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現潛在危險,現場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復查礦、科領導檢查問題和上級部門檢查問題整改落實情況,提出整改措施。
5、檢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和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6、對現場的不安全行為、不安全狀態等認真檢查。并對查出的問題登記、上報,并監督落實。
7、制止“三違”,有權制止“三違”,關按有關規定有權給責任者一定的經濟處罰。
8、積極參與事故搶險與救護,調查分析,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并及時報告。
9、監督檢查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防范職業危害的發生。
10、熟知崗位主要風險,對照崗位安全風險辨識卡在班前、班中、班后進行風險辨識,消除各類風險。
11、作業過程中隨時排查本崗位存在的隱患,存在問題及時治理。