 09:31 來源:煤礦安全網 事故 事故應急救援 應急 應急救援 救援 制度

        1.當礦井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受災人數、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等情況匯報礦生產指揮中心,調度員立即按照事故匯報流程向礦值班領導及其他礦領導報告;同時命令礦救護隊、礦值班醫生出動;根據事故情況通知礦救災指揮部各成員。

        2.處理重大事故有關人員的職責

        2.1礦長:是處理災變事故的全權指揮,在礦總工程師、礦山救護隊的協助下,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變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領導下,組織制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2.3副礦長: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需的工人待命,第一時間調集救災所需的設備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礦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的入井特別許可證。

        2.4礦副總工程師:根據礦長命令,負責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

        2.5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員的行動具體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根據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作戰計劃制定的任務,完成對災區遇險人員的援救和事故處理。

        2.6生產技術辦主任:負責準備好必要的圖紙和資料,按照礦長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2.7通風隊長:按照礦長命令,負責改變礦井通風系統,監視通風狀況,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

        2.8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礦山救護隊、礦長和公司有關領導匯報,第一時間下達指揮部命令,隨時統計掌握井下人員情況。

        2.9駐礦供應站站長、機運隊長、醫院院長、黨辦主任等都應根據各自的業務范圍,負責完成搶救和處理事故中的任務。

        3.發生事故的匯報程序

        事故現場人或知情人――→礦生產指揮中心值班室(事故發生區隊值班人員)――→通知出險(救護隊)――→待命搶救(礦醫院)――→事故有擴大危險(事故現場或井下人員迅速撤離)――→礦值班領導――→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總工程師――→礦長、書記――→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機構――→向集團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匯報――→事故無擴大危險(事故現場或井下人員協助搶救)――→清點人數(生產指揮中心或礦燈房、井口考勤室)――→清點人數(事故區隊)。

        4.對重大事故緊急救援

        礦井發生非傷亡事故和一般傷亡事故由礦組織搶救,成立事故領導小組,以及相關的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恢復生產等工作組。

        發生3人以上的重大傷亡事故,應認真按照神新公司制定的煤礦緊急救援預案,成立事故領導小組,積極配合神新公司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恢復生產。

        5.發生重大事故時由礦長根據事故情況,下達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當礦長出差或其他情況不在單位時由代管領導下達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6.《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礦救災指揮部必須迅速查清災害發生地點、性質和波及范圍,并迅速組織井下所有地點的工作人員按年度《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7.在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分工負責,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搶救工作,各職能部門及區隊主要負責人在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好本單位人員積極參加救災工作。

        8.事故相關單位、經營辦、礦燈房、生產指揮中心要相互聯系,準確統計出勤人員或井下遇險人員情況,礦醫院第一時間做好急救準備工作。

        9.必須制定參加搶險救災人員人身安全的保證措施

        10.在井下搶險救災的過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裝備、材料向集團公司生產指揮中心匯報。

        11.在救災過程中對入井人員要嚴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災指揮部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方可入井。

        12.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在需要時組織好人員參加搶險救災。

      煤礦安全網(http://www.ychlsm.com)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2. <video id="xkmid"><menu id="xkmid"></menu></video>
      <source id="xkmid"><menu id="xkmid"><kbd id="xkmid"></kbd></menu></source>
      <video id="xkmid"></video>

        <b id="xkmid"><tbody id="xkmid"><menu id="xkmid"></menu></tbody></b>
        <u id="xkmid"><small id="xkmid"><kbd id="xkmid"></kbd></small></u>

        <b id="xkmid"></b>
      1. 精品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