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煤質科制樣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煤質科制樣工負責制樣室內各機械設備工具的使用保管、維護和保養。
第三條 煤質科制樣工切實履行好13項安全工作職責。
2、積極參加科室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3、制樣工在制樣前,必須先將煤樣進行驗收檢查,如煤樣的煤種、名稱、編號、重量、采樣地點等情況進行登記。
4、制樣前必須將粉碎機、工作臺面及使用的工具清掃干凈,防止雜物污染煤樣。
5、制備煤樣時,應嚴格執行煤樣制備的國家標準,不得弄虛作假,確保煤樣的真實性、代表性。
6、負責制樣室內各機械設備工具的使用保管、維護和保養,經常保持制樣室清潔干凈。
7、努力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素質。
8、制樣人員要熟悉和掌握制樣技術,了解所用設備的性能,持證上崗。
9、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操作,并認真執行集團公司煤質中心的有關規定。
10、所有煤樣必須及時制備,全水分煤樣要隨采隨制。
11、嚴格按國標規定程序制樣,不得自行增加和刪減制樣程序。
12、不同煤樣不得同時制作,避免混合或錯亂。
13、 按照上級要求和規定及時、足量留好存查煤樣,并按照規定時間保存好。
第四條 煤質科制樣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煤質科制樣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煤質科制樣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