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局部通風機操作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掘進工作面支護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局部通風機操作工是巷道局部通風機日常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嚴格按照崗位標準看管風機,做到風機看管無缺失。
第三條局部通風機操作工切實履行好9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按時參加班前會,不遲到,不早退,遵守班前會議紀律,了解當班生產安排情況。
二、正確佩戴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攜帶必要的作業工具,不得攜帶與本崗位作業無關的其他物品。
三、隨身攜帶上崗證,無上崗證不得作業。
四、認真履行風機看管職責,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現空崗、脫崗。
五、上崗期間認真對風機周圍環境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個人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當班跟班干部。
六、風機運行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要立即向區值班室、通風區、調度室進行匯報,并通知工作面跟班干部。
七、認真填寫風機看管記錄,執行好每班的三匯報制度。
八、上崗期間負責保持風機周圍環境衛生,定時沖洗巷道。
九、按要求參加各類培訓。
第四條機掘區局部通風機操作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掘區局部通風機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第五條《機掘區局部通風機操作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