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一通三防”方面的一類違章指揮行為:
111001指揮安排故意破壞通風設施的;
111002微風、無風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03瓦斯超限,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05安設局部通風機,指揮安排不設置“三專兩閉鎖”裝置的;
111007指使瓦斯檢查員檢查瓦斯弄虛作假的;
111008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濃度超過3%,指揮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1009指揮安排摘掉風筒或停局扇放炮的;
111010指揮安排非瓦斯檢查員擅自開停局扇的;
111011無措施或未貫徹措施,指揮安排啟封排放瓦斯的;
111012未斷電撤人布崗,指揮安排啟動局扇排放3%以下的瓦斯的;
111013無措施或未貫徹措施,指揮安排排放3%以上的瓦斯的;
111014指揮安排非救護隊員排放3%以上瓦斯的;
111015指揮安排故意破壞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
111016無措施或未貫徹措施,指揮安排進行石門揭煤;
111017無措施或未貫徹措施,指揮安排進入突出煤層作業的;
111018采取防突措施,未進行效果檢驗,指揮安排進行作業的; 111019突出煤層工作面指揮安排超掘超采的;
111020實施防突措施指使弄虛作假的;
111021防突頭面不關閉反向風門,就指揮安排放炮的;
111022無措施或未貫徹措施,指揮安排從事可能造成瓦斯抽放管路損壞作業的;
111023無措施或未貫徹措施,指揮安排撤除或安設瓦斯抽放管路的;
111024實施防火措施,指使安排弄虛作假的;
111025未撤除軌管纜線,就指揮安排施工密閉的;
111026未剪除兩幫及頂部支護金屬網,就指揮安排砌筑通風設施(風門、密閉等)的;
111027未見硬底硬幫的,就指揮安排施工密閉的;
111028安設局扇,指揮安排不設置“雙風機、雙電源”的;
111029指揮安排井下打干眼作業的;
111030私自指揮安排打開密閉的;
111031未做好通風系統調整準備工作,綜掘巷道距貫通50m仍然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32未做好通風系統調整準備工作,炮掘巷道在距貫通20m 仍然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33停掘待貫通巷道未保持正常通風,貫通掘進工作面仍然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34停掘待貫通巷道未設置柵欄及警標,貫通掘進工作面仍然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35小班沒有檢查停掘待貫通工作面風筒完好狀況,就指揮安排進行掘進工作面貫通作業的;
111036小班沒有檢查停掘待貫通巷道瓦斯,就指揮安排進行掘進工作面貫通作業的;
111037每次放炮前,沒有檢查停掘工作面瓦斯,就指揮安排進行放炮作業的;
111038每次放炮前,2個工作面入口沒有設專人警戒的,就指揮安排進行放炮貫通作業的;
111039存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串聯通風,仍然指揮安排進行作業的;
111040沒有貫徹串聯通風措施或未落實措施,安排作業的,
111041指揮安排煤倉和溜煤眼放空,不留存煤的;
111042有涌水的煤倉和溜煤眼,放空存煤后,就指揮安排放煤口閘板不關閉的;
111043存在違反《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下行通風,仍然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44沒有貫徹下行通風安全措施或未落實措施,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45指揮安排采煤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風機稀釋瓦斯,進行作業的;
111046采掘工作面的進風和回風經過采空區或者冒頂區,仍然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47安設局部通風機時,指揮安排不安裝同等能力的備用局部通風機的;
111048安設局部通風機時,指揮安排不設置雙風機自動切換功能的;
111049 安設局部通風機時,指揮安排不設置三專(專用開關、專用電纜、專用變壓器)供電的;
111050安設局部通風機時,指揮安排一臺專用變壓器向4個以上局部通風機供電的;
111051安設局部通風機時,指揮安排備用局部通風機電源取自不同時帶電的另一電源的;
111052 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沒有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就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53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閉的停工區,沒有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指揮安排繼續作業的;
111054抽采管路沒有安設一氧化碳、甲烷、溫度傳感器,指揮安排對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采空區瓦斯進行抽采的;
111055一氧化碳、甲烷和溫度未與系統聯網,并實現實時監測監控,指揮安排對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空區瓦斯進行抽采的;
111056 突出礦井煤巷和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未安設隔爆設施,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57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煤巷和半煤巖巷掘進工作面未安設隔爆設施,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58突出煤層的上山掘進工作面采用爆破作業時,指揮安排采用深度大于1.0m的炮眼施工作業的;
111059突出煤層的上山掘進工作面,指揮安排不采取遠距離全斷面一次爆破作業的;
111060 突出礦井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開)厚度為 0.3m及以上煤層時,沒有超前探測煤層厚度及地質構造,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1 突出礦井開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開)厚度為 0.3m及以上煤層時,沒有測定煤層基本參數(壓力、含量、突出危險性指標),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2突出礦井開采的非突出煤層,在延深達到或超過50m或開拓新采區時,沒有測定煤層基本參數(壓力、含量、突出危險性指標),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3被保護層的掘進工作面,超前正在開采的保護層采煤工作面,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4被保護層的掘進工作面,滯后保護層采煤工作面的距離,小于保護層與被保護層之間法向距離3倍,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5被保護層的掘進工作面,滯后保護層采煤工作面的距離小于100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6開采保護層時,沒有同時抽采被保護層和鄰近層的瓦斯,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7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未制定采取防止誤穿突出煤層措施,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8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未制定采取防止被保護層卸壓瓦斯突然涌入保護層工作面措施,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69發生過突出強度大于500t/次的,指揮安排在本層巷道施工順煤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
111070開采范圍內煤層堅固性系數小于0.3,指揮安排在本層巷道施工順煤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
111071煤層堅固性系數為0.3~0.5,且埋深大于500m,指揮安排在本層巷道施工順煤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
111072煤層堅固性系數為0.5~0.8,且埋深大于600m,指揮安排在本層巷道施工順煤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
111073煤層埋深大于700m,指揮安排在本層巷道施工順煤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
111074煤巷條帶位于開采應力集中區,指揮安排在本層巷道施工順煤層鉆孔預抽煤巷條帶瓦斯作為區域防突措施的:
111075突出煤層煤巷掘進工作面前方遇到落差超過煤層厚度的斷層,指揮安排不按井巷揭煤的措施執行的;
111076突出煤層遠距離爆破時,指揮安排回風系統不停電撤人的;
111077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后時間小于30min,指揮安排進入工作面檢查的;
111078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安排或同意使用煙火或火爐取暖的;
111079安排或同意井下使用燈泡取暖及使用電爐的;
111080每次沒有制定安全措施或未經礦長批準,指揮安排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作業的;
111081指揮安排不嚴格執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安全措施作業的;
111082防滅火凝膠、阻化劑及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沒有進行安全性和環保性評估,指揮安排用于礦井防滅火的;
111083未制定安全監測制度和防范措施,指揮安排將防滅火凝膠、阻化劑及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用于礦井防滅火的;
111084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采煤工作面采到終采線,指揮不采取使頂板冒落嚴實措施的;
111085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指揮安排不設置專人定期觀測與分析采空區和火區的漏風量、漏風方向、空氣溫度、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等狀況的;
111086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指揮安排不建立專用防火記錄簿,記錄火區的漏風量、漏風方向、空氣溫度、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等結果的;
111087氮氣濃度小于97%,指揮安排用于防滅火的;
111088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采煤工作面通風系統形成后,沒有按設計構筑防火門墻,指揮安排生產的;
111089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采煤工作面沒有儲備足夠數量的封閉防火門墻材料,指揮安排生產的;
111090不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的條件,指揮安排對封閉的火區進行啟封的;
111091安設安全監控設備,指揮安排其供電電源不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的;
111092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沒有制定、審批、貫徹安全措施,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93指揮安排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工藝的進行作業的;
111094瓦斯抽采不達標,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95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指揮安排繼續作業的;
111096實施防突出措施,未進行突出危險性預測,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097實施防突出措施后,未進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指揮安排生產的;
111098防突措施效果檢驗不達標,指揮安排生產的;
111099指揮安排不按規定安設甲烷傳感器的;
111100突出煤層外的掘進巷道(包括鉆場等)距離突出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小于10m時(在地質構造破壞帶小于20m時),指揮安排不采取邊探邊掘措施的;
111101突出煤層外的掘進巷道(包括鉆場等)距離突出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小于5m的,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02在同一突出煤層正在采掘的工作面應力集中范圍內,指揮安排進行回采或者掘進的;
111103在同一突出煤層正在采掘的工作面其距離小于30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04指揮安排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回風側設置調節風量的設施的;
111105未經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指揮安排在防突易自燃煤層的回采工作面設置調節設施的;
111106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未設專職瓦斯檢查工,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07在突出煤層中,指揮安排不設固定專職爆破工進行爆破作業的;
111108突出礦井的管理人員,井下工作人員未經防突知識培訓,考試不合格,指揮安排上崗作業的;
111109采用穿層鉆孔預抽石門(含立、斜井等)揭煤區域煤層瓦斯區域防突措施,指揮安排在距煤層的最小法向距離小于7m實施的;
111110 未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對無突出危險區進行區域驗證,指揮安排生產作業的;
111111煤巷掘進和回采工作面最小預測超前距小于2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12煤巷掘進工作面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小于5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13回采工作面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小于3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14地質構造破壞嚴重地帶,煤巷掘進工作面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小于7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15地質構造破壞嚴重地帶,回采工作面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小于5m,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16指揮安排一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兩個作業地點供風的;
111117指揮安排使用3臺及以上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的;
111118揭煤未明確落實所有逆止門(調節風窗、過風門及密閉的鐵風筒、過風門的水溝等處)的管理責任,落實專人檢查督促的;
111119 現場發現瓦斯濃度超過1%,不立即指揮停止生產的;
111120 采面上隅角里面瓦斯濃度超過 3%,不立即指揮停產、斷電、撤人、布崗的;
111121未裝備安全監控系統,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22未裝備人員位置監測系統,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23 未裝備有線調度通信系統,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24未按規定在井下XX巷道、XX硐室等位置、XX區域設置安全監控監測儀器或設備,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25指使人為造成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傳感器不能采集、監測真實數據,不能實時上傳監測數據的;
111126 指使人為對安全監控布置圖及斷電控制圖造假或與繪制與井下實際不符圖紙的;
111127未按規定在井下XX巷道、XX硐室等位置、XX區域設置安全監控監測儀器或設備,指揮安排作業的;
111128指使人為造成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甲烷傳感器未按規定安設,瓦斯超限不能實現報警、斷電等功能或斷電范圍不符合規定;
111129指使人為篡改安全監控系統記錄的瓦斯超限數據,對超限數據進行修改、刪除或屏蔽,導致監控系統不能反映真實的瓦斯監測數據;
111130 指使在安全監控系統中人為纂改井下實際安設位置傳感器顯示名稱,造成顯現的采集數據與實際一致的假象,如XX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傳感器名稱纂改為其他XX地點瓦斯傳感器;
111131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出現故障,未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恢復,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1132 指使不按規定設置瓦斯報警、斷電濃度,故意提高 XX 位置甲烷傳感報警、斷電濃度,導致XX位置瓦斯超限系統不報警、不斷電;
111133指使不按規定正常使用監控系統功能,人為退出、甩掉遠程斷電功能;
111134指使人為故意用其它監控數據替換瓦斯監控數據,致使瓦斯監控數據不能真實顯現;
111135指使人為故意造成系統故障,在瓦斯濃度達到或即將達到報警、斷電臨界值時,人為造成系統顯示故障或斷線假象;
111136 指使人為造成傳感器安設位置不符合規定,將 XX 地點瓦斯傳感器設置在XX巷道進風流中、風筒出風口、壓風自救系統出風口等位置,以稀釋傳感器周圍瓦斯濃度;
111137 礦井甲烷傳感器未及時按規定調校,調校時間已超 15 天,造成瓦斯超限后不能斷電,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1138 礦井無通信聯絡系統或經整改仍不具備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仍指揮安排進行作業的;
111139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傳感器的設置、報警和斷電不符合規定,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指揮安排進行作業的;
111140礦井未按規定安設、調校甲烷傳感器,人為造成甲烷傳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斷電或者斷電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仍然安排進行生產的違法行為;
111141 未繪制安全監控布置圖和斷電控制圖,經限期整改后,逾期仍達不到要求,仍然安排進行生產的違法行為;
111142突出礦井采區回風巷、總回風巷未設置全量程或高低濃度甲烷傳感器,逾期未改正,仍安排進行生產的違法行為;
111143 違章指揮或強令勞動者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
第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一通三防”方面的二類違章指揮行為:
112001指揮安排不按規定采取有效保護措施,導致通風設施損壞的;
112002,不嚴格按措施規定,指揮安排調整通風系統的;
112003指揮安排同時打開一組風門的;
112004局部通風機“三專兩閉鎖”失效,指揮安排仍繼續作業的;
112005不嚴格按措施規定,指揮安排巷道貫通的;
112006不嚴格按措施規定,指揮安排啟封排放瓦斯的;
112007指揮安排排放瓦斯時,造成回風流中瓦斯超限的;
112008排放瓦斯濃度未降到1.0%以下,指揮安排人員擅自進入排放瓦斯區域的;
112009排放瓦斯結束,未經全面檢查,就指揮安排撤崗、送電的;
112010放炮結束,未經全面檢查,就指揮安排撤崗、送電的;
112011指揮安排不按規定進行雙風機切換試驗的;
112012未經請示同意并檢查巷道內有害氣體情況,指揮安排人員進入臨時停風區域的;
112013指揮安排擅自調整瓦斯監測探頭、監測主機設置參數的;
112014指揮安排關閉或甩掉風電閉鎖、瓦電閉鎖的;
112015未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指揮安排從事可能導致“一通三防”設施設備損壞的;
112016實施防火措施中,安排指使偷工減料的;
112017施工工作面上、下隅角施工懸空密閉,指揮安排使用可燃物的;
112018 巷道松軟圍巖未清理干凈的,指揮安排施工臨時密閉的;
112019 指使安排防突工作面不按照規定要求填寫防突管理牌板的;
112020安排施工防突工作面進風側風筒孔和調節窗,不設置防逆流裝置的;
112021安全設施不齊全或不能正常使用,在突出煤層中指揮安排作業的;
112022未配備滅火器材,指揮安排采用壓風排渣施工鉆孔的;
112023采用壓風排渣施工鉆孔時,指揮安排停鉆后不停壓風;
112024孔口防塵效果不好粉塵飛揚,指揮安排作業的;
112025未按規定安設防塵設施或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指揮安排作業的;
112026風筒拐彎時,指揮安排不用專用風筒的。
112027指使安排使用礦車撞開風門的;
112028指使安排斷開風門自動閉鎖裝置的;
112029指使安排電纜、風水管從風門上留設的風量調節窗穿過的;
112030 指使安排人員擅自進入礦井、采區回風巷的;
112031 安排在回風巷隨意堆放雜物的;
112032 指使安排職工掛隔爆袋時站立在皮帶上的;
112033 指使安排職工站在皮帶或設備上安裝吊掛監控儀器(傳感器)的;
112034超過2米的通風設施時不搭手腳架,安排職工不系安全帶的;
112035安裝瓦斯抽放管路時,指使安排職工站在風水管上作業的;
112036 安排拆除密閉時,不按規定組織由上向下施工拆除的;
112037 未制訂反向風門管理制度的,或未落實日常檢查維護和管理責任,保持反向風門處于關閉狀態的(除里面有施工隊伍作業的防突外,但放炮時必須關閉);
112038 地面中心站值班人員不按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信息的處理的要求建立和填寫運行日志的,或對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沒有立即通知調度部門的,或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沒有全部記錄的,或報警、斷電、饋電異常信息處理結果沒有記錄的;
112039 調度值班人員接到監控系統報警、斷電信息后,沒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同時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的;或處理過程不及時記錄備案的;
112040 礦井通風調度人員發現監控系統瓦斯或CO超限報警,不立即通知井下現場瓦斯檢查員查明情況的;以及確認超限后不立即下達停產、斷電、撤人、布崗指令的;
112041使用震動爆破的方法揭穿突出煤層的;
112042指使監控系統與圖像監視系統共用同一芯光纖的;
112043指使安全監控系統主干線纜未按規定敷設入井,未分設兩條、未從不同的井筒或者一個井筒保持一定間距的不同位置進入井下的;
112044指使安全監控系統未按規定設置防雷電保護,入井線纜的入井口處無防雷措施的;
112045指使安全監控系統主機及聯網主機未雙機熱備份,不能保證連續運行的;
112046安全監控系統不能連續運行,電網停電后,系統備用電源保持系統連續工作時間小于2h,仍安排生產作業的;
112047安全監控系統主機及聯網主機雙機熱備份,但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不能實現備份主機在5min內自動投入工作,仍安排生產作業的;
112048指使安全監控系統顯示和控制終端、有線調度通信調度臺未設置在礦調度室的;
112049未建立安全監控管理機構的,仍安排生產作業的;
112050安全監控系統沒有備用電源,當電網停電后,不能保證對甲烷、風速、風壓、一氧化碳、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開停、風筒狀態等主要監控量繼續監控,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1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傳感器的設置、報警和斷電不符合規定,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2當主機或者系統線纜發生故障時,不能保證實現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的全部功能,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3系統沒有斷電、饋電狀態監測和報警功能,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4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九十八條規定,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5 井下下列地點沒有設置甲烷傳感器:(1)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和回風隅角,高瓦斯和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回風巷長度大于1000m時回風巷中部(2)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高瓦斯和突出礦井的掘進巷道長度大于 1000m 時掘進巷道中部(3)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進風巷(4)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采煤工作面的進風巷;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5)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6)使用架線電機車的主要運輸巷道內裝煤點處(7)煤倉上方、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8) 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內(9)井下臨時瓦的違法行為,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6 采用防爆蓄電池或者防爆柴油機為動力裝置的運輸設備和其他需要安裝的移動設備未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違法行為,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7采煤機、連續采煤機未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違法行為,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8 采用兩條巷道回風的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未在兩條回風巷分別設置的違法行為,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59 未按規定在移動設備上設置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移動設備未設置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0 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運輸巷道使用架線電機車、裝煤點(矸)處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1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煤倉上方、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2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內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或安排運行設備的;
112063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臨時瓦斯抽采泵站下風側柵欄外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或安排運行設備的;
112064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瓦斯抽采泵輸入、輸出管路中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或安排運行設備的;
112065井口、重點區域出入口、限制區域等地點未設置讀卡分站,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6 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不具備檢測標識卡是否正常或唯一性的功能,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7礦井地面變電所、地面主要通風機房、主副井提升機房、壓風機房、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變電所、井底車場、運輸調度室、采區變電所、上下山絞車房、水泵房、帶式輸送機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機電設備硐室、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突出礦井井下爆破起爆點、采區和水平最高點、避難硐室、瓦斯抽采泵房、爆炸物品庫等地點未設置直通礦調度室的有線調度電話,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8 有線調度通信系統無選呼、急呼、全呼、強插、強拆、監聽、錄音等功能,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69安裝圖像監視系統的礦井,未在礦調度室設置集中顯示裝置,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0安裝圖像監視系統的礦井,圖像監視系統不具有存儲和查詢功能,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1安全監控系統不具備風電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2安全監控系統無實時上傳監控數據功能,仍安排進行作
業的;
112073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風巷、回風隅角,或采煤工作面回風巷長度大于1000m回風巷中部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4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采煤工作面的進風巷、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5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類型,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未設置全量程或者高低濃度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6未按規定設置風向傳感器,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進風巷、掘進工作面進風的分風口未設置風向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2077使用防爆柴油動力裝置的礦井及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使用防爆柴油動力裝置,未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第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一通三防”方面的三類違章指揮行為:
113001未經請示同意或不嚴格按規定,指揮安排瓦斯檢查員開、停局扇的;
113002未經通風部門同意,指揮安排撤除風門閉鎖裝置的;
113003指揮將一道風門打開后,不及時安排關閉的;
113004安排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通風設施的;
113005 指揮安排堆放設備、材料,影響正常通風、行人的;
113006在風門前后5m、密閉前5m內,指揮安排堆放浮煤、浮矸及設備、材料的;
113007采掘頭面及巷道、硐室風量不足,指揮安排作業的; 113008風筒出風口距磧頭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指揮安排作業的;
113009主扇停止運轉,不按規定停止作業、斷電、撤人、布崗,指揮安排繼續作業的;
113010局部通風機停運,停風區未停止作業、斷電、撤人、布崗,指揮安排繼續作業的;
113011不按規定采取有效保護措施,指揮安排從事可能導致瓦斯監測系統設備、線路損壞的施工作業的;
113012未經相關領導或部門同意,指揮安排移動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監測探頭安設位置的;
113013擅自指揮安排移動防突標記牌板的;
113014進行瓦斯電閉鎖試驗,指使弄虛作假的;
113015進行監測系統調校,指使弄虛作假的;
113016記錄瓦斯抽放數據,指使臺帳弄虛作假;
113017進行局扇自動切換試驗,指使記錄弄虛作假的;
113018設置瓦斯監測探頭安排指使不按規定懸掛的;
113019 安裝井下移動抽放泵,安排指使不設斷水保護的;
113020安裝井下移動抽放管路,安排指使出口端不按規定安設的;
113021 安排指使作業時不使用防塵噴霧、濕式作業的;
113022皮帶機頭無灑水軟管或灑水軟管長度不達規定,指揮安排使用皮帶的;
113023抽放鉆機固定不牢固,指揮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24 回風流中未撤人,指揮安排進行防突施鉆作業;
113025 礦用有線調度通信電纜未實現專線專用,仍指使安排作業。
113026 指使安排安全監控系統與圖像監視系統共用同一芯光纖。
113027 指使安排安全監控系統主干線纜不按規定敷設入井,未分設兩條、未從不同的井筒或者一個井筒保持一定間距的不同位置進入井下。
113028安全監控系統主機及聯網主機未雙機熱備份,不能保證連續運行,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29 監控網絡未實現通過網絡安全設備與其他網絡互通互聯,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0 安全監控系統未實現雙機熱備份,僅一臺主機熱運行,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1安全監控系統主機及聯網主機雙機熱備份,但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不能實現備份主機在5min內自動投入工作,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2 安全監控系統顯示瓦斯超限,未按瓦斯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切斷瓦斯可能波及區域的電源,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3安全監控系統顯示和控制終端、有線調度通信調度臺未設置在礦調度室,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4指使不按規定執行監控人員24h值班制度。
113035 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未對安全監控的種類、數量、位置及安全監控系統的斷電區域等做出明確規定,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36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未繪制安全監控布置圖,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7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未繪制斷電控制圖,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8 采區設計、采掘作業規程未繪制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圖,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39未及時更新安全監控布置圖、斷電控制圖、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圖,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40 未定期對安全監控數據或人員位置監測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周期超過3個月,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41 系統備份的數據介質保存時間少于2年,指使不及時整改的。
113042系統的圖紙、技術資料的保存時間少于2年,指使不及時整改的。
113043安全監控管理機構未由煤礦主要技術負責人領導,指使不及時整改的。
113044未配備安全監控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45未配足安全監控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46未配足安全監控管理、維護、檢修、值班人員,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47 安全監控管理、維護、檢修、值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安排上崗作業的。
113048安全監控管理、維護、檢修、值班人員未持證,安排上崗的。
113049未建立安全監控設備檢查維修制度,仍安排進行作業的。
113050安全監控設備檢查維修制度內容不完善,指使不及時整改的。
113051未建立安全監控管理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2安全監控管理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值班制度內容不完善,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3安全監控設備不具備故障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4安全監控系統不具備風電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5安全監控系統不具備甲烷電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6安全監控設備未設置、未實現風電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7安全監控設備未設置甲烷電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8安全監控設備未實現甲烷電閉鎖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59監控主機發生故障,不能保證實現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的全部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60監控線纜發生故障,不能保證實現甲烷電閉鎖和風電閉鎖的全部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61安全監控系統不具有斷電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62安全監控系統不具有饋電狀態監測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63安全監控系統不具有報警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64安全監控系統無實時上傳監控數據功能,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65 指使配置甲烷校準氣樣的裝備和方法不符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作原料氣的甲烷標準氣樣濃度選用純度低于99.9%的。
113066指使配置好的甲烷標準氣樣不確定度大于5%的。
113067指使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未按規定設置的。
113068指使甲烷傳感器斷電濃度未按規定設置的。
113069指使甲烷傳感器復電濃度未按規定設置的。
113070指使甲烷傳感器斷電范圍未按規定設置的。
113071 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面或其回風流中,或掘進巷道長度大于1000m掘進巷道中部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2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進風巷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3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采煤工作面的進風巷、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4 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未設置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5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類型,突出礦井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未設置全量程或者高低濃度甲烷傳感器,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6風流逆轉時,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進風巷、掘進工作面進風的分風口風向傳感器,不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7未按規定設置風向傳感器,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掘進巷道回風流中未設置風速傳感器,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8突出煤層采煤工作面回風巷、掘進巷道回風流中的風速傳感器,風速低于或者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值時,不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79風速低于或者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值,風速傳感器不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80 指使在采區、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未設置風速傳感器的。
113081 指使在主要通風機的風硐未設置壓力傳感器的。
113082 指使在瓦斯抽采泵站的抽采泵吸入管路中未設置流量傳感器、溫度傳感器或壓力傳感器的。
113083 指使在利用瓦斯時,未在輸出管路中設置流量傳感器、溫度傳感器和壓力傳感器的。
113084指使在礦井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未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和溫度傳感器的。
113085指使在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未設置設備開停傳感器的。
113086指使在主要風門未設置風門開關傳感器的。
113087主要風門兩道風門同時打開時,風門開關傳感器不能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指使不整改,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88 指使在甲烷電閉鎖、風電閉鎖的被控開關的負荷側未設置饋電狀態傳感器。
113089國有重點煤礦未實現與礦務局(公司)安全監控系統聯網,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90國有地方和鄉鎮煤礦未實現與縣(市)安全監控系統聯網,仍安排進行生產作業的。
113091指使未按規定設置監控分站,監控分站設置地點違反規定的。
113092指使未按規定設置監控分站,監控分站設置區域違反規定的。
113093 指使未按規定懸掛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距頂板(頂
梁)大于300mm,距巷壁小于200mm的。
113094指使未按規定設置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兩條回風巷未分別設置甲烷傳感器的。
113095指使未按規定懸掛一氧化碳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距頂板(頂梁)大于300mm,距巷壁小于200mm的。
113096指使不按規定安設風速傳感器,風速傳感器設置在前后 10m 內有分支風流、有拐彎、有障礙、斷面有變化、不能準確計算風量的地點的。
113097指使未按規定設置煙霧傳感器,巷道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m~15m處未設煙霧傳感器的。
113098 指使未按規定設置溫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距頂板(頂
梁)大于300mm,距巷壁小于200mm的。
113099指使未按規定設置溫度傳感器,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及地溫高的礦井,采煤工作面回風流距離風流匯合口 10~15m 處未設溫度傳感器的。
113100指使未按規定設置溫度傳感器,機電硐室內未設溫度傳感器的。
113101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全,無模擬量實時曲線、歷史曲線顯示功能,在同一坐標上不能顯示最大值、平均值、最小值等曲線,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02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全,無開關量狀態圖、柱狀圖顯示功能,指揮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03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全,無報表、曲線、柱狀圖、狀態圖、模擬圖、初始化參數等召喚打印功能,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04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全,無人機對話功能,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05 安全監控系統人機對話功能不全,缺少 XX 功能,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06安全監控設備供電電源取自被控開關負荷側,未取自被控開關電源側,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07改接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或控制線,指使未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
113108拆除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或控制線,指使未與安全監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
113109檢修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需要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指使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未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113110斷電控制系統未根據斷電范圍提供斷電條件,未按規定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11未每月一次對安全監控設備進行調校、測試,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12 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傳感器未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氣樣調校,安排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13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傳感器未在設置地點調校,指使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14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未在儀器維修室調校,指使不及時進行整改的。
113115指使未按規定調校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調校周期超過15天。
113116指使未按規定測試甲烷電閉鎖或風電閉鎖功能,測試周期超過15天。
113117指使未按規定測試甲烷電閉鎖或風電閉鎖功能,可能造成局部通風機停電的,測試周期超過半年。
113118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指使未及時處理。
113119安全監控設備在故障期間,指使不采用人工監測等安全措施。
113120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指使未填寫故障記錄。
113121 指使安排使用的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未每天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
113122 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指使安排未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礦值班員。
113123 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當兩者讀數差大于允許誤差時,指使安排未選取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進行對照調校。
113124 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或者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當兩者讀數差大于允許誤差時,指使安排未在8h內對2種設備進行調校。
113125指使安排不按規定填寫安全監控運行日志。
113126指使安排不按規定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
113127 指使安排安全監控日報表未按規定報礦總工程師和礦長審閱。
113128安全監控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等信息,調度室值班人員未采取措施及時處理,指使安排不按規定立即向值班礦領導匯報。
113129安全監控系統發出報警、斷電、饋電異常等信息時,指使調度室值班人員處未將理過程和結果記錄備案。
113130安排便攜式甲烷檢測儀的調校、維護及收發未由專職人員負責。
113131 指使安排人員攜帶不符合要求的便攜式甲烷檢測儀入井,發放并使用的。
113132安全監控設備使用前和大修后,指使安排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合格,未在地面試運行24h~48h便直接下井。
113133除甲烷以外的氣體監控設備,指使安排未采用空氣樣和標準氣樣按產品說明書進行調校。
113134指使安排選用未經過標定的風速計調校風速傳感器的。
113135指使安排選用未經過標定的溫度計調校溫度傳感器的。
113136 指使安排不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甲烷傳感器或便攜式檢測儀器的。
113137 指使安排不按規定調校安全監控設備的零點、顯示值、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控制邏輯等。
113138 指使安排對設備機載斷電儀甲烷傳感器未每天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進行對照。
113139 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設備機載斷電儀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指使安排不采取安全措施,未在8h內將兩種儀器調準。
113140指使安排未按要求建立記錄臺帳及報表,缺記錄臺賬或報表。
113141指使安排安全監控日報內容不全,缺內容。
113142指使安排填報報警斷電記錄月報內容不全,缺內容。
113143 指使安排填報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內容不全,缺內容。 113144指使安排安全監控布置圖未按規定標注,缺內容。
113145指使安排斷電控制圖未按規定標注,缺內容。
113146指使安排人為故意隔離甲烷傳感器,采用塑料等材料包裹傳感器致使其不能真實監測甲烷濃度。
113147 指使安排造成安全監控系統不能以地點和名稱為索引進行存儲和查詢的違法行為。
113148指使安排將監控分站未設置在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其距巷道底板小于300mm的違法行為。
113149 指使安排將監控分站違反規定設置在下列區域:(1)斷電范圍內;(2)低瓦斯和高瓦斯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風巷內;(3) 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的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和回風巷;(4)掘進工作面內;(5)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采煤工作面、進風巷和回風巷;(6)采用串聯通風的被串掘進巷道內的違法行為。
113150 指使安排井下下列地點沒有設置甲烷傳感器:(1)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風巷和回風隅角,高瓦斯和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回風巷長度大于1000m時回風巷中部(2)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高瓦斯和突出礦井的掘進巷道長度大于1000m時掘進巷道中部(3)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進風巷(4)采用串聯通風時,被串采煤工作面的進風巷;被串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前(5)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6)使用架線電機車的主要運輸巷道內裝煤點處(7)煤倉上方、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8)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內(9)井下臨時瓦的違法行為。
113151采用兩條巷道回風的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指使安排未在兩條回風巷分別設置的違法行為。
113152指使安排專用排瓦斯巷未設置甲烷傳感器的違法行為。
113153有專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風流處,指使安排未設置甲烷傳感器的違法行為。
113154高瓦斯礦井雙巷掘進工作面混合回風流處,指使安排未設置甲烷傳感器的違法行為。
113155開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層的礦井,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指使安排未設置一氧化碳傳感器的違法行為。
113156 指使安排掘進機未設置機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違法行為。
113157 指使安排主要通風機的風硐內未設置風壓傳感器的違法行為。
113158指使安排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的測風站未設置風速傳感器的違法行為。
113159指使安排甲烷傳感器數據未傳輸至地面主機。
113160 指使安排對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在饋電傳感器顯示無電的狀態下對甲烷傳感器進行甲烷電閉鎖功能測試。
113161指使安排延伸甲烷傳感器線路時,刪除安全監控系統故障閉鎖功能。
113162 指使安排采掘工作面正常期間未進行甲烷傳感器調校,監控系統中加注“調校”字樣,造成瓦斯超限報警短信發布功能失效。
113163指使安排整理監控線路、更換甲烷傳感器等非調校甲烷傳感器時,在安全監控系統中將相關甲烷傳感器名稱增加“調校” 字樣。
113164 指使安排礦對甲烷傳感器使用 2.02%標準甲烷氣樣調校時,測量值穩定顯示時間不足90s。
113165指使安排未對地面監控中心站備用電源進行測試,電網停電后,不能保證備用電源連續工作時間不小于2h。
113166電網停電后,井下監控系統分站備用電源連續工作時間不足2h,指使安排未及時更換。
113167指使安排人員下井未攜帶標識卡。
113168指使安排礦調度室值班員未監視人員位置等信息,未填寫運行日志。
113169有線調度通信系統調度電話至調度交換機(含安全柵),指使安排未采用礦用通信電纜直接連接,利用大地作回路。
113170指使安排井下必須設置的調度電話由井下就地供電。
113171 指使安排井下必須設有調度電話經有源中繼器接調度交換機。
113172 指使安排井下必須設有的調度電話至調度交換機的中繼器通信距離大于10km。
113173 指使安排井下中央變電所沒有直通礦調度室的有線調度電話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的違法行為。
113174 指使安排采區變電所沒有直通礦調度室的有線調度電話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的違法行為。
113175指使安排井下調度電話由井下就地供電的違法行為。
113176采掘工作面未按規定安排敷設防塵管路,安設支管和閥門的
113177掘進工作面壓風自救管路直徑少于50mm,設置的供氣閥門間隔大于200m的。
113178采煤工作面工作面風量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作業規程》要求的。
113179其他通風行人巷道風速小于0.15m/s;
113180采煤機、掘進機內、外噴霧裝置不能正常使用時,仍指揮作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