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領料辦事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責任制。
第二條 領料辦事員,負責材料保管、收放工作。
第三條 領料辦事員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1、熟悉所用材料設備配件的規格型號。
2、工作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工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3、工作前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有害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對本崗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
4、發現隱患及時匯報并處理。
5、對短缺材料要及時匯報、做計劃由礦組織采購防止脫供。
6、搞好庫房內的防火、衛生。
第四條防塵區領料辦事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防塵區領料辦事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防塵區領料辦事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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