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質檢辦技術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質檢辦技術員協助主任、副主任負責我礦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第三條質檢辦技術員切實履行好4項安全工作職責。
1、負責每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情況的統計。
2、負責每月安全生產標準化任務計劃的制訂。
3、負責井下綜采準備工作面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規劃、設計。
4、負責綜采、掘進工作面的準出(入)驗收。
第四條質檢辦技術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質檢辦技術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質檢辦技術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