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安全法律法規,勞保科書記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通報。根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勞保科書記全面負責貫徹和組織落實上級的各項安全生產政策和批示。
第三條勞保科書記切實履行9項安全工作職責。
2、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定期組織員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法定。
3、負責對違反安全崗位制的員工做出相應的處罰。
4、負責三個活動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時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燈是否關閉,定期組織員工進行衛生清理、消毒、防止傳染病毒傳播。
5、負責教育員工提高安全意識,增強防火、防盜措施,將安全崗位責任制落到實處。
7、每月定期召開安全會議。
8、對于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及安監站匯報。
9、如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組織人員處理,并及時匯報。
第四條勞保科書記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勞保科書記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勞保科書記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
上一篇:勞保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下一篇:勞保科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