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區長和礦總工程師、生產技術科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搞好本隊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技術上的安全可靠性。
2、檢查督促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對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3、負責編制本單位作業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在編制開工、技術改造方案時,要有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全隊干部職工貫徹學習,簽字考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4、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生產安全操作技術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練兵和考核。
5、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
6、參加本單位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參加作業規程復查,對復查查出的問題立即解決,使其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發生生產和與生產有關事故,及時向安全主管部門報告,參加生產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
8、負責工作面開工、收尾或施工中遇到異常情況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對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9、按標準化要求,健全、編制各種施工圖表、技術資料。
10、負責新工人入井前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簽訂師徒合同。
12、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培訓工作,通過班前會、專題會等多種形式,對本單位職工根據生產技術科出具的辨識評估報告進行管控知識培訓,并告知職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情況、管控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13、嚴格按照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